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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聖的教會(二)──和睦與成聖

撰文/杏仁子|聖靈月刊406期-2011.07|主題/信仰的省思與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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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恐怕觸及犯罪主題的敏感性,以「顧及人的軟弱」帶開,與行政操作時「強調教會整體和睦勝於對錯」,兩者有邏輯上互相推理的關係──「教會若要把是非弄清楚,好似就會造成破裂,失去和睦。」

我們定義犯罪的信徒為「軟弱」的信徒,認為除酵認罪的道理講不得;要不,「軟弱」的信徒就不來了;這樣教會就失去和睦。「成聖」與「和睦」之間好似互相衝突?「不要講對錯」1與「不要分辨真假」的思想型態其實是相同的。如此思考,事實上就是阻礙今日真教會成聖的第二個想法。

努力維持了表相的和睦,讓不需被衡量對錯的犯罪者泰然自若,沒有了面對自身罪惡的機會,說不定為了掩飾,反而看起來更熱心;但還是有人不來了。這些人卻可能是沒有犯罪的信徒,往往還是對真理的態度嚴謹認真追求者。他們先是滿臉狐疑,接著是失望的面對講台大聲鼓吹「不要講對錯,世上不是只有好人跟壞人」,2而痛苦的離去了。

講台軟性消音,行政處理不置可否,其實在無形中製造了一批真正符合經意「軟弱」的信徒。這一來,教會豈不是可能一樣失去了和睦!

「顧及軟弱」配合「力求和睦」的前提下,講道與行政處理的結果是──讓教會更軟弱!因為,犯罪的酵繼續滋長,原本守道追求真理的反而變成軟弱,不來教會;而教會也並沒有因此而比較和睦。很顯然地,這不是真理同在、聖靈運行的結果。

救贖裡談的「對、錯」不是「批評論斷」,而是「分辨善、惡」;靈魂成聖或失喪的主題。神是以「聖潔與否」看待教會;不是以「人數多寡來代表和睦指數」在看待教會。有真理同在,教會就會成聖,成聖的教會豈有不和睦的?我們若是以「軟弱」一詞替代「犯罪」,以「談對錯是論斷批評」替代「分辨善惡的必要判斷」,以「表相和睦」替代「成聖」的重要,乃是不知不覺地陷在魔鬼咬文嚼字、玩弄詞彙的迷惑裡了!

深入的來看聖經中使人和睦的真意,發現主的教訓並沒有讓教會為難,和睦的真理與成聖的真理之間也沒有牴觸。
 

二.和睦與成聖 


1.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的真意──Peacemaker與Peacekeeper不同 

《馬太福音》五章的「登山八福」裡:「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英文為Blessed are the peacemaker(創造、製造平安的)人,法文是Heureux ceux qui procurent(帶來、提供)lapaix(平安)。

兩者淺白的說都是「給人帶來平安的人有福了」,或許我們應該說得更清楚些是「給人帶來屬靈平安的人有福了。」Peacemaker不同於Peacekeeper。Peacemaker是積極的創造、提供,帶給平安;Pacekeeper卻只是消極地想保持表面或既有的平安。對於衝突造成的新狀況,沒有辦法積極主動提出方案,藉著創造新局面重新帶來平安。

主耶穌說:「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約十六33)。平安與和睦只有存在基督耶穌的真理裡面,越過了這個界線,就是慢慢向黑暗靠攏,讓罪在原已經得赦清潔的靈魂裡滋生並作王。當患難、操練或試探破壞原有平靜的狀態時,真理能讓我們有明確的依據作判斷,反映出符合真理與合神旨意正確的行動。加上聖靈的運行同在,再不好、再兇惡的事都能因耶穌基督的真理成為美好、造就人的事。這就是Peacemaker的能力,也是《馬太福音》五章9節:「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的真意。

主耶穌要我們實踐的和睦,是做一個用真理帶給人屬靈平安的Peacemaker;而非模糊是非善惡,要大家「安靜」的Peacekeeper。當然,Peacekeeper也會作點事來「維持」平安,我們來看下面的例子。

