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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疑難八題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351期-2006.12|主題/天國與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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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劉主僕】

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阿們!

奉主耶穌聖名,請問謝長老,自行割禮(耶四4)、未受割禮(耶六10,九25)、油蒙了心(太十三14-15),以及摩西的帕子今日還在(林後三12-16)等,是甚麼意思?「詩一一九18」、「羅二28」、「申五1-4」,以及「林前十6」等經文,該怎麼解釋呢?對不起,我是無學的小民,請長老為我解答。謝謝!

屏東教會 劉主僕


【謝長老答覆】

哈利路亞,主內劉執事收信平安!

由來函可以看出,你讀經頗為用心,願主記念你。阿們!你所提出的聖經疑難,可以分為八題,依序答覆如下:

一、自行割禮是甚麼?

《耶利米書》第四章4節這段經文,有下列幾種譯本的譯文可供為參考:
「你們當自行割禮,歸耶和華,將心裡的污穢除掉。」(國語和合譯本)。
「你們應為上主自行割損,除去心上的包皮。」(思高譯本)。
「你們要再行割禮歸永恆主,將你們的心的包皮除掉。」(呂振中譯本)。
「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你們自己獻給我。」(現代中文譯本)。
「你們當自行割禮,歸屬耶和華,除去自己心上的皮。」(日本文語體譯本)。
「當為主受割禮,除去心上的包皮。」(日本新改譯,1973年版)。

依據這些譯本的譯文可以了解,所謂「自行割禮」,就是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也就是要為自己的心行割禮。照律法的規定,凡以色列民族的男嬰,出生第八天都要受割禮(創十七10-14;利十二3),是別人為他行的「肉身的割禮」;但「心的割禮」卻要自行,即由自己主動除掉心裡的污穢。與此相同的吩咐,也出現於《申命記》第十章16節:「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呂振中譯本》譯為:「所以你們要給你們的心行割禮」。

「心上的包皮」,象徵屬肉的邪惡的心思,如果不趁早除掉,遲早必污穢言行。「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十二34-35)。

所以《箴言》提醒我們說:「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二十五28)。這就是說,沒有牆垣的城邑,因為無法防衛,所以敵軍隨時都可能攻入,傷害城內的居民;與此同理,神的選民若沒有保守自己的心(箴四23),則魔鬼也必乘虛而入的(弗四27)。

「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呂譯:所以你們要給你們的心行割禮)。不可再硬著頸項。」(申十16)。由這段經文的敘述可以明白,所謂「自行割禮」,除了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之外,還有一個教訓,就是「不可硬著頸項」;換句話說,就是不可抗拒神的命令,因為神是萬主之主,大而可畏(申十17),連有大能的天使都要聽從祂(詩一○三19-20)。

二、甚麼叫未受割禮?

「他們的耳朵未受割禮,不能聽見。」(耶六10)。這段經文,《文理譯本》譯為「彼充耳不聽」,《現代中文譯本》則譯為「他們頑固不肯接受你的話」。這就是說,猶大人因為硬心不肯聽從神的話,而惹神忿怒;若不悔改,謹守遵行神的誡命,必被敵人擄盡(耶六9-16)。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耶九25-26)。下列兩種譯本的譯文,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這段經文的意思:

「看,時日將到──上主的斷語──我要懲罰所有受過割損而仍存有包皮的人……。因為這一切民族都未受過割損,至於以色列全家卻是未受過內心的割損。」(思高譯本)。

上主說:「有一天,我要懲罰……。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現代中文譯本)。

在上列的經文中,26節所列舉的民族,都有受割禮的宗教儀式。但神卻認為他們並沒有受割禮──受過割損而仍存有包皮(思高譯本);唯一的理由是,他們的內心並沒有受割禮。

以色列人也只受肉身的割禮而已,並沒有除去內心的邪念。他們在生活上所表現的言行,證明他們確實沒有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現代中文譯本)──神與他們的祖先所立,做神的選民,與萬民分別為聖的約(創十七9-14;申十四2;林後六17)。因此,以色列人若不自行心的割禮,必與異族同受懲罰。

三、油蒙了心,是甚麼意思?

所謂「油蒙了心」(太十三15),就是無法領悟真理的意思;《新譯本》譯為「心思遲鈍」,《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心智閉塞」。

《馬太福音》第十三章1節以下記載,主耶穌說完了「撒種的比喻」之後,門徒問祂說:「對眾人講話,為甚麼用比喻呢?」主說:「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接著,祂便引證「賽六9-10」那段經文說:「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太十三10-15)。最後,主又對門徒說:「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太十三16)。

神的話是歷代以來隱藏在神裡面的奧祕(弗三9),若沒有領受神所賜智慧和啟示的靈,必無法領悟(賽二十九11-12;林前二11;弗一17)。因此,主的門徒和今日真教會的同靈,因為心裡有聖靈的教導而可以明白一切真理(約十六13;約壹二27),確實是莫大的福氣。感謝主!

四、摩西的帕子今日還在,為甚麼?

