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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無知而犯罪,能蒙神饒恕嗎?外一問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381期-2009.06|主題/讚美的藝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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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張姊妹】

哈利路亞,平安!

從小受洗,對真理一知半解的人,長大後離開教會,過著外邦人的生活。幾年後突然醒悟,明白真理,認識神。於是回到教會來,徹底悔改,如此能得救嗎?

他心裡常有兩個聲音:一個說,神是憐憫、慈愛的神,乃願人人得救!另一個聲音說,你曾行大惡,犯了至於死的罪,沒有贖罪的祭了!他為此深感困擾。

神所愛的祂必管教,如果一個同靈一直犯錯,我深信神的管教有祂的限度。因此,當小錯變成大錯時,如果神不再管教,是否他就沒救了呢?

感謝您的答覆!

主內 張姊妹



 
【答覆】

哈利路亞,主內張姊妹收信平安!

你所提出的疑難問題是:

1.因無知而犯罪的信徒,能蒙神饒恕嗎?

2.始終不悔改的信徒,能得救嗎?

茲依據個人的查經心得答覆如下:



 
一、因無知而犯罪的信徒,能蒙神饒恕嗎?

「從小受洗,對真理一知半解。」致使「長大後離開教會,過著外邦人的生活」。這種令人惋惜的不幸消息,在教會中時有所聞。之所以釀成這個局面,乃因不少同靈過於重視兒女的學業,既要他們去補習班補習功課,又要他們去才藝班學習各種技能。

相對的,宗教教育自然被忽略,致使他們「對真理一知半解」;於是「長大後離開教會,過著外邦人的生活」,便成為他們的共同命運了。

約瑟在17歲那一年,被賣去埃及當奴隸(創三十七2、28)。之前,他在家裡所接受的便是宗教教育──學習如何敬畏神。但到了三十歲的時候,他竟然可以在埃及當宰相,治理埃及全地(創四十一41、46,四十五8)。

只有一個理由,約瑟心中有神,凡得罪神的事,他都不敢做(創三十九7-9);因此,蒙神喜悅,永遠與他同在,使他百事順利(創三十九2-3、23)。

並不是說,基督徒不需要接受學校教育;而是說,宗教教育更值得重視。「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二十二6)。

這是希伯來民族由他們的歷史所得來的教訓──教養兒女,使他們從小就明白甚麼是當行的道,並且訓練他們養成棄惡從善的好習慣,則必使他們終身受惠、蒙福(申二十八1-6;詩一二八1-6)。

總而言之,與其等到兒女犯了罪,才憂慮他們能不能蒙神饒恕;倒不如教導他們從小就習慣於走在主的道上,以防患於未然。不是嗎?

「神是憐憫、慈愛的神,乃願人人得救!」這是聖經上的話(詩一○三8-13;提前二4;彼後三9),也是神的聲音;目的是,要他切實悔改,神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三十5)。

「你曾行大惡,犯了至於死的罪,沒有贖罪的祭了!」這是惡者的聲音。這聲音如此不斷地干擾他,使他永遠無法原諒他自己;目的是,要他自以為他已經死定了,走回原路算啦!

其實,「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的上文是:「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來十一26)。反過來說,若因無知而犯了罪,則可以獻上贖罪祭呀!

現在他該做的是,切實悔改,懇求神憐憫、饒恕,千萬不可再犯罪;不然,就真的不再有贖罪的祭了。



 
二、始終不悔改的信徒,能得救嗎?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1至30節記載,猶大一心一意地想要賣主。受難前夕,主與門徒吃晚飯的時候,或暗示或明說,再三表示猶大要賣他,希望猶大及時醒悟過來。但猶大卻硬心到底,不願意回頭。

「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對主所說這句話,約翰解釋:「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10-11節)。這是一種暗示,但猶大卻毫無反應,似乎在表明「這不干我事」。

主洗好了門徒的腳之後,又對他們說:「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猶大被除外了),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18節上段)。所謂「這話」,就是實踐洗腳的教訓就有福那句話(14-17節)。

「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一句,日本《共同譯》譯為「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何種人」。這就是說,猶大是我所揀選的,我知道他是哪一種人;他毫無愛心,不可能實踐洗腳的教訓。因此,實踐洗腳的教訓所要得著的福分,與他是沒有任何關係的。這是第二次的暗示,但猶大仍然沉迷不醒。

接著,主再說:「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18節下段-19節)。

「同我吃飯的人……」一句,係引證「詩四一9」的話。在該處經文中,大衛說,他是「我知己的朋友」,「吃過我飯的」,現在竟然「用腳踢我」──背叛了我!

「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是等到猶大背叛我,應驗了大衛的預言之時。這是第三次的暗示,雖然比前兩次更明顯,但猶大還是如同木石,無動於衷。

主說了這些話之後,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1節)。「心裡憂愁」,《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心裡非常傷痛」。

主之所以會如此傷痛,乃因到了這個生死關頭,猶大仍然這麼遲鈍,不知道應該即時回頭。於是他便不再暗示,而明說門徒之中有一個人要賣他了。可惜,猶大依然故我,毫無悔意!

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主所說的是誰。主所愛的門徒問他說:「主啊,是誰呢?」主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主就蘸了一點餅,遞給猶大。

令人覺得很意外的是,猶大既沒有即時低頭認罪,也不做任何辯解,而滿不在乎的「吃了」。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完全控制了他。至此,主眼見挽回無望,便很傷心地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猶大真的立刻就出去了(22-27、30節)。

上列的經文告訴我們三件事:

其一是,主洗門徒的腳,表示他愛門徒愛到底(1節)。「到底」(telos)一詞,原文的意思是,結局、末時、到最後、極度地、完全地、全然地等。

《呂振中譯本》譯為「到終極」,表示主的愛永遠不改變;日本《新改譯》譯為「毫無保留」,表示主的愛是全然地付出。猶大謀算賣主,主還是要洗他的腳。主對他的愛,真的永遠沒有改變,而且已經到達極限了。

其二是,主知道猶大是「滅亡之子」,聖經上的預言必定應驗(約十三18-19,十七12)。雖然如此,主還是盡了他當盡的本分,很有耐性地再三提醒他及時醒悟,免得永遠沉淪。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8),祂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三18-19)。

其三是,主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猶大是主「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才特別挑選的十二個使徒之一(路六12-16),當然也是「父所賜給他的人」。因此,主「總不丟棄他」,是他丟棄了主。他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約十三30),永遠不回來了。

猶大所演這一齣悲劇,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你所提出的疑難問題。

「如果一個同靈一直犯錯,我深信神的管教有祂的限度。」你的看法完全正確。因為他「一直犯錯」,表示他並不在乎神的管教;換句話說,他硬心到底,始終不肯悔改。既然如此,神需要再管教他嗎?

「當小錯變成大錯時,如果神不再管教,是否他就沒救了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為猶大的結局正是如此。對於主再三的提醒,猶大始終無動於衷。主只好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猶大立刻就出去,永遠不再回來了。這就是一切硬心到底之人的必然後果。

凡主內的同靈都要銘記在心:神既有恩慈的一面,也有嚴厲的一面。向那長久在祂恩慈裡的人,是有恩慈的;但向那跌倒的人,卻是嚴厲的(羅十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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