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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命名與改名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40期-2006.01|主題/在主裡快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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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一般中國人相信姓名學,認為姓名與命運有關。如果生意失敗,婚姻不幸,常希望藉由改名來轉運;像藝人蔡依林,本名蔡宜凌,改新藝名後星運一路長紅。在早期重男輕女的時代,有些女兒被取名為罔市、罔腰、招治等,因為不高雅而更名。

企業界也刮起改名風,在2000年美國有2,976家企業改名,其目的在凸顯企業的獨特性、前瞻性,或是技術上的優勢。例如在1997年,美國的「LAN Magazine」為反應讀者網路知識的需求,更名為「Network Magazine」。學校因故也會改名,例如臺中健康暨管理學院於2005年8月改名為亞洲大學,希望能立足台灣,放眼亞洲,胸懷世界。

猶太人在這方面與中國人雷同,認為改名可以帶來好運。根據猶太教法典記載,有四件事可使人逢凶化吉:施捨、祈禱、更名,以及改變行為。1《聖經》中常見改名的例子,如神主動將「亞伯蘭」更名為「亞伯拉罕」。

教會中也有更名的情況,例如楊金柱弟兄被按立為傳道,聖名改為楊約翰;郭頂順弟兄被按立為長老,聖名改為郭順命。《聖經》中的名字有何意義?為何人要在承接重任時改名?以下擬探討此問題。

二、同名之累

猶太人原本只有名字,沒有姓氏,以致《聖經》中同名者不少,容易產生混亂。例如:《舊約聖經》中記載好幾個「可拉」,有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所生的兒子可拉(創三十六14)、希伯崙的兒子可拉(代上二43)、攻擊摩西的可拉(民十六1-3)。

《新約聖經》中記載好幾個「馬利亞」,有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太一18-25)、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二十1-10)、伯大尼的馬利亞(約十一1-2)、馬可母親的馬利亞(徒十二12)、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約十九25),以及在羅馬的馬利亞(羅十六6)。所以我們若能認清《聖經》所指的是哪一個人,就不容易張冠李戴了。

於是《聖經》在人名上又加了一些附帶的描述,以便於分辨同名者。

例如1.加上父親或家族的名字:《舊約聖經》中的約書亞被稱為「嫩的兒子約書亞」,迦勒被稱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民十四38)。
《新約聖經》中耶穌的門徒西門,被主耶穌改名為彼得,主耶穌曾稱他為「西門巴約拿」(太十六17),「巴」是指「某人的兒子」,所以「西門巴約拿」就是「約拿的兒子西門」。

2.加上出生地或居住地:拿撒勒人耶穌(可十六6),亞利馬太的約瑟(可十五43),古利奈的西門(路二十三26)。

3.加上職業:硝皮匠西門(徒九43),稅吏利未(路五27),賣紫色布疋的呂底亞(徒十六14),銅匠亞力山大(提後四14)。4.加上黨派:奮銳黨的西門(太十4)。5.加上生理特徵或缺陷:討飯的拉撒路(路十六20)。6.加上職分:大祭司該亞法(太二十六57),作使徒的保羅(林前一1),女先知亞拿(路二36)。

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新約時期,通用的語文是亞蘭文,也使用希臘文、拉丁文、希伯來文。當耶穌被釘死時,十字架上寫著「耶穌拿撒勒人猶太人的王」(約十九19-20),是用三種文字書寫,用希伯來文代表宗教,用拉丁文代表政治,用希臘文代表文化。2

因此名字也使用多種語文表達,如使徒彼得,原名希臘文為「西門」,希伯來文為「西面」;改名以後希臘文為「彼得」,亞蘭文為「磯法」。

「耶數」的希臘原文與「耶穌」相同,為了辨別,《歌羅西書》中翻譯成「耶數」;他還有一個拉丁文名字叫「猶士督」,是「義」的意思(西四11)。就好像中國人在美國居住,有中文名字,也有英文名字。

十八世紀末,歐洲掀起迫害猶太人的浪潮,其中包括強迫猶太人採用固定的姓氏,以同化猶太人。在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1787年奧皇約瑟夫二世頒布敕令,命令加里西亞和布哥維那的猶太人要採用固定的姓氏,並向地方當局登記備案,這是歐洲的第一個強迫猶太人加姓氏的命令。3此後各國相繼仿傚,猶太人只好被迫為自己家族採取一個姓氏。

三、命名的重要性

猶太人的傳統認為一個人的名字意義重大,代表父母對兒女的期望。有時命名也會有聖靈的感動,父母並不十分明白名字所隱含的意義,但名字卻塑造兒女的一生。例如以賽亞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這名字包含神與救恩,適合先知的角色,命中注定以賽亞要成為大先知。影響猶太人的命名因素有下列事項:4

