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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杯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80期-2009.05|主題/基督化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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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上古俗世的世界裡,酒的主要用途是祭祖敬神,作樂只屬其次。他們為了敬神而一起喝酒時,是用同一個杯子,表示與神產生密切的關係。例如中國的藏族在每釀新酒時,必先以酒敬神,然後依循「長幼有序」的古訓先向家中的長者敬酒,其後家人才能暢飲。

聚會飲酒時,大家共用一個酒杯,表示是一家人,共同敬拜同一位神。《聖經》中記載耶穌設立聖餐禮時,拿起杯祝謝了,遞給門徒,共用一個杯子,大家一起分嚐。

為何大家要「共用一杯」?「杯」的用途為何?「杯」有何神學意涵?「杯」有哪些象徵的意義?要如何行方能逃脫神的「忿怒之杯」?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杯的用途

古代的「杯」(cup)形狀像一個碗,較今日常見的茶杯更大、更淺。「杯」一般用陶土製造,有時也用金屬製造(耶五十一7;創四十四2)。中文《聖經》譯成「杯」,在原文希伯來文有四個字:

(1)是最常見,可以用來盛酒(創四十11),也形容神的憤怒之杯(賽五十一17)。

(2)是指杯、碗,可作會幕內金燈台的杯(出二十五31),也用於盛酒(耶三十五5)。

(3)是指碗、盤、瓶、罐,可作為一般的容器(撒下十七28),也用作神聖的器皿(出十二22;王上七50)。

(4)指盆,是又大又深、有兩個把手、底呈圓形的器皿。可用以盛獻燔祭的血(出二十四6),也是掛在釘子上的家用器皿(賽二十二24)。

「杯」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來盛水(太十42)、盛酒(賽五十一17);在宗教的用途上,有精金作的杯(王上七50),有奠祭用的杯爵(民四7)。有時「杯」也成為外邦人占卜的器皿(創四十四5),例如他們將水倒在杯中,然後注入油,再投入玉石,靜觀水油的動向條紋,可以預卜未來的命運。



 
三.杯的神學意涵

今日猶太人的習俗,在逾越節的晚餐要喝稀釋的葡萄酒,記念神在埃及拯救以色列百姓的宏恩。在喝酒前要稱謝神說:「讚美祢,主啊!我們的神,宇宙的王,祢創造了葡萄樹的果子。」昔日耶穌在逾越節的晚餐上設立了聖餐禮,祂在舉辦聖禮時,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門徒,他們都喝了。

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可十四23-25)。「杯」的希臘文為,是名詞單數,表示共用一個杯子,大家一起分嚐。

聖餐禮是耶穌設立的,因為祂用「葡萄汁」祝謝,所以今日我們在舉辦聖禮時,也用「葡萄汁」。而當日耶穌共用一個杯子,今日我們仍採用一壺葡萄汁祝謝,但因衛生的緣故,分用許多小杯。聖餐禮是要記念耶穌為了拯救我們,替我們受死。

藉由聖餐禮,信徒可以分享耶穌的肉和血,與主聯合,使屬靈的生命豐盛,末日可以得著永生和復活(約六51-54)。使徒保羅認為,在聖餐禮中我們所祝福的杯,是同領基督的血,是吃主的筵席,是與主相交,是委身於基督。「杯」有交融、相契的意涵,因此喝「主的杯」的人,不能又喝「鬼的杯」,與鬼相交(林前十16-21)。



 
四.杯的象徵意義

《聖經》中的「杯」,有物質的杯,可以用來盛水和酒;也有無形的杯,具有象徵的意義。茲將無形的杯分為兩類,也就是「主的杯」與「鬼的杯」,各略舉數例,說明其象徵意義如下。


1.主的杯

(1)相交之杯

按照東方的習俗,共同用餐並非是單純的社交活動,同時也涉及宗教活動。當他們在請客聚餐時,藉由享用同一塊餅,飲用同一杯酒,表示彼此是一體的,是互相融合的。同樣的,在舉行聖餐禮時,藉由邀請真神一同參與聖筵,我們可以享用耶穌的肉和血,能與主聯合,使我們福杯滿溢(詩二十三5)。

神是我們的主,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祂是幸福的源頭。當我們以別神代替耶和華,以享樂、財富、地位為神,結果是愁苦加增(詩十六1-4)。經云:「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祢為我持守。」(詩十六5)。杯有兩種:福杯與苦杯。敬畏神的人得蒙福杯;不義的人要喝苦杯,就是神忿怒的杯。

(2)忿怒之杯

百姓不聽從神的話語,咒詛就臨到百姓身上,他們要喝神的「忿怒之杯」,是「苦杯」,將使人東倒西歪;他們要遭遇荒涼、毀滅、饑荒、刀兵,被擄至巴比倫七十年(耶二十五11)。當他們願意悔改,聽從神的話語,就能從苦境中轉回(賽五十一17-22)。

列國也要喝神的忿怒之杯,刀劍必臨到他們(耶二十五15-16),甚至連巴比倫國也要被毀滅,它原是神手中的金杯,是富有的;神曾藉它向列國傾倒忿怒,但最後仍被神傾覆毀壞(耶五十一7-8;啟十六19)。在末日審判時,神的忿怒之杯是永恆的;那些違背神命令的人,他們在地獄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賽六十六24)。

