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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然見神的榮耀

撰文/雲霞|聖靈月刊350期-2006.11|主題/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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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寶座的榮耀如藍寶石般閃爍在聖會中


摩西帶亞倫、拿答、亞比戶及七十位長老上山,他們舉目觀看神,又吃又喝,因為他們歡享與神立了西乃之約的喜筵。這段經文用擬人法描述他們看見神的腳凳彷彿平鋪的藍寶石(出二十四10)。

以西結先知看見神的榮耀,在四活物頭以上的穹蒼之上有寶座,彷彿藍寶石。先知用擬人法描述寶座上有彷彿人的形狀,腰以上有彷彿光耀的精金,周圍有火的形狀;腰以下有彷彿火的形狀,周圍有虹彩的光輝。以西結立時明白自己看見神的榮耀,即俯伏在地敬拜(結一25-28)。


約公元九十年,約翰長老被聖靈感動,看見有一位坐在天上的寶座,有虹圍著寶座,二十四個戴著金冠冕的長老坐在寶座周圍,閃電、雷轟從寶座中發出。寶座前有如同水晶的玻璃海。

每當寶座周圍的四活物頌讚神,二十四個長老就俯伏敬拜神(啟四2-10),如水晶藍寶石般的玻璃海成了天上寶座的榮耀象徵。這只是形象語言的敘述,其實將來的榮耀是眼未曾看見、耳未曾聽聞、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神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各樣的福氣,不僅限於將來天國的榮耀,此時此刻也有多方面的榮耀:救贖我們出黑暗入光明,藉著聖靈讓基督逐漸成形在我們裡面,與主同受苦難也與祂同享榮耀(羅八17)。然而,我們能夠歡然見神的榮耀,要先有以下的幾個條件:


一.我們若有信心,就必看見神的榮耀

在拉撒路的墓前,耶穌吩咐人把洞穴墳墓前的石頭挪開。死者的姐姐馬大就提醒耶穌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已經死了四天了。」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

有人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祈禱,接著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身上還包著裹屍布的拉撒路果真走出墓穴,從死裡復活了!(約十一1-45)。想一想,拉撒路死了四天,如果當時在現場,我會比拉撒路的姐姐更有信心嗎?

一個人有個患癲癇病的兒子,他帶兒子到耶穌的門徒那裡,門徒卻不能醫治這病。作父親的急得跪求耶穌的憐憫。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這兒子就痊癒了。門徒暗地來問耶穌,為何他們不能趕出那鬼。答案是他們的信心太小;他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有趕鬼及挪移一座山的能力(太十七14-21)。

依照耶穌的承諾,我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能移山趕鬼,也必看見神的榮耀,就是看見神的聖潔、榮美和權能所彰顯的光輝。可是,我們怎樣才能擁有像一粒芥菜種的信心?聖經教導我們:常作信仰告白,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神的救恩,信心與品德就會一步一步長進,得享神的榮耀。


二.常作信仰告白,逐步成聖

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本應反映神的榮耀;然而人妄想像神一樣(參:創三4),悖逆犯罪,虧欠了神的榮耀。

神愛世人,要讓人回復神的兒子名分,差遣耶穌在十字架上作了贖罪祭,樹立捨己之愛的典範,所以保羅勉勵我們應當獻上自己為活祭。活祭的第一步就是把我的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從活水中低頭受浸的那刻起,舊我的夢想、驕傲、義憤及慾望都為主捨棄;從活水中與主同復活的那刻起,我穿戴耶穌基督的憐憫、信實及仁義,傳揚生命之道,做個榮耀福音的祭司。


因著耶穌捨命的愛,我們在基督裡稱義成聖,這奇妙的救恩值得我們晝夜思想。

《申命記》二十六章1至11節,吩咐以色列人在初熟節奉獻土產的初穗時,在神和祭司的面前要朗誦一段救贖史,大意如下:「先祖原是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蒙神大能拯救出了埃及,領進這流奶與蜜之迦南地。」奉獻者向神感恩下拜,並因神給的福分歡樂。我們也應常作這樣的信仰告白,以頌讚的果子獻給神(來十三15);我們多結嘴唇的果子,神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8)。


正如以色列人回顧救贖恩典而感謝神,我們也應這樣作信仰告白:「我原與基督無關,是平安之約的局外人,活在世上遠離神,痛苦漂泊,沒有盼望(參:弗三12-19)。

如今天父揀選我,領我接受耶穌寶血的浸禮,洗去我所有的罪孽,又賜下聖靈幫助我更新生命。耶穌基督是活石,我雖渺小,但在神的家裡也像活石,被建造成為神所居住的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參:彼前二5)。我何德何能,耶穌愛我,竟為我捨命在十字架上,給我永生的盼望。哈利路亞!」


三.彼此接納,互相饒恕,彼此相愛

每一個人都渴望被愛,就算嚐過基督無比的愛,依舊渴望在團契中被疼愛與尊重。人卻常嫌被愛得不夠,隨即批評教會裡缺乏公義,愛心冷淡,欺壓弱者。

在愛心上,我們常認定「別人虧欠我;不是我虧欠人。」別人虧欠我什麼呢?他(她)排擠我,傷害我,不替我著想,不幫我的忙,冷眼旁觀;至於我,我忍耐很久了,不是我誇口,我說的都是實話,唉!他(她)態度惡劣,太過分了!大家來評評理吧!一人感覺遍體鱗傷,而爭辯的另一人也掛彩。公道難伸,雙輸的當下,主耶穌目睹羊群之間的紛擾踐踏,祂的心也在淌血,因為我們都虧欠了神的榮耀!


