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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教會音樂事奉

撰文/雨恩|聖靈月刊355期-2007.04|主題/全為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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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是人類精神文明的表達,是傳遞思想的載體。透過音樂,人們在其中交流彼此的情感和分享生活的體驗。身處於社會脈絡中同時又定志追隨基督的您我,在以音樂呈現信仰的同時,期待有佳美的獻呈,並自我期許站在個人的位置上,向時代發出柔和的樂聲。

本文將從聖經中尋找「聖與俗」分界與特質的定義,探討何為「討神喜悅的服事」,淺談如何在「音樂事奉」的歷程中榮耀神並使人得著益處。略談神本性的聖潔與眾人的關係,討論在事奉中表達聖潔、愛主、順服、使神得著榮耀的精神,讓「音樂」成為「供奉神和尊重人的油」。


一.聖經中的聖與俗

1.分別為聖與道德上的純潔

按聖經一般的說法,聖潔顯然意味「分別出來」,而這詞是用於為神和祂的服事而分別出來的個人或物件。例如,在《出埃及記》提到聖地(出三5)、聖會(出十二16)、聖安息日(出十六23)、神聖國度(出十九6)及聖所(出二十九31)等。

在這類似的個案中,這詞不是直接意味道德的特性,主要是指奉獻給主和祂的事奉,因而從凡俗圈子中分別出來。主導這分別為聖的是神,祂也由此賦予分別出來之物聖潔的特性。例如,第七日指定為聖日,消極方面是由於它與一週中的其他六日有所分別,而積極方面是因為要獻給神,事奉祂。

當這字應用在某處時,是因為這地與神有聯繫。摩西在何烈山,在燃燒的荊棘前就從神領受命令:「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三5)。那地是聖潔的,因為它在那時刻成為神啟示的地方。

同樣,神把以色列百姓從地上的列國分別出來,又與他們立約,藉此使他們成聖;但這包括了把對神律法(道德上及禮儀上)的知識給予他們,這樣神賜下了倫理上的聖潔。

聖潔的這兩個範疇通常是並存的,因為以色列人明白從凡俗到成為聖潔不單是指有分別出來的生活,也意味了活出一種與常人不同的特質。因此這詞沾上了顯著的倫理色彩。

所以,按以色列人的了解,聖潔是屬於被神選中、分別開來的人與物,而他們且被神賦予符合神律法的特性。


2.神本性的聖潔

從上文可知,聖潔與其說是被造物與創造者的關係,不如說是創造者與被造物的關係。換而言之,凸顯神子民那分別出來的生命與特性的,乃是神的聖潔。這使我們再次想到上文所說,有關聖潔的詞彙,應用在神身上的,與用於祂百姓身上的不同。

聖潔屬於神,因為祂是神聖的,而沒有了聖潔,祂就不是神。在這方面,「只有耶和華為聖;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撒上二2)。當這應用在神身上時,聖潔的倫理特性通常是人首先想到的層面。基本上,這是指神在道德上的卓越及完美無缺(哈一13)。

在這方面,惟有神是聖潔的,也是其被造物在道德純全上的準繩。


3.神的聖潔與祂百姓的關係

舊約把「聖潔」這詞應用在一些人的身上,因為他們為宗教方面的用途被分別為聖,例如,祭司藉著特別的禮儀被分別為聖,甚至整個以色列國也稱為「聖潔」的,就是從其他國家分別成聖,奉獻給神的。

這樣,使以色列成為聖潔子民的是她與神的關係,而就此意義而言,這是盟約關係最高的表達。在新約裡也多少有這觀念,例如,在「林前七14」的經文,不信的丈夫因他信主之妻的關係而成聖;相反亦然。

基督的生活及品格就是這神本身的聖潔之至高無上例證。聖潔不單意味沒有罪,而是指完全獻身於神的旨意和目的,並為此而分別為聖(約十七19)。基督的聖潔是基督徒品格的標準及保證:「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來二11

在新約裡,使徒聲稱基督徒是「聖徒」(hagioi),這稱呼一直被沿用,最少直到愛任紐(Irenaeus)及特土良(Tertullian)的時代,仍是泛指信徒。可是,此後這詞在教會的用法中逐漸變了質,變成了一個尊稱。

這詞主要是表示關係,但也可用於品格的描繪,尤指仿似基督的品格。整本新約都強調聖潔的倫理特質,表明它與各種污穢的迥異。按新約的描繪,聖潔是基督徒最崇高的使命,也是他們生活的目標。

論到人類命運的最終評價,聖經所知的只有兩種類別,就是義人與惡人。


4.聖潔的末世意義

聖經強調人道德品格的永存性(啟二十二11),又強調神的聖潔有報應的一面,並聲言世界要受審判。按神的本性,道德是必須的,生命的制定乃是聖潔帶來福祉,罪惡引致滅亡。正因神是聖潔的,祂所創造的世界裡,罪惡不能最終昌盛;這樣,神統治的報應特性便顯而易見了。

但報應並不是終局;神的聖潔保證最終會有一個復興(palingenesia),道德的社會得以新生。聖經的末世觀應許我們,神的聖潔會把世界清掃乾淨,並創造一個新天新地,有義居其中(彼後三13)。註1


二.討神喜悅的服事

1.聖潔的服事

以上的經文清楚的看出一個重要的訊息──「聖潔」。「神是聖潔的,祂要我們成為聖潔,與世人分別為聖。」以賽亞先知在成為神的代言人之前,神要他先潔淨嘴唇,如此神便樂意使用他。這給服事神的人非常好的警戒,人若不自潔,不脫離卑賤的事,怎麼能成為神貴重的器皿,怎能合乎主用。

