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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完全人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414期-2012.03|主題/神傾福的應許──談奉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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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神是完全的,這是指神在道德上的屬性。神是真實的,祂會信守聖約與應許(詩一一九89);神是慈愛的,祂就是愛(約壹四8);神是聖潔的(利十一44),祂是毫無污穢,也是全無錯誤的。神的完全是人永遠無法達到的,但聖經卻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當我們讀到這經文,認為在神面前應當毫無缺點、沒有過錯、不能發怒、無可指責;事實上,又常覺得自己是軟弱無力的。當信徒無法達成「像天父一樣完全」的目標時,內心的無力感會倍增。

何謂完全?是否完全人不會犯罪,要與天父完全一樣?信徒如何方能成為完全人?以下擬從聖經探討這些問題。

二.完全的意義

完全的希伯來文為,意思是純正;希臘文為,意思是達到目標、成熟。聖經中完全的意義有下列兩類。

1.絕對的完全

指神的屬性,祂在本質上是絕對的完美、圓滿,沒有殘缺、瑕疵和不足。神是完全的,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又公義,又正直(申三十二4);祂的話是完全的(撒下二十二31);祂的旨意是純全的(羅十二2);祂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能使愚人有智慧(詩十九7)。因為神是完全的,所以獻給祂的祭物必要純全無殘疾,方能蒙神悅納(利二十二21)。基督也是一樣,祂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祂獻上自己的身體,結果蒙神悅納(彼前一19)。

2.相對的完全

神造人原是完全的,祂看一切所造都是好的,而且人有神的榮耀(創一31;結二十八13;林前十一7)。但後來始祖犯罪,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世人都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五12,三23)。雖然我們受洗使罪得赦,成為完全;但我們仍活在肉體中,難免仍會犯罪。因此,完全人不是指無罪的人。例如約伯是完全人,他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1);但他自認口中顯出彎曲,並且承認自己有罪(伯九20,七20)。

聖經中的完全人是相對的完全,指能達成神所預定的目標。人只要遵行神的旨意,能分別為聖,與外邦人有所區別,在神面前就是完全人(申十八9-13;西四12)。所以我們要努力靈修,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將心志改換一新,凡事長進,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達到相對完全的境界,成為神眼中的完全人(弗四11-24)。

三.如何成為完全人

聖經中敘述要成為完全人的方法很多,略舉數例說明如下。

1.有信心:以亞伯拉罕為例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就俯伏在地(創十七1-3)。神要使國度從亞伯蘭而立,君王從他而出。後來亞伯蘭受了割禮,這是神與亞伯蘭立約的證據。立約是雙方的事宜,大家要遵守合約的規定。在神這方,要使亞伯蘭的後裔極其繁多,要賜給迦南全地為他們的產業,而且耶和華也必作他們的神。在人這方,亞伯蘭在神面前要作完全人。亞伯蘭並未作任何動作,但神已經與他簽約,代表在神的眼中他已經是完全人。

亞伯蘭在許多的事上完全,以下只列舉一項「信心」的事蹟,來加以說明。神叫「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意思是多國的父;要其妻子「撒萊」改名為「撒拉」,意思是多國之母(創十七5、16)。亞伯拉罕的年齡已經一百歲,而妻子撒拉也已經九十歲了,沒有生育的能力。但是神應許亞伯拉罕,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他生一個兒子,神也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創十七21)。

面對人老弱的身體,亞伯拉罕心裡喜笑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創十七17),面對神堅定的應許,亞伯拉罕信心剛強,因他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因此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他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羅四16-21)。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撒拉因著信,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來十一8、11、12)。亞伯拉罕面對神的應許,在年紀老邁時要生子,這是超出人能力範圍的困難。但他願意臣服在神的權能之下,認為神的應許是可信的;因著對神堅定的信心,他被神視為是完全人。

2.肯代禱:以約伯為例

在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1)。神以約伯為榮,因此兩次向撒但說:「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撒但回答神說:「祢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祢。」神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伯一8,二3-6)。後來約伯就遭受撒但的攻擊。

完全不是完美無瑕,而是能遵照神的吩咐行事。完全人也會遭受試煉與苦難,所以需要忍耐,以至於成功,使他可以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一2-4)。約伯在許多的事上完全,以下只列舉一項「代禱」的事蹟,來加以說明。

(1)遭受苦難前的代禱:為兒女

約伯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他的子女們和睦相處,常在一處吃飯團契(伯一2、4)。人能一起聚餐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傳三13)。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伯一5),約伯常常這樣幫兒女代禱,在孩子尚未犯罪以前。兒女的心中有神,他恐怕兒子犯罪,心中離棄神,因此叫他們要自潔,並且替他們代禱。「自潔」意思是將自己分別為聖,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神的百姓也要聖潔(利十一45)。