敬畏神的人在他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不僅遠避淫行,用聖潔尊貴守著身子,而且經常讚美、感謝、謙卑順服,並甘願為主受苦。他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天父;情願吃虧,也不急著論述舊我的理,只以神的榮耀為第一考量,真心饒恕,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他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十五6)。


放眼今日教會,凡有紛擾皆源自理直氣壯的自以為義,自以為替天行道,自以為神必紀念我的作為。愛固然不能容忍罪惡;但耶穌挽回罪人的方式充滿了憐憫之情,即使對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耶穌也從未高分貝喧嚷罪狀。

面對別人眼中的刺時,我們更當謙卑下來,安靜思想耶穌基督的榜樣,向耶穌懇求智慧,才能說出有造就的話;嚴厲斥責、否定犯錯的人,把事情鬧大,難道要教會眾人都責罰這人嗎?四處張揚人的錯誤,這樣能堵住破口嗎?摩西站在破口,使神的憤怒轉消(詩一○六23);讓我們停止背後的議論,用愛心的代禱來堵住教會的破口,讓神彰顯恩慈的榮耀!


四.持守信心到底,藉著敬拜、教義、詩頌和生活來讚美神

聖經中以敬拜的語言歸榮耀給神稱為榮耀頌(Doxology),例如: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彼前四11)。

其餘的榮耀頌經文在「羅九5,十一36,十六25-27;弗三20-21;腓四20;提前一17,六16;彼後三18;猶24-25;啟一6,五13」。神學家伯寇偉(G.Berkouwer)說神學的一個原則:「是以教義唱出讚美」。其實「神學研究的目的必須以榮耀頌來稱頌恩典之神」,正如韋蕊特(G.Wainwright)要藉著「敬拜、教義和生活來讚美神」。1


人在今生有各樣的苦難。保羅勉勵我們: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基督既已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末了基督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神也承諾我們:將來變成的榮耀之體必超越情慾、病痛和死亡(可十二25;啟二十一4),這是何等自由的榮耀。神的應許有今生和將來的榮耀,而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裡都是真實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一20),因我們歡呼歌唱而得榮耀。


諸天哪,應當歌唱,因為主作成這事;地的深處啊,應當歡呼;眾山應當發聲歌唱,樹林和其中所有的樹,都當如此,因為主救贖了雅各,並要因以色列榮耀自己(賽四四23)。


五.當每塊活石都閃爍主的榮光,這殿的榮耀就大過先前的榮耀

神的帳幕最早在人間是神吩咐摩西所建造的會幕,接著是所羅門王的聖殿;當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就不再是有形質的會堂代表神的帳幕,而是由基督和基督的肢體(蒙耶穌寶血洗淨的信徒)所建造的靈宮。

在這聖靈充滿的帳幕中,神藉著對新人創造、眷顧的恩典彰顯祂的超越性榮耀;信仰的價值是在信徒的言語和行為上,創作一曲榮耀頌,而這些言行就是:對內牧養,用溫柔的愛挽回被過犯所勝的人,對外宣道,讓更多人來榮耀神,表達我們對神真正的尊崇與敬畏。


約櫃曾被非利士人擄走,所羅門王所建的聖殿也遭拆毀,這兩件事表明神的榮耀不侷限於有形質的硬體。同理,教會的榮耀絕對與會堂的華美沒有直接關連。當我們進入一座莊嚴華麗的大會堂,所感染的肅穆寧靜是一時的,卻無法提升我們直接到施恩座前。因此,與其為會堂大興土木,不如努力投入牧養與宣道事工,提升信徒的質和量,真正與神同享榮耀。


結語


神所顯出的榮耀是祂的聖潔、良善、智慧、權能等特質,也是祂與人同在的實證。神的榮耀曾具體可見,如應許供應以色列人嗎哪的雲彩(參:出十六1-10)、閃電(詩二十九3)、雲彩遮蓋西乃山六天(出二十四16)、雲彩先停在會幕(出四十34-38),後在聖殿(代下七1-3;參:結四三2);神的大光曾向牧羊人顯現(路二9),向保羅顯現(徒九3)。

然而,摩西認識神的榮耀就是祂的聖潔與恩慈(出三十三18-三十四8);在變貌山上,耶穌基督臉面明亮如日頭;司提反殉道前,看見神的榮耀就是天開了,大祭司耶穌站在神寶座的右邊(徒七55)。直到今日,真耶穌教會裡依然常有弟兄姊妹看見神的榮光,看見耶穌榮耀顯現的異象或異夢。讓我們珍惜這些極大的祝福,因為神的榮耀仍和我們同在。


摩西與神面對面說話以後,以色列人不敢直視他臉上的光輝,所以他蒙上帕子,只在與神說話時揭開帕子。與主密相契的信徒來到主面前,就像神所揀選的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反映出基督的榮耀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當每塊活石都不自棄於教會的外圍,都敞著臉看見主的榮光,從主的靈日漸變形為基督,榮上加榮,反映神各方面的榮耀(林後三15-18),如此神的榮耀就充滿教會當中。這是聖靈所建設的理想教會藍圖,也是神的一家人正在努力追求的標竿。求主憐憫,赦免我們的怨言、批鬥和自以為義,更求主祝福真教會,哈利路亞!


但願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弗三21)。

注釋:

1.楊牧谷主編,《當代神學辭典》,校園書房,1997,頁3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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