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保羅也期勉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什麼是聖潔的服事,就是按神旨意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合乎主用一定要成為聖潔。如何成為聖潔就服事神的人而言是一個很重要的功課。

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耶穌潔淨聖殿的最大原因是,聖殿應分別為聖,當是敬拜神的地方,卻沒有真正的敬拜神。

同樣今日我們在敬拜神的殿舉辦音樂會、詩歌演唱會,甚至是多功能的使用,為的是符合時代需求,當時的百姓也利用聖殿作多功能的使用,耶穌卻不容許,反而再次闡明「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

「所羅門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神殿的府庫裡。」(代下五1),大衛將聖殿要敬拜神用的器皿與其他器皿做分別,為的就是分別為聖,大衛在服事神的事上非常的小心謹慎,一點都不敢馬虎,而所羅門卻扮演了成功的執行者,他執行父親大衛王訂定的規則。

今天我們為了誰唱的詩,誰演奏的音樂才是聖或俗,誰才是獻上了神所喜悅的祭,各說各話,甚至怕得罪人而不敢言,今天真教會在詩歌選用的事上也做了相關規定,為的不也是能分別為聖嗎?我們身為教會音樂服事者,曾否仔細的看過這些相關規定,扮演著成功的執行者角色?


2.愛主的服事

放眼現今有太多音樂尚不能稱為優質的音樂,有些音樂甚至會迷惑人心,身為教會音樂的服事者更應小心分辨,不論是在旋律、詞意、音樂風格上都要考慮慎選。每首曲子要先考慮是否榮耀神,對信徒有沒有造就,而不是以個人好惡來作選擇。

神是看人內心的,耶穌在世留下了良好的典範,祂是極其尊貴的人子,不但沒有傲人的學歷,也沒有華美的外觀,更沒有顯赫的地位,甚至沒有枕頭的地方(路九58)。

神更不會以曲目的大小,曲子的深淺,或是音樂造詣的高低來衡量奉獻者的誠意大小,保羅點出了我們應當心意要時時更新變化,若只是例行性、公式化,或麻痺不再熱誠的心,甚至心存不良動機,如此怎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服事主?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也就是不要模仿、學習這個世界,因為神是公義、聖潔的,事奉神是不能隨己意跟著感覺、流行走,而是要「察驗」,也就是要詳細審視

檢查清楚,什麼才是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在《以賽亞書》上記錄著當時的以色列民信仰生活,獻祭頻繁,節期眾多,但神卻不喜悅這些獻祭,原因是百姓心早已遠離神,手中盡作惡事。

神要百姓洗濯、自潔,除掉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辯屈。《彌迦書》六章也清楚說到,神要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如此才有資格與祂同行,成為服事神的人。


3.順服的事奉

《創世記》二十二章記載著神要亞伯拉罕獻上他唯一的獨生兒子以撒,結果是相當的完美。「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神最終沒有讓亞伯拉罕獻上愛子,祂在乎的是亞伯拉罕是否「心存敬畏及順服」,然神看到亞伯拉罕的敬畏及順服是沒有條件、沒有保留、沒有要求,是完完全全的順服。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十三1-2),經文明白指出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人。

今天神賜給教會組織應有的管理職責及權柄,並訂定出許多規章細則及許多事工的相關規定。試問:在每項聖工執行前我們是否忠心的、順服的按既有的規定來辦理?還是將自己的恩賜(專業)、喜好擺在第一位?甚至是有條件的來做服事?

就以下的經文更確定服事者該有的態度:「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10),這是耶穌的榜樣啊!順服至死。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5-7),這樣做實在是為服事神啊!


4.榮耀神的事奉

作聖工的動機絕不是為了看在某人的分上才來作,或是為了討好人、還人情,當然也不是為了掌聲而事奉,例如,獻詩時我們不可單單關心詩班的衣服是否搶眼?或是比比看誰穿戴得珠光寶氣,較勁誰的項鍊來得貴重?台下的聽眾人多嗎?掌聲熱不熱烈?曲子選的有深度嗎?排場大不大?其實在獻詩、教會的音樂事奉的最主要的考量,不是使人或是詩班的成員得著榮耀,更在乎的是主得著榮耀。

人不是主角,神才是主角、主軸,其他的人、事、物均是配角,因為經上說:「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況且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所以要在我們的身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我們該有表現的是什麼?一切乃是為了榮耀神(太五16),絕非榮耀自己。
 

結語


昔日的以色列人沾染了偶像崇拜的惡習,效法不敬拜真神的鄰族,神雖一再差遣先知來警告,他們卻硬著頸項,不聽神的呼召回轉,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被擄到亞述。

亞述王將外族人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住那裡的時候,因不敬畏耶和華,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亞述王就吩咐所擄來的一個祭司,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王下十七24-32)。

今日的我們在教會裡事奉主,也當凡事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身為君尊祭司的同靈,更應當靠著主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藉著詩歌傳揚頌讚主的聖名,以詩歌高舉神的名,得神喜悅,勝似獻牛,或是獻有角有蹄的公牛(詩六九30-31)。

處於求新求變和標新立異的世代,我們極易隨波逐流,教會音樂不論以何種形式呈現,事奉者在面對不同的時代背景及新風格的教會音樂下,都要以合乎神的旨意為優先的前題下,如此我們的服事、奉獻必為主所悅納。


注釋:
1吳羅瑜主編,《聖經新新辭典(上)》,香港:天道書樓,1993(1997),頁64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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