(2)遭受苦難後的代禱:為誤會自己的朋友

約伯遭受撒但擊打,兒女被倒塌的房屋壓死,他自己全身長毒瘡。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但約伯卻對她說:「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伯一19,二7-10)。

後來約伯的朋友來安慰他,並且與他對話,指責約伯的過錯。神對約伯的朋友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神要他們為自己獻上燔祭,並且請約伯為他們祈禱。結果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因為神悅納約伯,就不按他朋友的愚妄辦他們;而且神使約伯從苦境轉回,加倍的賜福給他(伯四十二7-10)。

雖然約伯遭遇苦境,全身長毒瘡,妻子離棄他,兒女都死亡。但在苦境尚未轉回以前,他願意饒恕朋友,為他們代禱。結果神不但不懲罰他的朋友,而且大大的賜福給他,使他的毒瘡消除,妻子再返回,又有七個兒子和三個女兒,而且財產比先前更多(伯四十二11-17)。

今日在教會中,我們要效法約伯,願意在兒女未犯罪前,不斷的為他們代禱,甚至禁食禱告。我們自己遭人迫害,尚在苦難之中,卻願意為逼迫我們的人代禱。這樣,我們在神眼中就是完全人;祂會加倍的賜福給我們,使我們能從苦境中轉回。

3.靈命能成長:以保羅為例

使徒保羅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三12-15

保羅說我們不完全,還須竭力追求。這不能成為信徒軟弱的藉口,認為我們都是不完全;所以可以恨人,可以行為放蕩。「完全人」指成熟的人;「要存這樣的心」指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要忘記背後,向著標竿直跑;「標竿」指賽跑的終點,得勝者將可以得到獎賞。人只能達到「相對的完全」的境界,這是階段性的完全,是要逐漸追求成長的完全。例如耶穌十二歲的時候,到耶路撒冷的聖殿守節期,祂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二46、52)。這是自然成長的過程,需要時間來追求每一階段的完全。

耶穌說:「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穀既熟了,就用鐮刀去割,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可四28-29)。「自然的」是指照著神的定律生長。我們的信仰生活也是一樣,需要遵行神的道理而行,方能發苗、長穗、結子粒、收割,這是階段性的完全。就如同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受到光照,他蒙主選召,得到聖靈,又接受洗禮,歸入主的名下(徒九1-18)。這時,保羅尚未被差遣為使徒。經過十多年的歷練以後,在安提阿的教會中,信徒聚集的時候,保羅被聖靈差遣去傳道,就在這時他被按立成為使徒(徒十三1-4)。

使徒保羅說:「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三16);「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十二3)。這是勉勵信徒要不斷地追求「階段性的完全」。在靈修方面,我們信主後,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0-24)。

在道理方面,要由嬰孩吃奶的階段,進步到長大成人的階段,能夠吃乾糧。當信徒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後,就能夠分辨好歹了(來五12-13)。倘若信徒能殷勤地追求生命的更新,就能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將來必能進入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3-11)。

4.要愛仇敵:以耶穌的教訓為例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38-48節中,可以分成二個獨立的段落。

(1)不要與惡人作對(太五38-42

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惡人」指道德低賤、邪惡的人,因此他會打我們、告我們、強逼我們走路。耶穌說:我們不要與惡人作對,也不要心存報復,因為審判的主權屬於神,並不屬於我們自己。

(2)要愛仇敵,為他們禱告(太五43-48

耶穌說:要愛仇敵,並為他們禱告。「仇敵」是指「那逼迫你們的人」(太五44),也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6)。有時為了信仰的緣故,父親逼迫兒子,造成父親與兒子生疏。有時為了聖工的緣故,信徒間彼此衝突,互相怨恨,多年不肯原諒,在教會中成為「仇敵」。「仇敵」在我們的家中,在我們的教會裡。我們要愛仇敵,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如此,就能成為完全人,像天父完全一樣。

四.結語

人帶有肉體,受到敗壞肉體的轄制,無法達到絕對完全的境界,如同天父完全一樣。因此我們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凡是存這樣心的人,就是完全人。

經云:「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四6-8)。當耶穌再臨之日,我們已經站穩了,仗已經打過了,路已經跑盡了,道已經守住了,就可以從「相對的完全」進步到「絕對的完全」的境界。



參考書目:

1.柯恆雄,〈做完全人〉,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電子圖書,美國:聖荷西,2006。

2.李保羅,《結構式研經與釋經》,香港:天道書樓,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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