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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用靈禱告

撰文/趙四海|聖靈月刊412期-2012.01|主題/成敗一念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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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林前十四15」說:「我要用靈禱告」。「用靈禱告」就是用「方言禱告」,這個「方言」就是指「新方言」(可十六17),有別於一般的地方方言,乃是《呂振中譯本》所翻譯的那種「捲舌頭禱告」(許多英語譯本譯成speak in a tongue)(林前十四14)。這種「用靈禱告」,在我們有聖靈的真教會裡存在普遍性的體驗。

一、用靈禱告,口說方言

「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有聖靈的人理應多多用靈禱告,來造就自己,因為「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這裡的「說不出來」,是「無法形容」的意思,不能解釋為「聖靈是默默無聲的」。乃是說,聖靈的代替禱告會產生一種屬靈的功效。人們意欲理解這種屬靈的奧祕時,是無法用人間語言來形容的,只能靜待聖靈的感動與引導。

二、用靈禱告,避免人意

說方言是得聖靈的唯一判斷根據,觀諸使徒時代教會的歷史紀錄,無庸置疑(徒二4,八17-18,十46,十九6)。在真耶穌教會裡,也是這樣的體驗與依據。

然而,觀察教會裡的禱告,似乎存在一些現象,值得探討與調整。因為我們要用心靈與誠實拜神,而禱告是敬拜神的具體動作,成於內而形於外;信心還要加上行為,才能蒙神悅納。在真理的規模裡面,實不應滲入偏差的心態與人意的動作。例如:禱告時只以喉音或唇音發音,卻獨缺「舌音」(speak in a tongue);或是無節制的甩頭、搖手、扭身;或是聲音極度低沉或異常尖銳……等等。教會裡,常見禱告的動作會有這般的現象,出自諸多的原因。在省思調整的過程中,應回歸單純的聖經教導,與個人理智的自我節制(參:林前十四32-33),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三、用靈禱告,防患干擾

當然,邪靈也會趁機干擾,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尤其針對初得聖靈者或是靈界判斷較弱者,會發生這種現象,例如:眼球翻白、伸舌如焰、動作誇大、甚或捶胸頓足幾近自殘等不合常理的動作。面對這些問題,從心理認知與外顯動作來辨別諸靈,成為牧養信徒的一大課目。教會的傳道牧者,應及時給予適切導正,再加上代禱趕鬼。當事人也應心存謙卑、接受順服,如此才能避免因年久日深,積非成是,形成不良的禱告習慣而不自知。

四、用靈禱告,領受恩惠

聖靈是保惠師,是主耶穌應許的「隨時幫助者」(約十四16)。聖靈的幫助,明顯的會帶來諸多恩惠,如主耶穌在聖經上應許的:永不孤單(約十四18)、明白真理(約十六12-13)、訓誨安慰(約十四16)、為罪自責(約十六8)等等。倘能多多追求聖靈恩惠,則人人的信仰到達「曠野成肥田、肥田看如樹林」(賽三十二15)之屬靈榮景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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