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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真神與期待偶像──從約伯記談起

撰文/郭志忠 |聖靈月刊413期-2012.02|主題/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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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裡面耶和華真神讓約伯受苦的故事,讓我們可以對信仰與真神有更深刻的認識。其中最重要的觀念,就是真神的自主性與人敬拜神的動機與目的,這也使得拜神與拜偶像有了截然不同的區別。

拜偶像是舊約時候的重罪,是十誡中的第二誡,包括:

1.不可做偶像: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二十4)。

2.不可拜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

對於現代的基督徒而言,似乎不太可能再去做偶像或拜偶像,但真的是如此嗎?對於不信神的人來說,基督教不過是諸多宗教的一種。尤其是中國傳統知識分子都有一種萬法歸宗、殊途同歸的觀念,也就是覺得所有的宗教都是類似的,不過是讓人心可以有所依靠、使人能夠趨吉避凶,或都是要勸人為善等等。但是拜真神與拜偶像真的一樣嗎?拜耶穌與拜媽祖的區別難道只是拜的對象不同而已嗎?這當中的差異若不能釐清,我們不但無法回應未信者的質疑,也無法確認自己是否真的沒有拜偶像──因為若拜真神與拜偶像無異的話,那拜耶穌也可能是在拜偶像。



偶像的特徵

要釐清拜偶像與拜真神的差異,首先就必須知道偶像的特徵。從「出二十4」提到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可以得知,其實偶像是人為了自己的需求而造作的。

偶像的特徵:沒有自主性──乃是人為了自己的需求而造。

聖經中詩人曾經生動的描述這個特徵,他首先提到真神的本質: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一一五3)。

然後才對比性的提到偶像的特徵: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詩一一五4-7)。

所以真神是自主的,並非為了人的需要才存在。反之,偶像是人為了自己的需要而做,因此沒有自主性,只是滿足世人需求的工具而已。



人對偶像的需求

其次自然會問到的問題是:人到底為了什麼需求而需要偶像?從本質上來說,可以簡單歸納以下三點:

1.指點迷津──趨吉避凶

百姓見摩西遲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裡,對他說:「起來!為我們做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出三十二1

他們必求問偶像和念咒的、交鬼的、行巫術的(賽十九3)。

2.賞賜福氣──得福

米迦立偶像,以求福氣(士十七章)。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士十七13)。

3.施行拯救──免禍

但支派的人劫偶像,以求平安(士十八章)。

他向這偶像俯伏叩拜,禱告他說:求你拯救我,因你是我的神(賽四十四17)。

人生在世要面對許多的抉擇,按人的本性總是希望能夠做正確的選擇以趨吉避凶、得福免禍。但偏偏未來如何無法得知,前途茫茫、難免令人惴惴不安。此時若有一可知未來者,能透露天機以助於我,引導我選擇正確道路──就是能讓我一路順遂,則我當然要極力求助於此一可知未來者。因此偶像的第一個功能,就是解除世人對未來感到不安的心理,並指引人作抉擇。

在《出埃及記》32章中,記載亞倫為了滿足百姓的需求而為他們鑄造金牛犢的故事。這裡百姓的需求是來自於摩西上山領受神的律法時(出二十四12),1百姓因「見摩西遲延不下山」,故心生恐慌,不知道未來誰能「在我們面前引路」。要注意的是,當時包括亞倫在內的以色列民都是以為他們還是在拜領他們出埃及的耶和華真神(出三十二5-6)。2

另一個拜偶像的重要需求就是要得福氣,尤其是在世的各種福氣──順利亨通、榮華富貴、名利權位等。在《士師記》十七章中記載一個以法蓮山地的人米迦如何建立自己的「個人專用崇拜機構」──包括神像、神堂、以弗得(祭司服飾)、祭司等。他本來是「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士十七5),後來因緣際會遇到一個少年利未人,使他得以用「每年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聘這利未人當他的祭司(士十七10)。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士十七13)。雖然我們不知道米迦的神像長得什麼樣子,但是可以知道的是,米迦認為他是在拜耶和華真神,並且他努力讓表面上看起來更像是照神吩咐的方式在拜神,這一切就是希望能確保「耶和華必賜福與我」。

