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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鹽,世上的光

撰文/鷹|聖靈月刊364期-2008.01|主題/真教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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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兒就讀的高中,有不少猶太同學。十二年級時,她選修了法律課。某日老師問他們:「是否同意同性結婚?並同意政府立法通過同性婚姻?」後來,老師還即席讓正反兩方進行辯論。女兒很訝異選修法律課的15位同學中,除了4位反對同性戀及同性婚姻,其他則全部同意。

最讓她無法接受的乃是5位猶太同學,竟也持贊同的態度,而贊成的理由,竟是《摩西五經》沒有提到同性戀是神厭惡的、更是神不允許的。因此他們認為神既然未禁止同性戀,他們就支持同性結婚,並同意政府立法通過同性婚姻。

當我聽完女兒的陳述,內心甚覺詫異。《申命記》明明記載:「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三17-18)。「孌童」不就是指「男妓」嗎?「男妓」既與「妓女」一樣,都是神厭惡的,不就代表神憎惡同性戀嗎?他們怎能說《摩西五經》沒有記載神厭惡並禁止同性戀呢?

還有《利未記》也說:「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二十13)。神這樣清楚的交代以色列人,男人若與男人苟合,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還不夠明白嗎?還能說神不反對同性戀嗎?

我問女兒是否有表明自己的看法,並告訴他們《申命記》及《利未記》的記載?女兒說不需基督徒的她講話,兩位信奉伊斯蘭教的伊朗女同學,早已按捺不住內心的激憤,展開激烈的炮火反擊。她們說:「伊斯蘭教的《可蘭經》堅決反對同性戀,更不可能支持同性婚姻;《可蘭經》是從猶太經典發展出來的,《可蘭經》都反對同性戀了,《摩西五經》怎麼可能同意同性戀呢?」

女兒還說她們兩人越講越生氣,最後甚至很不客氣地質問猶太同學:「你們猶太人到底懂不懂《摩西五經》?」女兒告訴我,那天的法律課,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戰,激辯了許久,誰也不讓誰,讓她真是大開眼界,看到西方同學辯論的功力。

對於此事,女兒曾語重心長地嘆氣表示,猶太人怎麼像是「神的選民」?「神的選民」怎會贊成同性戀?她指出學校裡的猶太同學,言行舉止並沒有比其他族裔好到哪裡去,先民美好的信仰,好像只剩一個徒守形式的空殼子,完全感受不到神在他們身上的影響力。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嗎?女兒說:「我實在很困惑!」

面對此一情形,我也不知該說什麼,只能告訴女兒,她的猶太同學只是猶太人中的一小部分,並不代表所有的猶太人都同意同性戀。我也只能勉勵女兒,我們反倒應從這件事中,「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反思自己的信仰,是否也只是一個空殼子?我們的言行舉止,是否也令人失望、疑惑?

我們的所作所為,是否也會讓人質疑我們的教會「有真理有聖靈」,就像我們懷疑猶太人是「神的選民」一樣?我們查考《聖經》,是否真的明白《聖經》的教導,還是似是而非、模糊不清,就像那幾位猶太同學,認為《摩西五經》裡沒有記載不可有同性戀之事一樣?我們是否除了聽道,還能行道,讓人感受到神的光與愛?還是光說不練,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

我們都知道真教會「有真理有聖靈」,是真教會與其他教會最不同的地方。但有多少人一開始接觸教會,就懂得追求真理,並被聖靈吸引?其實,每一位初到教會的人,對教會的第一印象,大都是信徒給他們的感覺。所以,絕大多數的人,願意繼續到教會慕道,除了個人的目的,都是因為信徒對其表達歡迎、關愛之意,因此,我以為我們能否對慕道朋友展現關愛的熱忱,讓其感受到教會的溫暖與熱情,實在非常重要。

如同楊志豪傳道講道時所言:「其實慕道朋友對教會的第一印象,都是信徒對慕道朋友的關懷與愛心,以及同靈之間的互動,而不是傳道講了什麼了不起的大道理。我們真理懂得再多,道理講得再好,若無法在日常生活中行出基督的愛,其實,很難說服別人信耶穌。」

傳道所提,常常讓我反省自己。我常想,我們會不會講起《聖經》的道理,口若懸河,頭頭是道;提起《聖經》的教導,引經據典,觸類旁通,但面對初來教會的慕道朋友,卻視若無睹,不理不睬?面對哀傷痛苦的同靈,卻不曾說過一句安慰的話,不曾親自關懷、問候,不曾為其代禱代求,不曾付出行動來幫助他們,讓其感受互為肢體的情誼?我們會不會非常重視個人靈修,讀經、禱告、聚會、做聖工樣樣不缺,似乎與神建立了極好的聯屬關係,但面對慕道朋友及同靈的困境與痛苦,卻冷漠待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一再地輕忽、放棄主耶穌賜給我們對人表達關愛的機會?

或是打打招呼,做做樣子,隨便交談兩句,讓人覺得我們關心慕道朋友、同靈,對神也有個交代,但卻是應付應付,沒有真正發自內心的關懷?甚至是隨自己喜好,選擇性地關心某些弟兄姊妹,某些同靈則永遠與我風馬牛不相及?我們會不會急著把福音傳給萬民,但卻忘記最需要幫助的同靈就在身邊,對同靈的孤立無援、哀聲求救,漠然待之,置之不理?………

保羅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十三1-3

可見「愛」的重要!我們信主的人,若不能在日常生活中,以實際行動表達對人的關愛,縱使會說萬人的方言,及天使的話語,又如何?甚至有先知講道之能,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心能夠移山,又如何?甚至將自己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犧牲自己,卻沒有真正的愛,又如何?