(3)救恩之杯

在舊約時期的贖罪祭,將山羊和公牛的血盛在盆中,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就能叫人成聖,身體潔淨。這是一個預表,預指新約時期基督在十字架的流血獻祭,可以使我們的罪獲得完全的赦免(來九13-14)。

十字架的苦楚原是「忿怒之杯」,是「苦杯」,要承受痛苦、羞辱和死亡。耶穌曾向父神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十六39),因為耶穌願意為我們喝盡「忿怒之杯」,結果將「忿怒之杯」轉化成「救恩之杯」(詩一一六13)。

人類自從始祖亞當犯罪後,罪就進入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世人原先要喝神審判的「忿怒之杯」,但藉由耶穌的寶血,使我們的罪蒙赦免,能得著「救恩之杯」。雖然救恩是白白地賜給我們,但在世上我們要喝「苦杯」,將來基督再臨時方能與主共飲「救恩之杯」(可十39;路二十二16、30)。


2.鬼的杯

(1)相交之杯

人是神所創造的,卻常離棄造他的神,輕看救他的磐石;反而去敬拜別神,觸動神的憤恨。人所祭祀的鬼魔並非真神,乃是素不認識的神(申三十二15-17)。他們寧可喝鬼的杯,與鬼相交,與鬼有分(林前十18-21);而不願意單單喝主的杯,與主相交,在祭壇上與主有分。

經云:「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六24)。今天我們要專一的事奉神,倘若過分看重屬世金錢、享樂、權力,就是以別神代替耶和華,是喝魔鬼的「相交之杯」,結果不能喝到主的「救恩之杯」。

(2)淫婦的金杯

末日是神忿怒的日子(啟六17),也是魔鬼大怒之日(啟十二12),因為牠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牠要展開全面性迷惑地上的列國,引發空前的戰爭,牠的人數遍滿了全地,節節勝利,甚至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啟二十8-9),就是信徒與教會。

但戰爭最後的勝利是屬神的,因為祂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啟十七14);信徒靠著羔羊的血和神的道就能戰勝魔鬼(啟十二11)。所以我們務必至死忠心,才可以得著永遠的生命。

末日有大淫婦,是坐在眾水之上(啟十七1),是坐在七座山上(啟十七9),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啟十七18),就是巴比倫大城,也就是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啟十八2)。

她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污穢。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啟十七2、4;耶五十一7)。「淫婦」指邪惡淫亂的世代(太十二39),「金杯」指她迷惑人的工具,象徵屬世的財富、地位、知識、享樂,可以使人喝醉、沉迷,最後遠離神。

因為淫婦的罪惡滔天,她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我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啟十八4-5)。



 
五.如何逃脫神的忿怒之杯?

「忿怒」是人因不悅而引起的情緒反應,會引發報復的行動,被視為有罪的情緒。因此經云:「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三十七8),使徒保羅也認為長老的資格是不任性,不暴躁(多一7)。

神是聖潔的(利十一44),祂是毫無污穢,也是全無錯誤的。為何《聖經》記載神會發怒?這是罪嗎?神的怒氣是善意的,是義怒。祂是忌邪的(出二十5),因此恨惡罪惡、敗壞。祂為了維護聖潔的屬性,會用怒氣、不悅來表達罪惡,並且用懲罰和死亡來報應罪惡。

經云:「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啟十四9-11

「受了印記」表明是服從魔鬼。拜獸的人曾喝淫亂的酒,現在要喝神大怒的酒,是「純一不雜」的,表示神單純的烈怒,沒有攙雜憐憫。他們將要遭受極重的刑罰,痛苦的狀態直到永永遠遠。


面對魔鬼的誘惑,信徒除了倚靠「羔羊的血」與「所見證的道」外,還需不「貪生怕死」(啟十二11),聖徒的忍耐就在此(啟十四12)。所以我們要努力靈修,建立穩固的信仰根基,能有始有終地持守真道,就可以得著永遠的生命。



 
六.結語

在行走人生的道路上,人類必須選擇他們要喝什麼杯:神的救恩之杯或是忿怒之杯?倘若我們要逃避地獄永遠的刑罰,就要選擇救恩之杯。正如《聖經》說:「我拿甚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詩一一六12-13

耶穌本是無罪的,祂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林後五21);祂為我們喝了十字架的苦杯,使我們的罪得赦免。祂先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前一11),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太二十八18)。

我們要效法耶穌的榜樣,願意為主喝盡苦杯,願意經歷苦難和死亡,相信一定能蒙神悅納。同時藉由參加聖餐禮,我們分享耶穌的身體和血,能與主聯合,使屬靈的生命豐盛,末日可以得著永生。



參考書目:

1.哈里斯等(R. Laird Harris & Gleason L. Archer)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楊慶球編,《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1。

3.思高聖經學會編,《聖經辭典》,香港:思高聖經學會,1988。

4.雷翁杜富(Xavier Leon–Dufour)著,房志榮等譯,《聖經神學辭典》,台中:光啟出版社,1975。

5.魏格那(Clarence H. Wagner)著,吳蔓玲譯,《發現以色列──聖經詮釋下的新發現》,台北:以琳書房,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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