台灣的五年級生都知道這樣的歷史經驗:念小學時只能說國語,講台語要罰錢。在外國有語言警察做的是同樣的事情,從沒有人認為這些警察是使人和睦的人(Peacemaker);反倒因為他們的執行消音的介入,而引來許多法律的糾紛。

為甚麼?深入一點去想,文化本來就是多元的,但搞政治的人,沒有安全感,深恐失去文化優勢,導致失去權力壟斷的地位。於是,用高壓的方式,專斷的消音。這樣,自然減少了威脅感,雖然事實並非如此簡單,但從此讓自己的罪惡感降低就安全了(和睦或相安無事)。對多樣化的文化用高壓方式強迫統一,是專斷消音。但對是非善惡清楚的真理,用含糊的方式攏統化,是軟性的消音!

我們用「體諒軟弱」,在教會發生犯罪不法的事時,來「追求和睦」,看似一種有愛心、寬大的基調(就是軟性的消音)。其實已經離開聖潔的法度,也就是不在耶穌基督的真理裡面,(筆者於〈成聖的教會)〉已討論過(弗五26-27)。

同時也就失落了平安,不會有屬靈裡的真正和睦。神性的愛是聖愛,不是人道式的關懷,或是無法分辨是非的濫情,更不是講究社交的人情,同樂會般愛的氣氛。「軟性」的訴求,是真理的疲軟,聖靈的乏力的表白啊!我們是否已經落入了激辯粉飾的試探中?以Peacekeeper取代了主耶穌教訓的Peacemaker!

引申「一般世俗人心中早已接受攏統的關懷觀念」,是混淆了「軟弱」與「罪」在真理基礎下的正確觀念。引申「世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觀念」,是混淆了「和睦」與「成聖」正確的真理的觀念。不知不覺借用屬世人道的觀念,為真理的屬靈戰爭掛上休戰牌,其實是為了缺乏追求屬靈成聖的勇氣合理化!教會真正的爭戰,就在於對教會成聖的觀念有多在乎。

耶穌基督已為我們開啟得救的恩門,將我們贖回。但將來教會能否與基督一同得國,同掌王權,在於教會能否以真理將自己洗淨成為聖潔的新婦(羅七13),為基督所喜悅迎娶。

2.和睦不是事非不分

真神與魔鬼是仇敵,光明與黑暗是不相交的,天國與地獄是對立的。聖靈與情慾是相爭的,有誰不知道體貼人的軟弱,順從肉體活著的必要死(羅十四5、6、19)。

救贖的真理:善惡是清清楚楚的。我們來思考一個假設問題,擁有聖靈同在的真教會覺得相當棘手、難以裁斷的事,讓一個未信主的小六的學生就能說清楚對錯。這個孩子長大後,聽到得救的福音,渴慕聖靈的能力,極想要成聖進天國,考慮要受洗歸入真教會。經過一段時間後發現:他在小六就能判斷的事,怎麼因為「軟弱」與「和睦」的理由反而變得模糊說不清,盡是無可奈何。試問:他會失望的離開嗎?

3.追求和睦目的何在?彼此建立德性追求成聖

不論斷信心的大小,吃甚麼,守哪一日。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建立彼此的德性(羅十五4、2)。

忍耐盼望,彼此同心效法基督。務叫鄰舍喜悅,為使他得益處,建立德性(mutual upbuilding, to edify him)。

有人喜歡引用這兩段經節,把「吃吃喝喝」神聖化為「追求和睦」,強調要叫鄰舍喜悅;卻忽略了下半段;目的是:「為使他得益處,建立德性」。吃吃喝喝時,若是不以屬靈分享、讚美感謝神,彼此勸勉造就;反倒是說長道短、惹事生非、製造謠言,將自己定位為使人和睦者,其實所進行的正是敗壞人、破壞教會屬靈的和睦。讀經不求甚解,以此為自己分訴,進入了惡者圈套,成為牠的差役還沾沾自喜。我們要小心防犯哪!