最後,人需要偶像的原因乃是為了能逢凶化吉、免去災禍、得到平安。緊接著前面米迦的故事,在《士師記》十八章中,又記載但支派的人為了窺探在迦南地的定居之處,無意中發現了米迦這整套拜神的東西非常方便好用。因為他們請這名少年利未人祭司「求問神,使我們知道所行的道路通達不通達。祭司對他們說:你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去,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士十八5-6),這使他們對於將要前往奪取迦南人土地的戰爭更覺得有把握。並且,很可能是為了能在戰爭中獲得神的保佑,後來就在前往奪取地業的途中,以威脅利誘的方式將米迦整套拜神的東西連人帶神像都搶走了;目的是使這神像與祭司能為但支派來服務。

聖經最後說:「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士十八31)。但支派的人最後定居的但城是在以色列最北邊的地方,距離當時神的會幕所在的示羅路途遙遠,因此若能另外弄一套神像與祭司在自己的城裡,將會方便許多。其目的無非就是前述三者:可以求問神指點迷津、求賜福,或求平安。本質上都是為了滿足人的這些需要而設立,而不是遵照神的指示遠道去示羅神命令設立的會幕守節獻祭。

這也顯示偶像做為滿足人類需要的工具性角色──欠缺自主性。當人有需要的時候,就做一個神像(如米迦);當人有需要的時候,就把神像搶走(如但支派的人)。神像本身不能說要或不要,只能任人需要來擺佈。所以雖然米迦或但支派的人自以為是在拜神,但很清楚他們其實是在拜偶像──不只是因為他們把耶和華鑄造成神像來拜,更因為他們把耶和華當成滿足自己需求的工具。



偶像的工具性VS.真神的自主性

或許有人會說,只要我不要像以色列人一樣,雕刻一個神像;或是說不要像天主教徒一樣朝著耶穌聖像來禱告,應該就不算拜偶像了吧!但是,問題的本質其實不在乎是否有個具體的雕像。我們可以從《約伯記》裡面得到更深入的教訓。整個《約伯記》一大部分的篇幅都是約伯與三個朋友彼此之間的議論。而最後神對他們的議論下了一個判決──「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四十二7

約伯三個朋友議論的重點都是圍繞著約伯悲慘遭遇的原因,他們一致認為約伯會遇到這一連串的災禍必然是因為約伯犯了罪、得罪了神。因為他們認為真神是賞善罰惡的神。這種常見的神學思維,卻在無形中忽略了神的自主性,並且隱含將神降格為賞善罰惡的工具性角色。要嘛神只是一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無意識宇宙定律;要嘛神就是一位負責執行這套賞善罰惡定律的鬼使神差(如中國神話中的黑白無常)。說穿了還是為了世人需求而服務,缺乏自主性。

事實上,一個人會受苦的原因很多。從聖經來看大略可分成以下幾類:

1.因罪受苦:愚妄人因自己的過犯和自己的罪孽便受苦楚(詩一○七17)。

2.為義受苦: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彼前三14)。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二20)。

3.不明受苦: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路十六20)。

顯然因為犯罪而受苦只是諸多理由之一。這世上有許多人因為在不同時間或在不同地方出生,就註定有不同的禍福境遇。像拉撒路這樣不明所以、似乎是無緣無故深受苦難的人其實比比皆是。而每一個人一生中要經歷的順境、逆境也不知有多少。這些先天、後天的種種禍福,其中複雜的因果關係實在不是人所能參透的。