1.授予權柄的命名

按照《聖經》來看,如果某人擁有命名權,他也擁有管轄權。在《創世記》中,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稱空氣為「天」,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創一5、8、10);神也創造人類的始祖,而且為他命名。神為他們命名,代表祂對這一切都擁有管轄權。後來神將管理萬物的權柄賦予人類,因此神要亞當為各樣動物命名(創二19)。

父母為兒女命名,代表父母被賦予管教子女的權柄。世上的君王擁有管轄人民的權柄,因此常為大臣命名。如法老王賜名給約瑟,叫「撒發那忒‧巴內亞」(創四一45)。法老王尼哥立「以利亞敬」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時,尼哥給他改名叫「約雅敬」(王下二十三34)。

2.因應時機的命名

對夏娃來說,她第一位孩子的出生是很重要的。她是眾生之母,神應許要賜給她子孫能夠傷魔鬼的頭(創三15)。當生下孩子時,她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神的應許將實現,於是給兒子取名叫「該隱」,意思是「得了」(創四1)。

3.反映事件的命名

當人類漸漸分散在全地時,希望利用先進的科技,建造城與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人的名,避免散居四處。神預知此事,當希伯生兒子時,命名為「法勒」,意思是「分開」(創十25)。後來神為避免人過分依賴自己的聰明,於是變亂人類的口音,彼此言語不通,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取名叫「巴別」,意思是「變亂」(創十一9)。

以利的媳婦非尼哈的妻懷孕將到產期,她聽見神的約櫃被擄去,公公和丈夫都死了,就猛然疼痛,曲身生產;她在死前給孩子起名叫「以迦博」,意思是「榮耀離開以色列了」,因為神的約櫃被擄去,又因她公公和丈夫都死了(撒上四21)。

4.反映出生環境下的命名

父母常根據出生時的環境、父母的心境,以及父母的祈望來命名。例如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神應許要賜給他一個兒子,他妻子年紀老邁,聽了這話心中暗笑。後來撒拉真的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叫「以撒」,意思是「他笑了」。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創二十一6

當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見以色列人愈來愈多,恐成為威脅,於是下令將以色列的男孩丟在河裡。有一利未人生一個兒子,偷藏在河邊的蘆荻中,不願意殺死。後來被法老的女兒發現,就收養他,並給他取名叫「摩西」,意思是「因我把他從水裡拉出來。」(出二10

士師基甸帶領百姓擊敗米甸人,百姓想擁戴基甸為王,他不答應,因為深信只有神才是真正的王。但後來基甸的妾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卻給他取名叫「亞比米勒」,意思是「我父親是王」(士八31),這可能是表達基甸私下的野心。

約瑟被兄長出賣到埃及為奴,又遭受主母陷害被關進監獄中。後來蒙神祝福當上埃及的宰相,因內心深處對於家鄉的兄長無法釋懷,於是給長子起名叫「瑪拿西」,就是「使之忘了」的意思,不希望再想起過去的創傷,因為他說:「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創四一51

5.帶有濃厚宗教色彩的命名

今日,有些基督徒給孩子取名叫「約瑟」、「主榮」,帶有濃厚的基督教色彩。《聖經》中在宗教衰退時,父母會為孩子取「包括神名稱在內的名字」,以表明父母真誠的信心。《聖經》中的人名若最後一字是亞、雅或業,就是以主、神或耶和華作主詞的聲明。例如「拿但業」是「神的禮物」,「亞多尼雅」是「耶和華是主」,「以利亞」是「我的神是主」,「以賽亞」是「願耶和華拯救」。

6.按親族的長者名字命名

猶太人有時會依照家族中祖先的名字來命名。例如當施洗約翰出生,到了第八日行割禮時,原先要按他父親的名字叫他「撒迦利亞」,但天使告訴父親,要取名叫「約翰」,眾人都覺得訝異,因親族中沒有叫這名字的(約一59-63)。

7.帶有預言的命名

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瑪土撒拉,之後他與神同行三百年(創五21-22)。為何以諾在生瑪土撒拉後,靈性上有重大的改變?因為他從神得啟示,為兒子命名為「瑪土撒拉」,意思是「他死後降洪水」。以諾知道神將降洪水審判大地,於是內心敬畏神,改變生活,與神同行。瑪土撒拉共活九百六十九歲,他在一百八十七歲生拉麥,三百六十九歲得孫子挪亞,挪亞六百歲時洪水到來,剛好是瑪土撒拉死的時候。

以賽亞給長子取名「施亞雅述」,就是「餘民會返回」的意思。一方面表達神的公義,由於百姓的悖逆,只剩少數的餘民;一方面表達出神的慈愛,讓悔改的餘民確實可以歸回。以賽亞給次子命名為「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就是「擄掠速臨、搶奪快到」的意思,因為神預言大馬士革的財寶和撒馬利亞的擄物,必在亞述王面前被搬去(賽八1-4)。