以上這兩處經節很清楚的指出和睦的目的是要建立彼此的德性。英文是(al’edification)法文是(主耶穌裡有真理)也就是「造就」的意思。造就甚麼?不是靈性麼!換言之,就是要讓彼此成聖。《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也說:「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在主耶穌基督裡有真平安,也就是真理(有真平安)能帶給人和睦(教會全體),而和睦是為要讓彼此(林前五6-8)成聖。換言之,善惡分際清楚的真理,能把惡酵除淨(徒五11),犯罪的人認罪悔改,重新潔淨,讓在旁的人聽見了儆醒懼怕(徒五14)。

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在真理中),教會裡有屬靈的真和睦與平安,彼此敢說真心話,互相勸勉,整體逐漸成聖,就印證了如《約翰壹書》一章7節所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和睦相處),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成聖稱義),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犯罪者)。」

4.稗子的比喻與成聖 

面對教會中犯罪的主題時,我們常會拿稗子(太十三24-29、36-43)的比喻(如:其家人),做為支持「籠統和睦」觀念的另一依據。原因是為要避免連累沒有犯罪卻與犯罪者相關的人(1)也一同拔出來(太十三39-40),但是「不到時候處理」,往往卻成為「完全不處理」。我們要非常非常留意:

(2)薅出來,合成捆,留著燒,是指世界末了的審判(太十三41-42),時候當然未到。

雅五19-20)將來要被挑出來的是,叫人跌倒和作惡的,他們要在火爐裡哀哭切齒(約八31-32)。這些人是誰?單只是犯了罪,就要這樣被丟棄不顧,放著跟麥子一起生長,然後等著受永刑嗎?當然不是。他們就是像猶大一樣,有機會回頭卻執意不悔改者。但如果我們勸都不曾勸,由著他們,不等於變相的幫助他們成為稗子麼?

所以,除非現在我們把所有犯罪者,都當作沒有救的稗子,不想再浪費絲毫力氣勸告他回頭,等著主審判的時候再來處理。要不,我們就要依著成聖真理的教導,憑著愛心說誠實話,「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就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三)

我們若能以私下勸導的方式進行,就能夠周全顧慮到犯罪者的親人家屬。若家屬們真明白成聖的道理,反而會感激教會所作挽回靈魂的努力,怎麼會離開呢?反倒是,置之不理,讓事情搞到積重難返,家屬將來可能責怪教會不負屬靈牧養的責任哪!重要的是,今後我們實在不該再拿這個稗子的比喻絆自己的腳,使之成為教會整體成聖的障礙了!
 

小結


和睦與成聖的真理互相幫補、沒有牴觸!追求和睦的目的是要彼此成聖。把是非、善惡界線弄清楚,是教會成聖的第一步。若把追求和睦拿來當作無法論是非的無奈藉口,形同宣佈這兩個真理不能相容,互相掣肘。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教你們得以自由。」(下期待續),我們怎會因真理失去了自由呢?

如上討論,已經清楚地定義:「犯了罪就已經不是軟弱,是阻礙教會成聖稱義的惡酵。惡酵需要除淨,教會成聖才會和睦。」接下就要來談,我們向來主張要以「赦免」來達成和睦時,一些不清楚的觀念。筆者將於〈成聖的教會(林前五11-12)〉詳述。(或許,我說或許,很少)

註:

1.我們認為「講對錯」形同於論斷,為了不敢違反主耶穌的教訓,所以不要講對錯。其實,此處主的教訓說「看到弟兄眼中的一根刺,沒看到自己的是根樑木」;要挑別人眼中的刺之前,先挑自己的樑木。一個有刺,一個有樑木,不會是說兩人都有罪。

所以是指犯了互相批評別人缺點的錯誤。犯罪的事清清楚楚地有聖經中的誡命與教訓作標準,保羅也要哥林多教會對犯罪的人作審判(或五?)。「刺與樑木」是缺點,不是「林前五11」所陳述的各種罪。以神的誡命判斷對錯,與批評論斷缺點不同。

2.「好人、壞人」由神作最後審判。但講對錯,傳講神的典章律例,讓信徒分辨善惡是教會的責任。面對犯罪的主題,有誠實而勇敢認錯的人,有頑梗而剛硬強辨的人,有狡猾而逃避推拖的人,還有懦弱偽善而兩面討好的人,有不徇人的情面,不偏斷義人的案件之人的。天國是努力的人進去的,至於這四種人都要面對的永生、永死,努不努力自然而然就把好人壞人畫分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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