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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之外

撰文/雲霞|聖靈月刊351期-2006.12|主題/天國與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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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說:「一個人活在今生能夠立德、立功、立言,縱使走到人生旅途的終點也了無遺憾,因為他的精神永遠不朽」。然而,字字珠璣的嘉言和流芳百世的功德之所以有普世價值,是因存在於和平的世界;放眼全球,當極權主義、恐怖主義和正義聖戰方興未艾,世界和平岌岌可危,道德價值紊亂之時,有誰在乎不朽的嘉言和功德?

人禍、天災加上瘟疫在在應驗耶穌所說世界末了的預兆(太二十四3-31),讓我們想一想:這世界結束時,什麼才是真正永恆不朽呢?當萬民在主耶穌的寶座前接受審判的那一刻,我們有把握不被屏除在天堂之外嗎?

「天」與「地」確實有天壤之別;聰明的你,會如何抉擇呢?

新約作者用「天」來代表神(太五10,六20;路十20;約三27),《馬太福音》的天國等於神的國度(太三2,四17),通常又叫天堂。天是神的寶座(太五34),祂的啟示從天而來(太十一27),聖靈也是從天而降(太三16;徒二2)。

就屬靈層面而言,信徒在基督裡與祂同死同復活,又同被升到天上(弗二6),並明白神的奧祕要藉著教會,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神是天地的創造者(創一1;徒十七24;啟十6),但現在的天地將要過去(太五18;太二十四35;彼後三7;啟二十11),神為我們預備的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啟二十一1)。1

新約裡用「地」或「世界」來代表屬情慾的、屬魔鬼的。保羅在《羅馬書》用肉體代表情慾。雅各說,嫉妒、紛爭和謊言這樣的智慧是屬地的、屬鬼魔的。約翰長老說,世界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雅三15;約壹二17)。

惟獨從天而降又升天的基督能帶人從「地」升到「天」,因為認識基督就是永生(約十七3)。在亞當裡,我們都因罪而死,將與撒但一同墮落地獄。

然而,天父愛我們,差遣愛子基督降下為人,捨命在十字架三天後從死裡復活,又上升到天父寶座的右邊,作我們永遠的大祭司。基督道成肉身降下為人,顯明神愛世人;基督升到祂原來所在之處(約六62),並降下聖靈,顯明神藉聖靈使我們出死入生。

在基督裡,我們從水裡重生,罪孽白白得到赦免。在基督裡,聖靈洗淨我們成為新人,因為我們的生命藏在天上的基督裡(參:西三1-4),不可糊塗地再隨著撒但墮落地上(啟十二10-12)。「天」與「地」距離遙遠,人往往一念之間抉擇「順服聖靈」就升到天上;抉擇「體貼情慾」就墮落地上。

以羅得的妻子為例,她在逃命時若聽天使的話,不回頭觀望所多瑪城,就可平安與家人同在;但她忍不住想看那城的下場,回頭就變成一根鹽柱,再也離不開她駐足貪戀之地。讓我們把這信念銘刻於心: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放縱情慾而行的,正如參孫一樣,不知不覺就走出天堂之外。

放縱情慾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情慾: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加五19-21)。

唯有聖潔行愛的人將來才可承受那創世以來為我們所預備的國(參:太二十五)。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奉祢的名趕鬼,奉祢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1-23

這是何等震撼的教育:奉主耶穌的名傳道、趕鬼不一定結好果子!行異能、有恩賜的人卻依舊受情慾的轄制!究竟天父的旨意是什麼?祂要我們聖潔,治死一切情慾,結出聖靈的纍纍果實,再歡樂地奉主耶穌的名服事,做個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聖靈和情慾彼此相敵。情慾約有三類:財(與拜偶像同罪的貪婪、醉酒)、色(姦淫、邪蕩、污穢、荒宴)、權(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異端、結黨紛爭)。猶大為三十兩銀子出賣主耶穌,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為了私藏金銀而欺哄聖靈。

哥林多教會有信徒與繼母行淫。從耶路撒冷來毀謗保羅的,為的是要奪權(林後二1-3)。2古今中外困擾教會的醜聞都跟「財、色、權」有關。情慾與聖靈相爭,不僅敗壞個人的永生,而且阻礙福音的宣揚。

當醜聞發生在聖潔的教會裡,很多人的想法不切實際,沒想到罪的劣根性會在撒但的慫恿試探下潰堤,就四處議論甚或自己的信仰崩潰。其實,醜聞是警鐘,因醜聞提醒我們:撒但無孔不入,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要恐懼戰兢以致得救。

教會的守望者不能對有關情慾的醜聞冷漠或拖延;在傷害擴散前,任何守望者都應及早私下勸誡當事人。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就要執行挽回式的紀律,請教會兩三位的長執勸誡他;若依舊我行我素則警告他,若不悔改,就與聖潔的團契無分,看他如外人(太十八15-17)。他若繼續頑劣不改,就是遊走天堂門外了,任憑他吧!

