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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疾病與醫治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79期-2009.04|主題/天使與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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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耶穌與門徒遇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1-3)。可見當時一般的猶太人認為,疾病與犯罪有密切的關係。

早期以色列人認為,疾病的發生與醫治都與神有關。遵守誡命的人將不會生病,得到疾病的人應求神醫治,因此甚少藉助醫生與藥物。在醫學發達的今日,我們是否應專一依靠神,一概拒絕醫生與藥物?或是除了依靠神以外,也可以吃藥和看醫生?究竟疾病從何而來?《聖經》對醫藥有何看法?基督徒應如何面對疾病?以下擬探討此問題。



 
二.疾病的來源

究竟疾病從何而來?以下擬依據《聖經》和現代醫學,來說明疾病的來源。


1.疾病從神而來

《舊約聖經》認為,疾病可以歸因於人叛逆神而帶來的咒詛。當我們聽從神的命令,祂必愛我們,賜福與我們,使一切的病症離開我們(申七12-15)。

倘若我們不謹守遵行神的命令,祂就必將至重至久的病,加在我們和後裔的身上,直到我們滅亡(申二十八58-61);例如神直接伸手用瘟疫擊殺犯罪的百姓(民十四37,十六49,二十五9)。因此,健康是順服神的賞賜,而疾病是不順服神的懲罰。


2.疾病從魔鬼而來

魔鬼是靈,有超自然的能力,也能使人生病。例如牠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伯二7);有一個女人被鬼附著,駝背了十八年(路十三11);在格拉森有人被鬼附著而發瘋,許久不穿衣服、不住房子,只住在墳塋裡(路八27)。因此,如果沒有神的保守,魔鬼也會使人生病。


3.其他原因

自從始祖犯罪後,罪就進入了世界,人類受到敗壞的轄制(羅八21-23),從此開始有生病和死亡的現象。例如生活放縱而酗酒,會使人受傷生病(箴二十三28-35)。而現代醫學則認為疾病發生的原因很多,有物理性因素,例如到高山旅遊,因氣壓降低可引起高山病。有化學性因素,例如噴灑農藥可引起中毒。

有生物性因素,例如各種病原微生物可引起傳染病。有遺傳性因素,例如高血壓、精神分裂症是會遺傳的。有先天性因素,例如孕婦感染梅毒,可致胎兒患先天性梅毒。

有免疫性因素,例如系統性紅斑狼瘡,能對自身組織的抗原產生免疫反應,並引起組織損害。有精神、心理因素,例如長期的憂慮、悲傷,容易引起精神分裂症、高血壓病、消化性潰瘍、甲狀腺功能亢進等疾病。

 

三.聖經對醫藥的看法

《聖經》對醫藥有何看法?以下擬依據《舊約聖經》、《新約聖經》和《便西拉智訓》,來說明。


1.舊約聖經的看法

在舊約時代,人們認為只要聽從神的話語,行祂眼中看為正的事,就不會生病(出十五26)。因此,以色列百姓不重視醫藥的學問,《舊約聖經》中很少談論醫生和藥物。而鄰國埃及則重視醫藥的知識,當時的醫藥與宗教、占卜有關。

醫生中有法師、術士,因此藥方包括符咒。所以一般人找醫生,是與拜偶像有關。就像今日在台灣的鄉下,有人受驚嚇,要到廟裡去收驚;有人生病,到廟裡去求符咒,焚燒後與水一起喝下,是藉助拜偶像來醫病。

難怪《聖經》的作者曾批評亞撒王,說他腳生重病時,「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代下十六12)。約伯生病時,曾責備朋友說:「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伯十三4)。可見當時的人對醫生是沒有信心的。

舊約的觀念認為疾病是神降下的災禍,倘若沒有神的醫治,絕對無法痊癒;而且神醫治時,並不須要藉助藥物。因此舊約時代,很少記載醫生和藥物。例如亞伯拉罕帶著妻子撒拉寄居在基拉耳,因為撒拉長得很漂亮,亞比米勒王差人把撒拉取去,想娶來為妻。

神因撒拉的緣故,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後來,王將撒拉歸還亞伯拉罕,他向神禱告,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他們便能生育(創二十1-18),並沒有藉由醫生和藥物。但在《舊約聖經》中,和合本譯本卻有「良藥」的記載。

例如要留心聽父親的訓誨,就得了生命,又得了醫全體的「良藥」(箴四22)。又如當神要向敵人報仇,刀劍必吞吃得飽,飲血飲足;埃及的民雖多服「良藥」,總是徒然,不得治好(耶四十六10-11)。「良藥」的希伯來文字根為,意思是醫治、使健康,並沒有藥物的含義。


2.新約聖經的看法

在新約的時代,有許多非專業的醫生,他們採用神祕的方法來治病,但對病情卻無幫助。例如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可五25-26)。

後來希臘的醫藥興起,他們培訓專業的醫生,並以科學的方法製藥,確實解決病人的痛苦。所以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九12