四、另立新名

《聖經》中記載有些人更名,如「撒萊」改稱「撒拉」(創十七15),表示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或身分;如果身分改變,名字亦隨之變更。更名的原因可分述如下:5

1.神主動替人更名

(1)表明神要賜與新的能力:神主動將人改名,希望藉由賜與新的能力,能夠有新的開始。例如本來無子的「亞伯蘭」,意思為「崇高的父」;神為他更名為「亞伯拉罕」,意思為「多國的父」,希望他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君王都能從他而出(創十七5-6)。耶穌的門徒中,雅各與約翰脾氣極為暴躁,耶穌給他們取名為「半尼其」,意思為「雷子」(可三17);這是勸戒他們,希望個性能溫和。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當他們看見撒瑪利亞人不接待耶穌,居然想要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撒瑪利亞人(路九54)。後來漸漸改進,終於成為主所愛的門徒。

(2)表明與神有一種新的親密關係:神主動將人改名,希望人能除去舊我,改變成為新人,能與神關係親密。例如在《舊約聖經》中,雅各原本的個性卑劣。他在母腹中與哥哥相爭,出生時又抓著哥哥的腳跟,因此取名叫「雅各」,意思是「抓住或排擠人」(創二十五26)。

這名字說明他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他欺騙哥哥得長子名分,欺騙父親得長子祝福,在岳父家中用計致富。當他返鄉時,害怕哥哥以掃的報復,因此在雅博渡口求神拯救他脫離以掃的手。後來與神較力得勝,卻扭傷大腿窩,無法再逃跑,只好由倚靠自己轉變為抓住神。

神並沒有為雅各祝福,卻為雅各改名為「以色列」,有「與神較力」和「神的王子」的意思(創三十五10)。代表神在他身上的期許,希望他的生命能夠轉變,原本不斷抓的人生,卻變成捨的人生;原本卑劣的生命,卻變成尊貴的生命。

後來神將應許之地命名為以色列地,將選民稱為以色列民,可見神對「以色列」名字的重視。在《新約聖經》中,耶穌也曾經為門徒改名,例如將「西門」,意思是「聽者」;改名叫「彼得」,意思是「磐石」,期望他像磐石般穩固,成為建造教會、靈宮的活石(約一42;太十六18;彼前二5)。

2.人主動替人更名

(1)認為名字不當:希伯來人很重視名字,如果認為名字不當,他們會改名。例如雅各的妻子拉結難產,快要斷氣的時候,她給孩子取名「便‧俄尼」,意思是「愁苦的兒子」。他的父親雅各認為不雅,將他改名為「便雅憫」,意思是「右手之子」,因希伯來人認為右邊是幸運的代表(創三十五18)。

又如《路得記》中的拿俄米,她在外地遭遇苦難,後來返回故鄉伯利恆。當地人認出她說:「這是拿俄米嗎?」她回答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得一19-20)「拿俄米」是「甜」的意思,「瑪拉」是「苦」的意思。

(2)表明與人有一種新的關係:「但以理」被擄後,在宮廷裡替尼布甲尼撒王工作,被改稱為「伯提沙撒」,與巴比倫的神明彼勒名字有關;希望他能從對耶和華真神的忠誠,轉而向征服者的神忠誠(但一7)。

今日基督徒也是一樣。未信主前,沒有天國的盼望,命名以今生世上的福氣為導向,如添福、添壽、添財等。一旦相信耶穌,被按立為聖職人員,身分、心志改變,名字亦隨之變更。如謝錦坤弟兄更名為謝忠光長老,祈望能為主忠心,為主發光;謝東璧弟兄更名為謝順道長老,祈望能終生順從主的道理。

五、結語

「名字」代表父母對子女的期望,希望他們能頂天立地,造福人群。「名字」也代表耶穌對基督徒的期望,當信徒承接聖職時,希望生命能有所改變,能為主盡忠,常另立聖名。

基督徒是世界的光,如果能有好行為,將會讓人覺得「奉主名來的是應該稱頌的」,不會讓主的名遭到褻瀆。我們是天上的國民,不要只追求地面上的出名;反而要追求名字是否寫在羔羊生命冊上,因為不潔淨的,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將無法進入天國(啟二十一27)。

註:
1.徐向群,《沙漠中的仙人掌──猶太素描》,(北京:新華書店,1998),頁233。
2.李啟榮,《聖地古今》(香港:聖道出版社,1936),頁79。
3.同註1,頁236。
4.吳羅瑜,《聖經新辭典-上冊》(香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出版,1996),頁209-210;陳惠榮,《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5),頁465。
5.同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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