摩西的帕子所象徵的意義,記載於《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2-16節那段經文中。

所謂「這樣的盼望」(12節),就是前面所說,新約時代的職事之榮光,比舊約時代的職事之榮光更大、更能長存的盼望(7-11節)。我們新約時代的職事因為有這樣的盼望,所以可以大膽講說13節以下的信息。

摩西面上的榮光──舊約時代的職事之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7節);摩西之所以要將帕子蒙在臉上,乃為要「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13節)。這是保羅對《出埃及記》第三十四章29-35節那段經文所作的詮釋。其實該處經文所描述的是:摩西的面皮因為神和他說話,就發了光。摩西與以色列人說完了話,就用帕子蒙上臉。及至進到神面前與祂說話的時候,就揭去帕子。
如此週而復始。

不過,就舊約將成為歷史的陳跡,新約將取代舊約這個事實而言(來八7、13,十1;西二17),保羅所作的詮釋應該是合理的。當然,摩西用帕子蒙上臉的用意未必如此,因為舊約時代的職事之結局如何,神並沒有告訴他,所以他不可能知道吧?

「他們的心地剛硬」(14節上句):以色列人硬心,拒絕耶穌基督的福音。

「直到今日……這帕子還沒有揭去」(14節中句):以色列人因為硬心不信從福音,致使心被蒙蔽,瞎了心眼(林後四3-4),看不見舊約聖經中的基督。

「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14節下句):神的羔羊耶穌基督被殺獻祭,成全了律法之後(林前五7;來十1-2;太五17;約十九30),一切在基督裡的人,以新約的觀點來看舊約,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直到今日……帕子還在他們心上」(15節):之所以如此,乃因他們硬心不信從福音,所以他們的心仍然是被蒙蔽的。

「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16節):這就是保羅親身的經歷之寫照。當他為了逼迫主的門徒,在前往大馬色去的時候,主用光四面照著他,又從天上對他說話。一瞬間,他的肉眼瞎了,但他的心眼卻明亮了(徒九1-6)。於是他便恍然大悟,原來耶穌就是彌賽亞。由於這緣故,所以保羅才指著以色列人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而可以看清楚舊約聖經的精意了。

五、求你開我的眼睛,是甚麼意思?

「求你開我的眼睛」(詩一一九18),這段經文,《呂振中譯本》譯為「揭開我眼之蒙蔽哦」,日本《新共同譯》譯為「揭開我眼睛的帕子吧」。

依據《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3-16節的「帕子」、第四章3節的「蒙蔽」、4節的「弄瞎了心眼」等,再對照這段經文中所說的「眼睛的帕子」(新共同譯),或「眼之蒙蔽」(呂振中譯本),則可以了解,所謂「求你開我的眼睛」,就是求神開我的心眼的意思。

神的聖言極其深奧,必須求神開我們的心眼,我們才能看出神律法中的奇妙之隱意(詩一一九18)。正因如此,所以保羅才要為以弗所教會的眾聖徒代禱說:「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弗一17-18)。

「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表示聖靈降在聖徒的身上之後,將賜給他們屬靈的智慧,並且啟示他們明白聖經上的真理。「真知道祂」,就是真實知道神的存在、旨意和作為等。「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表示只要心眼明亮,則諸般隱藏的奧祕,都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六、「羅二28」,怎麼解釋?

「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上句):猶太人擁有神所交託的聖言──律法(羅三2),從律法中受了教訓,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羅二17-18);但若知而不行,甚至明知故犯(羅二21-24),便是有名無實的假猶太人了。

「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下句):割禮的意義是除掉心裡的污穢,與萬民分別為聖(申十16,十四2;林後六17)。猶太人雖然受了割禮,身上有選民的標記(創十七9-14),但若沒有實踐割禮的意義,便算不得是真割禮了。

七、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申五1-4),立何約?

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2節)。所立的約,就是「7-21節」所記載的十誡。原來,十誡是律法的核心,構成神與人立約的基礎。凡遵行十誡的,都必蒙福(10、16、29、33節);反之,如果違命則必被定罪(9、11節)。因此,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必須謹守遵行十誡,不可偏離左右(1、32節)。

保羅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林前七19)。約翰也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五3)。又說:「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啟十四12)。由此可知,基督徒仍然要謹守神的誡命;這是愛神的具體表現,也是信仰的試金石。

八、「林前十6」,該如何解釋呢?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上句):5節所記載,以色列會眾因為多半悖逆神,所以在曠野倒斃的事,成為我們(基督徒)的鑑戒。

「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下句):關於以色列會眾所貪戀的惡事,保羅依據他們在曠野漂流的歷史,列舉了四件。

第一件是:向金牛犢獻祭,然後坐下吃喝,起來玩耍,而惹神忿怒;若不是摩西為他們代求,他們早就被神滅絕了(7節;出三十二1-6、9-35)。

第二件是:住在什亭時,與異族的婦女行姦淫,並且跪拜她們的偶像;結果,遭瘟疫,死了二萬四千人──保羅說二萬三千人,可能是記憶上的錯誤(8節;民二十五1-9)。

第三件是:因為路難行,心中甚是煩燥,而試探神;結果,神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許多人(9節;民二十一4-6)。

第四件則是: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並且集眾攻擊他們;結果,被滅命的所滅(10節;民十六1-35)。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11節):以色列會眾因為多半悖逆神,所以在曠野倒斃,可以做我們的鑑戒(5-6節)。

反之,迦勒和約書亞對神所表現的卻是忠誠,所以能做我們的榜樣(民十四6-9、24、30)。一個能以悖逆神之人的下場為鑑戒,並能以對神忠誠之人的美德為效法的榜樣之人,便是智慧人。

願主賜福給你,並賜福給主內一切敬畏神的同靈。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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