在《新約聖經》中,也記載著藥物的使用。例如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撒瑪利亞人用酒和油為傷者塗抹傷口(路十34)。酒含有酒精的成分,有消毒的功能;而油是指橄欖油,有潤滑和保護皮膚的作用。又如在《啟示錄》中,耶穌勸告老底嘉教會要買眼藥擦眼睛,使他們能夠看見(啟三18)。因為老底嘉城以眼科醫生及眼藥產品而名聞當代。


3.便西拉智訓的看法

《聖經》並未對看醫生和吃藥提出直接的看法,但在《便西拉智訓》中卻提出詳細的看法。《便西拉智訓》成書於公元前180至175年間,一般基督教將它列入「旁經」,天主教稱它為〈德訓篇〉,列入《聖經》中。

在其第三十八章中記載,治療原是來自至高者,但仍應尊敬醫生,因為他是非有不可的,也是神造的。神使大地生長藥材,祂賜給人醫學的知識。所以,醫生用藥材治病,減少人的痛苦;藥劑師用藥材配製香甜的合劑,和治療疾病的膏藥。他的工作沒有止境,直到醫好了世上的人。

我們患病時,不要失望,但要祈求神,祂要賜我們病癒。我們生病時,應遠離過犯,管治我們的手,洗淨我們心中的一切罪惡;而且應奉獻馨香和上等麵粉的祭品。但是也要請醫生來診治,因為他是神造的,不要讓他離開我們,因為我們需要他,有時他會妙手回春。故此,醫生也應該祈求神,為使他能給人安樂與健康。



 
四.基督徒應如何面對疾病

生病會使人肉體痛苦,甚至影響屬靈的生命,基督徒應如何面對疾病?茲簡略說明如下。


1.找出疾病的原因

我們生病時,可能是飲食不節制,導致身體受到損傷;也許是神的管教,或是撒但的攻擊。我們應藉由疾病自我反省,趁機保養並顧惜自己的身體。並應藉此反省,是否犯罪得罪神,而遭受神的管教,此時要認罪悔改,尋求神的赦免。也有可能是遭受撒但的攻擊,此時要靠神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我們逃跑(雅四7)。

例如使徒保羅有一根刺加在他的肉體上,「一根刺」的希臘文為,是指扎進皮膚的芒刺,或荊棘的刺,這是形容他的身體有疾病(加四13)。為這事,他曾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他。

但後來他明白,這是為了避免他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他肉體上。主安慰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7-9

疾病常成為我們經歷基督恩典的途徑,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神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一4-5)。約伯遭受魔鬼擊打,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

他的三個朋友來安慰他,他們認為疾病與犯罪有關,希望約伯能認罪悔改(伯四1-9,八1-7,十一1-6)。約伯回答說:「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伯六14)。追究生病的原因,無法使病人得到安慰;所以對於患病的同靈,我們應該用愛心對待他,使他感受到神的愛。


2.要學習依靠神

神是宇宙的主宰,人類的生命是操在神的手中。所以我們要學習依靠神,相信祂會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八17)。我們要用信心向神祈禱,並求神赦免過犯,也可以請教會的同靈一同代禱,相信神會垂聽我們的禱告(雅五14-16)。

在現在的忙碌社會中,人們無暇自我反省。生病住院時,讓我們有機會獨處,思考人生的結局,也就是死亡的問題。是否我們的行為聖潔?是否我們犯罪得罪神?是否我們能夠安然進入天國?我們要效法使徒保羅,利用疾病來自我反省,使我們能謙卑、聖潔,與主更加親近。

3.可以看醫生或吃藥

有些基督徒認為,生病時去看醫生和吃藥,是對神缺乏信心,將不能得到神的醫治。事實上,《聖經》並不排斥看醫生和吃藥(太九12;啟三18),醫生和藥物也是神用以治病的工具。所以基督徒生病時,應先禱告依靠神,其次也可以吃藥和看醫生,這是合神旨意的行為。



 
五.結語

神向所羅門顯現,說:「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代下七13-15)。面對疾病,尤其是絕症,我們應先禱告尋求神,相信祂必垂聽。然後,再藉助醫生或藥物。

倘若疾病無法獲得痊癒,或是禱告未蒙神回應,我們不可灰心,仍應親近神,並尊重神的主權,相信神有祂的美意。事實上,連忠心的僕人保羅、提摩太(提前五23)病了,都沒有得到適時的醫治;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十一44),後來還是死亡。

畢竟,世界只是我們暫居之地,將來我們要進入永恆的天國。到那日,神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疾病、悲哀、哭號、疼痛、死亡,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十一1-4)。願我們在病痛之日,求神賜給我們信心的眼睛,能看見主再來的日子。


參考書目:

1.韋捷(Fred H. Wight)著,周鳳芝譯,《聖地風俗習慣》,香港:天道書樓,1993。

2.黃迦勒,〈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基督徒文摘專輯,http://www.study-sj.com/Topics/95Daily%20Walk/95index-T.htm,擷取日期:2008年10月15日。

3.包爾(Walter Bauer)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4.哈里斯(R. Laird Harris & Gleason L. Archer)等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5.羅慶才、黃錫木主編,《聖經通識手冊》,上海:學林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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