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吃過雨水、合乎耕種,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六4-8)。

至於把主重釘十字架的罪,結局就是被丟在火湖而死。對於這類死罪,教會須執行懲戒權,像保羅吩咐把犯罪的人逐出教會(林後五4-5),或斷然革除會籍(題是「如何定義把主重釘十字架的罪」。耶穌說,膽怯不敢在人面前認耶穌為主的,和褻瀆聖靈的罪,總不得赦免)。

我們不輕易論斷別人領受的靈,像法利賽人污衊耶穌「靠鬼王來趕鬼」那樣狂妄,以免說話干犯聖靈;但先知的靈會順服先知(林前十四32),脫離教會而自組「真」屬靈的團體,這類紛爭結黨的情慾絕對來自魔鬼(雅三13-18)。哀哉!竟不知自己消滅聖靈感動,徘徊天堂之外。

《馬太福音》中列出七類主耶穌將棄絕的人:褻瀆聖靈(十二31)、不敢在人面前認耶穌為主(十33)、不遵行天父的旨意(七21)、不穿禮服赴主的筵席(二十二11-13)、不預備油在燈裡、又惡又懶,對最小的弟兄沒有關愛(太二十五)。

此外,約翰長老說領受謬妄的靈就不屬神,也不聽從教會(約壹四6),他還提到不用為犯了至死之罪的人祈求(約壹五16),但沒有明文列出死罪包含的項目。

只干犯一條律法,就是犯了眾條律法(雅二10)。我們何以僅認定干犯姦淫和拜偶像是罪無可赦?其實十條誡命同等重要:貪心與拜偶像同罪(弗五5),濫用神的名如同說謊,貪婪(拜偶像)和說謊也都罪不可赦(啟二十一8)。

嫉妒懷恨的,不孝敬父母或不守安息日的,可認罪悔改?曾自殺或服用墮胎藥物(等於殺人),可認罪悔改?言行的是非曲直,有時因情境倫理而複雜的難以判斷,耶穌曾拿大衛和隨從吃了陳設餅之例,說明「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十二1-8)。愛既然能遮掩許多過犯,能否以後將功贖罪?這複雜的情、理、法問題,只能等主來審判了。

因為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祂能救人也能滅人(雅四12),因而與其列舉永不得赦免的死罪,不如誠實把握愛的最高原則:「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十23-32)。

凡事都用愛心考慮是否造就人,凡事都以神的榮耀為優先考量,就隨心所欲而不逾矩,且有恩膏的智慧處理事情了。而我們的上策是戒慎戰兢,謙虛地順服聖靈,保證絕對不會滑出天堂之外。

基督說:「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三5

基督藉聖靈給教會赦罪的權柄,因耶穌把天國的鑰匙交給祂的僕人:凡僕人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凡僕人在地上所綑綁的,在天上也要綑綁,也就是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太十六19;約二十23)。

教會歷史上,曾有僕人濫用留罪與赦罪的權柄;但神以祂自己的生命冊作審判標準,凡靠聖靈戰勝情慾的基督徒,必在生命冊上保留芳名,且穿上洗淨的白衣赴主的婚筵。

說來並不難,只要我們順服聖靈,把舊我徹底釘死在十字架上,就能謹守自己不放縱情慾;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能進天國,而天父的旨意就是我們信仰價值的核心:公義、憐憫、信實、殷勤和謙卑(彌六8;太二十三23)。

我們以公義、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就不會嫌棄人的軟弱,憤而脫離教會;反而憐憫、寬恕軟弱的同工,用愛心說話和代禱,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真正守住在神的國裡應有的分(參:彌六8;弗四-五)。

神是輕慢不得的,凡不結果子或沒有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也就是被神從生命冊上塗抹名字(啟二十12-15);願我們都戰兢敬畏,一路仰望主的憐憫,留住受洗後在生命冊上的名字,謙卑而結滿纍纍果實,直到平安進入天堂之內。

注釋
1.楊牧谷編譯,《種籽新約神學詞典》,種籽出版社,1983年,P.241、244。
2.楊牧谷主編,《當代神學詞典》,校園書房,1997年,P.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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