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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所賜給主的人

撰文/蔡恆忠|聖靈月刊354期-2007.03|主題/神言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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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賽大的野地散開以後,眾人徹夜難忘那才經歷的驚喜:日頭平西,上萬的群眾在野地,沒有什麼勞力的付出,竟意外地參與了五個餅兩條魚的神蹟,所有的人吃餅得飽。餐後,剩下的零碎,倒比原有的還多,完全的有餘。

此刻,有什麼事比將這一位賜餅的「先知」留下更要緊?於是,清早起來,趕到海邊,在那分餅的地方,到處尋找主耶穌。

四下不見有主,只見幾艘從提比哩亞來的小船,他們隨即上船,渡到對岸,來到迦百農,總算在會堂裡找到衪。他們想望主行神蹟,讓他們像摩西時代的祖宗般,每天得享天降的食物,如此,他們就信祂,但主告訴他們:不要為那必朽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而祂自己,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之糧,是賜生命給世界的(約六22-33)。

人找主,往往有自己心中想要的東西,就像當時的眾人,想要從此每天有不勞而獲的餅。而主,有祂要給人的福氣內容,不見得迎合人當下的期許,卻是祂認為真實有益於人的。我們心中所欲,常常是眼前貼身即時的需求,想得太強烈時,會看不清祂所預備那持續而長遠,與生命攸關的賞賜。

信仰,是以神為中心,而不是繞著人自己的理想兜著轉:不在我要什麼,而在了解神所要給我的是什麼,比如雅各和約翰的母親來拜主耶穌,要的,是讓她的兩個兒子在衪的國裡得尊榮,誰知,主要給的,是祂的杯(太二十22)。信仰,也不在我想做什麼,而在神要我做的是什麼,比如約拿先知,縱有十足的理由不去尼尼微城,神的意思,卻是要他去呼喊,使那外邦敵城可逃過滅亡。

當一個人的信仰是以自己為中心時,偶而,會對聖經的一些敘述存疑,對神的有些作為「不能接受」。

神以古聖徒和先知的話語告訴我們祂是誰,以舊約選民和初期教會與祂交往的歷史,讓我們看到祂所喜愛的人,也看到惹衪厭煩的事。我們,不能憑自己的邏輯和喜惡,為自己「創造」一個可以讓自己接受的「神」!

人,必須到主這裡來。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六37-40)。

到我這裡來?當時的眾人豈不是來了?而且是渡海,四處尋覓而來?

這些人畢竟因主一篇生命之糧的講道,聽不下去,棄主而去。儘管曾費盡心力才找到,卻發現,這不是他們心中所塑造的那一位;而他們,終究證明自己不是父所賜給子的人,因為聽不進神的教訓,也不願意學習(約六45)。

一個人能到主這裡來,是因「父將他賜給主」,是神的揀選,神的作為(賽六四8)。祂是主人,我是器皿;祂是窯匠,我是泥。不是人的配得,而是蒙神的恩賜(約六65),受衪的吸引(約六44)。這樣蒙召的人,行事為人必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弗四1-3),可以盼望神的榮耀(羅五2)。

對這樣的人,主的救恩沒有缺漏,一個也不失落,必然拯救到底。

我願,是被賜給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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