一個信主的人,若無法像神一樣真正的愛人,或雖懂得愛的道理,卻不願行出愛,其他的恩賜再大,都只是讓人感嘆,並覺得光說不練而已,又有何益處。

主耶穌在世上時,曾以「鹽與光」為喻,教導門徒要做「世上的鹽、世上的光」,好讓人們因看見門徒的好行為,而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太五16)。今日,我們也都以主耶穌「鹽與光」的教導,勉勵自己行出好行為。我想,我們可以列舉許多好行為的標準,但我以為最重要的好行為就是「把愛行出來」。

不然主耶穌不會在對法利賽人講最大的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後,提到其次的誡命是「愛人如己」,並說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二36-40)。

最近曾在基督教的中文報紙上,看到一篇故事,那是一位中國移民提到他與太太移民之後為何信主的見證。文中主角說他們剛移民時,乃先待在溫哥華。後因找不到工作,即決定從加西的溫哥華,自己開車翻山越嶺至加東的多倫多。

當車子離開溫哥華,進入蜿蜒曲折的洛磯山脈後,他們竟迷失方向,不知何去何從。當時的天色越來越暗,他們的心也越來越慌,就在不知前路為何,該往哪裡去時,終於看到遠處有間教堂。

這間教堂,就像救星一樣,遠遠地向他們招手,讓他們急奔而去。抵達教堂後,就在教堂的停車場上,遇到一位眼睛有殘疾的老婦人,並向其問路。經過一番詢問,才知道他們已朝反方向多開了二百多公里。因返回原路曠日費時,老婦人即指引他們一條捷徑。就在他們道了謝並準備前行時,老婦人突然叫住他們,說了一串他們聽不懂的英文後,便說「Follow me」!

作者原以為這位老婦人是要開車回家,順道帶他們走捷徑。沒想到兩車就這樣一路行了一百多公里。作者一路上都在納悶老婦人的家怎麼這麼遠?終於,老婦人在一個丁字路口停車了,並走下車來告訴他們,這個丁字路口最容易迷失,也就是他們迷路的地方;並說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路口,很多人都在這裡迷路,她因擔心他們又在這裡迷路,才會陪他們一路開車到此路口。說完便祝福他們一路平安,自己沿著原路回去了。

作者看著她離去的背影,當場熱淚盈眶,內心感動不已,一股暖流湧上心頭。夫妻倆一路上都在思想,是怎樣的力量,讓她這樣一位眼睛有殘疾的老人,願意如此幫助兩位素昧平生的外國人?後來他們自己信主後,才明白那股力量,原來就是「基督的愛」。作者並說,後來他們去教會慕道、繼而信主,與這位老婦人的愛心不無關係。

一位基督徒,不經意間自自然然「行出來的愛心」,竟可以影響一個原是無神論的人信耶穌,我們豈能小看這種愛的影響力!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五40)。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四20)。

天上真神,至高至大,哪需要我們為祂做什麼?也就因為不需要我們為祂做什麼,主耶穌才語重心長地交代我們,不管何事,只要做在任何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做在祂身上了。我們豈能忽視神給我們任何一個慷慨付出,關懷別人的機會?還有,若無法去愛活在我們眼前看得見的弟兄,凡事包容、凡事忍耐,還能愛看不見的神嗎?我想根本是自我欺騙!

我們到多倫多後的第二年,某個週日晚上,在我家舉行家庭聚會。那次聚會,剛好輪到我領會。記得當時因頭痛纏身,痛苦不已,即在領會時,有感而發地提到自己一生為病所苦的無奈。那天晚上,當時92高齡的黃聖山長老也來參加聚會。沒想到三個月後,黃長老要去美國,臨行前竟託他兒子交給我一張他親手寫的卡片。

卡片的正面,黃長老親手題寫《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等字,背面更是引用《聖經》章節,寫了一番勉勵、安慰我的話。又以《那鴻書》一章12-13節:「……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

兩節經句,祝福我「病得醫治」。黃長老還說這是他在家閱讀《聖經》時,從主得來的啟示,且要應驗在我身上,他並求主美意成全!除了祝福聖靈與我們全家同在,賜恩,賜福,賜保護,賜平安,最後,也以《民數記》六章22-27節祝福我們,願神的臉光照我們全家人心中!

還有,以長老的年紀而論,大可以當我們的爺爺了,但卡片上的稱謂,竟以「兄、姊」稱呼我們夫妻二人。長老還自稱「教末」,並說自己靈歷不深,卡片所寫可否奉上林老師參閱等……,實在令我們不敢當!長老所寫的字字句句,皆讓我感受到耶穌僕人柔和謙卑的態度,真是值得我一生好好學習。

雖然只是一張小小的卡片,但卻充滿長老對我的關愛。長老真是把他的愛,行在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啊!我萬萬沒想到一位92高齡的長者,竟還記得我在家庭聚會時所訴的苦,且在讀經時,想到我所受的苦,更是不忘臨去美國前,寫張卡片送給我,期使痛苦的我得到安慰。神啊!謝謝祢,讓我藉著長老對我的關愛,感受到祢對我的慈愛與憐憫。求祢記念他的愛心!

幾年來,我一直把長老送我的卡片,夾在《聖經》裡。每次讀經時,總會看它一遍。當我看著長老送我的卡片時,總在內心跟神禱告,懇求長老送我的祝福──「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成為神給我的祝福!

長老不用多說什麼,我已在他送我卡片的這件事上,學到什麼是「世上的鹽、世上的光」。從此,更是勉勵自己向長老學習,希望自己也能成為黑暗世界中的「鹽與光」。

你們是世上的鹽。
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
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

我是世上的鹽嗎?我是世上的光嗎?每當自問,只覺羞愧!禱告中,一再懇切求神赦免、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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