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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誡命 當孝敬父母

撰文/謝宏駿|聖靈月刊380期-2009.05|主題/基督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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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祢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

前四條誡命都是有關神方面的,叫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從第五條誡命起轉向人,這個轉折點是從對父母的態度開始,因此人倫道德的一切要求都從孝敬父母開始,誠所謂「百善孝為先」。



 
感恩的心

神給予人類生命,是透過男女的結合、母親的懷孕、分娩、餵養、父母的教育,一個人漸漸長大,身心兩方面得以成熟。所以,每個生命的開始與成長,神、父、母三方面同時在場。

做工的得工價,那是應該的。沒有做工,也得價銀,那是恩典。既然是白白得來的恩典,就要有感恩的心。從生命的開始,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父母付出點點滴滴的辛勞與照顧,將我們拉拔長大,這樣的恩應該要報,是天經地義的事,沒有人會懷疑。

領受恩典的人沒有資格比較恩典,每個孩子得到父母的生、養、育,程度品質大小不同,有的人出生在富裕的家庭,有的人在貧民窟,有的人有高學歷的父母,有的不識字,無論如何,既然是領受的,有多少就感恩多少,不要埋怨不平。

如果對父母的給予都不知道感恩,根本不用談到其他人際關係的感恩了。一般的人際關係我們都還可能有點付出和貢獻,何況對於父母所傳給的生命與養育之恩,我們一點點功勞也沒有,更不能當作是應得的。

對父母而言,生了孩子就有養育的責任,但是這樣的責任並不叫孩子以為得到養育是應得的。兩個區域分開看待。有什麼樣的行為就要負什麼樣的責任,男女有同房的自由,當然要為這個自由負起責任。對孩子而言,以個人生命來看,他是單純的領受,就要說謝謝。

感恩的心是一個人珍惜生命、快樂生活的基本條件。對父母說謝謝,對親戚說謝謝,對朋友說謝謝,對社會各行各業說謝謝,對萬物說謝謝,要感謝的很多,最後以謝天為結尾,就是對神的感謝,這樣「凡事謝恩」的學習將會提升人性的道德品質。

有了感恩,然後報恩。因此,保羅說:「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提前五4



 
「孝」字怎麼寫

中華民族特別有「孝」字出現在道德倫理中,如何寫這個「孝」字?如何行「孝」?幾千年來,中華兒女念茲在茲的是,惟恐背負「不孝」這個罪名啊。

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先學習愛護自己的身體,讓父母不要擔心,這是基本的「孝」。孩子的身體疼痛,父母的心更痛。

除了不毀傷身體外,進一步而言,不能做違背道理的事。父母對子女的牽腸掛肚,就是要孩子做個好人、好基督徒。所以《聖經》上說,「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箴二十三24

過年過節,送個小禮物給父母,討父母歡喜也很容易的。如果禮物折成現金,父母會高興,那就配合一下,折成現金吧。

總之,讓父母歡喜就是「孝」。

其次,尊敬父母要從心裡做起。父母年紀越來越大,可能身體動作、精神思緒都變遲緩,要體貼照顧,有一天,我們也會老,也需要尊重與照顧。時代進步快速,父母可能跟不上時代的變遷,也許不懂什麼電腦網際網路,但是孩子不可藐視父母,《聖經》也特別提到這點,「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二十三22

在主裡聽從父母是對孩子的倫理要求,也是一種福氣。

在合乎主的道理中聽從父母,讓他們歡喜,這樣的倫理要求不多。當然若父母未信主,逼迫我們拿香拜拜,當然不可聽從。

除了信仰差異外,一般的生活上,有父母在身邊,隨時可以給我們意見,是一種福氣。原來,人都是在錯誤中成長,但是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每件事都要經歷錯誤才學會,別人的錯誤經驗可以使我們不必浪費時間,直接學習成功的方法。父母的經驗與智慧正是我們最好的導師。

從父母處聽到許多別人不會說的建議與批評,也許正是我們看不到自己的盲點,父母就像鏡子一樣,真實地照出我們的面貌,讓我們認識自己。

但是聽從並不是盲從,凡事還是要仔細思考。

如果父母有錯,如何規勸?尊敬的態度一定要有,其次言語要溫和,最好的方法是讓父母自己發現自己的錯,孩子可以設計一種狀況,讓父母明白自己的錯,減低傷害父母的尊嚴。

約拿單知道父親掃羅執意要殺大衛,只因掃羅認為大衛將來必成為以色列王,約拿單的國位不保。這樣的私心約拿單卻不認同,他反問父親掃羅說,大衛為什麼該死呢?他做了什麼呢?然後他兩天不吃飯,為大衛愁煩(撒上二十30-34)。約拿單相信大衛必作以色列的王,他願意作大衛的宰相(撒上二十三15-17)。

摩西律法對不孝的子女嚴格處理,甚至以死亡為懲罰。「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二十一15),「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二十一17),「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申二十一18-21

歷史上真有父母將逆子送到城門處死的案例嗎?也許沒有,父母的心狠不下來的。但是律法的規定是要叫逆子知道而害怕。

有個人對年老父親不好,嫌他常將磁碗打破,就做了一個木碗給父親。有天在院子裡看見自己的五歲兒子在做木碗,很好奇地問,作什麼用途?兒子說,要為以後準備,有天他老了,也可以給他用。其實不是不能用木碗,而是你的態度怎麼對待父母,孩子將來也會怎樣對待你。

對父母的「孝」要及時,慢了就來不及。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樣的遺憾常在人心打轉難過。在世一粒豆,勝過死後一顆豬頭。

把年老父母放在養老院好不好?在家中親自照顧比較有親情,但是白天大家都上班,年老者孤單寂寞,萬一跌倒受傷了,來不及救護。所以在哪裡最好並沒有絕對,要看年老者和自己的狀況而定,「孝」的方法要有彈性適用才是。

行孝有兩個方向。第一,往上回饋到父母身上。第二,往下將子女教養成功,使信仰傳承下去,使教會事工有接棒人,這是大孝。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神的賜福在此世就會得到。當然我們不是為了得福才遵守誡命,但是神的眼目都在鑒察,神必報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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