但是世人就是不死心,總希望能預知禍福,以便能得福免禍。所以算命占星、求神問卜,在世界各地從古到今未曾停止其熱潮。不管是帝王將相、販夫走卒都是趨之若鶩,所以甚至貴為總統也會被一少年騙子以塔羅牌算命所惑。而絕大部分號稱能參透天機的方法,總離不開偶像神明的崇拜,且越靈驗者越神。

不管是否能預知吉凶,世人的終極目的還是在於要想盡辦法求福免禍。常見的方法乃是在各個層面以各種手段討好偶像神明:

其下者以物質好處取悅神明:如祭祀獻金、塑像貼金、建殿蓋廟等。

其中者以精神表達取悅神明:如齋戒沐浴、念經祝禱、頌詞讚歌等。

其上者以功德善行取悅神明:如建醮普渡、禁殺放生、賑濟布施等。

所以當積德行善也只是用來換取離災得福的手段時,基本上就是一種偶像崇拜。這就是撒但對神提出的一個挑戰──「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祢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祢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祢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祢。」(伯一9-11

撒但認為所有約伯的美德善行──「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8),都是有所希求的手段,也就是約伯的所有美德都是為了換取神的保護與賜福而行。所以才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英文NIV聖經》譯為:“Does Job fear God for nothing?”)。《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要不是有利可圖,約伯還敬畏祢嗎?」撒但據此提出神若不再賜予平安福氣,約伯必然因為敬畏神這個手段,無法達成離禍得福的功效而予以放棄。

這正是拜偶像的心態──偶像是為人平安福氣的需求而存在,若無法達成此一目的當然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當然就會如撒但所說的「當面棄掉他(神)」。約伯的妻子顯然正是以這種拜偶像的心態在拜神,所以她無法忍受這種苦難的臨到,以致於「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伯二9

相對而言,約伯對神的認識與信仰是比較正確的,他如此回應她妻子:「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伯二10),意思就是我們得福或受禍都是神掌握在手裡,神有完全的自主性,我們並無法以持守純正當成操縱神的手段,藉此來換取只得福而不受禍的結果。聖經評論說:「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伯一22)、「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伯二10)。



對偶像的期待vs.對真神的盼望

雖然約伯沒有以口犯罪──妄自評論神的作為,但是他還是對神的作為感到不解,「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伯三1)。在極其痛苦之中,他對於自己這種受苦受難的人生感到大惑不解,不知道自己活著有什麼意義,乃至於希望自己未曾生在世上──「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為何不出母腹絕氣?」(伯三11)。聽到約伯這樣咒詛自己的出生為人,他的三個朋友感覺約伯是在抱怨造物主──讓約伯出生的神。

基於為神辯護的熱心,他們輪番展開對約伯的攻擊,並從而發表對神的議論──在表面上看來是護衛神的一種議論。提幔人以利法如此對約伯說: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嗎?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嗎?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伯四6-9)。

以利法認為約伯應該倚靠盼望「敬畏神」與「行事純正」的作法,藉以得著神的善報。他並且一再強調「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的因果定律,並且認為神必然會執行此一定律。因著這樣的道理他認定約伯必然是做了惡事、犯了罪,才會蒙受如此重大苦難的惡報。所以他規勸約伯應該要悔改離開惡行,這樣神必定會消除他的苦難,重新賜福給他。以利法最後重申:「約伯啊,這是我們所觀察的真理;為了你的好處,你應該採納。」(伯五27,《現代中文譯本》)。

以利法這樣的「真理」卻是一種把神當成偶像來拜的錯誤議論,因為把真神降格為沒有自主性的一個賞善罰惡的機器,敬畏神與行事純正都只是一種功利手段,可藉以期待得福免禍。神最後對這樣的議論表達憤怒說:「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四十二7-8

令人警惕的是,約伯朋友這種看起來是護衛神的議論,卻被神認為是「愚妄」(愚妄在這裡有褻瀆的含意);並且這個「愚妄」與對約伯妻子的評論「愚頑的婦人」是相同的用詞(前者為名詞,後者為形容詞)。「這實在是一個令人不安的反諷,約伯的朋友們小心翼翼構思出來的神學語言,比起那隨口說出又不敬虔的話,兩者沒有什麼差別」。3究其原因,就是這種神學語言將真神降格成偶像了。

或許有人要問,若不能期待神是機械化執行賞善罰惡的偶像,這樣對真神的盼望何在呢?其實拜偶像與拜真神的差異,關鍵在人的心態,兩者對比如下:



拜偶像 拜真神

 



總結──親眼見神的神國盼望

人對神的盼望,乃是仰望神的救贖,讓我們能成為神所期待的人──一個合神旨意的神國子民。若能心存這樣神國生命境界的盼望,則不管是指點迷津、賞賜福氣,還是施行拯救這些「好處」,我們都不再掛念在意;我們只在意能否滿足神對我們的期待。總結來說,拜偶像的心態,是以人為中心──偶像是為人的需求效力;拜真神的心態,是以神為中心──人要歸向神、看見神、效法神、榮耀神。

所以當以利法說:「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伯二十二21),這樣的話卻可能帶著陷阱,因為畢竟以利法對神的議論,是被神認為「愚妄」的。若是一個人信耶穌,是以世上的平安和福氣為他的目的,而來「認識神」只是為了得到平安福氣的手段,則耶穌就只是另一個比較靈驗的偶像罷了。

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所追求的乃是神的國神的義,其他肉體的需求只是可能阻礙神國追求的因素。所以耶穌教訓眾人:「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約六27)。這永生的食物乃是耶穌,祂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六51)。

而耶穌乃是神的道成了肉身,神的道就是神的話,所以耶穌又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因此我們基督徒畢生所追求的,乃是將神的道吃下,成為我們的生命,就像一個人吃下食物,消化吸收之後成為身體的一部分一樣。這樣神的道──耶穌在我們的生命裡面,我們就擁有神的生命──就是永生了。

所以耶穌一再告誡我們,在禱告祈求上,不要像外邦人(拜偶像的人)一樣,追求世上的需求。4我們所需要的神都知道,也會賜給我們,這一切都是神的自主作為,我們不要像外邦人拜偶像一樣,為自己的需要憂慮而反覆祈求。5頂多祈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六11),為的是避免我們因軟弱無法勝過這方面的考驗,而妨礙對神國的追求。

約伯曾在「伯十九25-27」發出對神無與倫比的盼望: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是別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渴想極了!6

約伯渴想親眼見神的盼望在所有的基督徒身上都可以實現了,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所以親眼見神並非只有死後來生才能實現,而是所有渴慕真道的人一生信仰的盼望與追求。這正是拜真神的人有別於拜偶像之處。拜真神的人乃是定睛在神上面,而不在自己身上;不掛念自己的需求,只渴想親眼見神──並不是別人看見後轉述而自己只有風聞而已。

願我們都能成為真拜神的人,不但能像約伯最後所說:「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伯四十二5);更盼望能藉著聖靈的幫助,讓這太初永恆之道,進到我們生命裡,使我們得以日日親見真神的榮美。阿們!



附錄──保羅論到神的自主性(羅十一33-36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何其難測!

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



註:

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住在這裡,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出二十四12)。

2.亞倫從他們手裡接過來,鑄了一隻牛犢,用雕刻的器具做成。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出三十二5-6)。

3.參看:Gustavo Gutierrez著,柯毅文譯,《向全能者抗辯論──「約伯記」(無辜受苦的人與公義的上帝)》,頁50,雅歌出版社。

4.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3)。

5.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六7-8)。

6.「伯十九27」這一節文字是綜合《和合本》、《新譯本》,以及《呂振中譯本》的翻譯。英文《NIV聖經》的文意也類似:I myself will see him with my own eyes--I, and not another. How my heart yearns within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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