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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的起點──什一奉獻

撰文/吳明真 |聖靈月刊415期-2012.04|主題/神傾福的應許──談奉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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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本會在每年十一月第一個安息日的崇拜聚會時,會強調什一奉獻的道理。一方面教導信徒要藉由錢財來感恩,一方面教導信徒不可奪取神的供物。有些信徒認為錢財是我賺取,要如何花用是我自己決定,因為奉獻什一捐帶來財富的減少,所以會對奉獻的道理感覺厭煩。在美國福音派的基督徒平均奉獻的比率是收入的2-3%,與聖經強調的什一奉獻相差甚遠。聖經對什一奉獻有何教導?什一奉獻的目的為何?新約時期是否可以不必奉獻什一捐?什一奉獻會帶來什麼福氣?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舊約的什一奉獻

1.摩西律法之前

有人認為,什一奉獻是舊約律法的規定,在今天的恩典時代,信徒是可以不必奉獻什一捐。事實上,什一捐的起源是在舊約律法以前。什一奉獻源自亞伯拉罕,當他戰勝四王後,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獻給麥基洗德(創十四17-20;來七6)。後來雅各在伯特利向神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凡祢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祢。」(創二十八20-22),可見,在律法規定什一捐以前的四百年,亞伯拉罕即已率先實施什一奉獻。

2.摩西律法

在摩西律法中,什一奉獻的種類有三種,茲說明如下。

(1)耶和華的什一奉獻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蔬果、牲畜,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二十七30-33)。這是「耶和華的什一奉獻」,目的是要賜給利未人作為酬勞。因他們專心在會幕裡辦事,而且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神就是他們的分,是他們的產業(民十八20-24)。在神的眼中,什一奉獻是祭品的一種,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是屬於神所有的,祂已經賜給利未人為業(民十八24)。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的所得,也要獻十分之一給耶和華;而這十分之一是歸給祭司亞倫(民十八28)。

(2)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獻

要將田產、蔬果、牲畜、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申十二6-19)。這是「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獻」,目的是要供應在神面前舉行歡慶活動所需,就是在聖殿中吃喝,作為餐宴飲食之用。無論以色列人、利未人、兒女、僕婢,都可以吃,大家在神面前歡樂。倘若住家離聖殿太遠,可以將物品換成銀子,等到達聖殿後,再買牛羊,或酒,大家一起聚餐,在神的面前吃喝快樂(申十四22-26)。

(3)額外的什一奉獻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不是帶到聖殿去。這是「額外的什一奉獻」,目的是要作為慈善的捐獻。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倘若能夠盡力照顧弱勢人士,將得到神的賜福(申十四27-29,二十六12-15)。

由於聖經對於上述三種什一奉獻的論述不清楚,因此猶太拉比加以闡述如下:①耶和華的什一奉獻。把初熟的土產獻上十分之一,給在聖殿服事的利未人,包括祭司在內。②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獻。把頭生的牛、羊作什一奉獻,並在聖殿裡與家人、利未人共同享用。③額外的什一奉獻。每逢三年,要將土產的十分之一獻給利未人和與窮苦的百姓,同時免除第二種什一奉獻。如果採行拉比對摩西律法的解釋,則百姓的什一奉獻,已經超過收入的十分之一。事實上,什一奉獻只是最低的奉獻額度,百姓可以再作額外的奉獻。

3.摩西律法之後

在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期,他從事宗教改革,不但除去偶像,而且派祭司獻祭,並且吩咐百姓要專心遵守神的律法。結果,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住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神之物,就是十分取一之物,盡都送到聖殿。結果蒙神賜福,使百姓能夠豐衣足食(代下三十一4-10)。

當以色列民經歷亡國與被擄,後來歸回重建聖殿後,先知尼希米要求百姓應該對信仰作一番反省,要知道神恨惡百姓與外邦人通婚、不遵守安息日,和不奉獻什一捐(尼十三1-31)。先知見到無人供給利未人,以致他們要回田地耕種,無法專心在聖殿服事神(尼十三10),他就勉勵百姓要獻上什一捐,徹底遵守神的話語,如此方能避免重蹈亡國的覆轍,能蒙神施恩紀念。

瑪拉基先知也提醒百姓,不要偏離神的典章而不遵守。其中之一是不可奪取神的供物,就是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聖經稱「當納」的十分之一,表示是一定要繳納,可以使神的家有糧。倘若百姓奪取神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他們身上;倘若百姓獻上什一捐,神會敞開天窗傾福給他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7-11)。

三.新約的什一奉獻

在新約聖經中,耶穌十分重視什一捐,祂並未廢除什一奉獻。在四福音書中,耶穌兩次提到應遵行什一奉獻,祂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二十三23;路十一42),耶穌說什一捐是「不可不行的」,這是律法的形式;但更重要的是律法的實意,也就是要行「公義、憐憫、信實」的事。法利賽人也十分重視律法,因此他們嚴格遵守什一奉獻(路十八9-14)。倘若我們不遵守,我們的義將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如此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有人認為新約是恩典的時代,應採用「恩典式的奉獻方式」。經云:「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所以奉獻不必強迫依循「十分之一」的數字,信徒可以照各人的力量「自願性」的捐款。使徒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這是「全然的奉獻」,要將身體獻上,當然更要獻上金錢、時間、才能。原來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基督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15)。因此信徒為了感念主恩,要施行「全然的奉獻」。

事實上,恩典是在律法之上,恩典的標準應該超越律法。因此不論「恩典式的奉獻」、「全然的奉獻」,並不表示將「什一奉獻」廢除。「什一奉獻」只是一個「最低的奉獻額度」,我們要超越「十分之一」,獻上「我們的一切」供主使用。

四.什一奉獻的目的

1.可以學習時常敬畏神

經云:「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十四22-23)。奉獻什一捐的最主要目的,是要「學習時常敬畏神」,承認神是造物主,人一切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百姓獻上頭生的牛羊和初熟的果子,代表他們即時向神表達感恩之情。

什一奉獻並非是:「十分之一是屬於神的,十分之九是屬於我的。」當我們每次奉獻什一捐的時候,就是在神與人面前宣告:「一切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的,不但十分之一是屬於神的,連十分之九也是屬於神的。」實施什一奉獻,是承認我們是屬於神的,是神從萬民中把我們救贖出來,是在金錢的事情上表明我們願意服事祂,對祂表達感恩之情。實施什一奉獻,是宣告神在我們身上完全地作主與掌權。當我們願意尊主為大,不願意自己作主,我們就能脫離金錢的捆綁與憂慮,而神會眷顧、保守我們的日常生活。

2.可以使利未人專心服事神

神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十八20-21)。倘若以色列人不願意奉獻什一捐,利未人無法得到供給,他們將回田地耕種(尼十三10),或是成為家庭或支派的祭司(士十七10,十八19-20),無法專心在聖殿服事神。所以今日的信徒也要獻上什一捐,使神的家有糧,可以供給傳道人的薪水;而且傳道人也要專心傳道和牧養信徒,不可以兼任其他營利的職業。

3.可以救助弱勢者

在舊約時期,每逢三年的末一年,要額外捐獻什一奉獻,來幫助利未人、寄居的,以及孤兒寡婦(申十四28-29)。經云:「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十九17),教會是一個愛的團體,照顧弱勢人士是教會應盡的責任。所以信徒要樂意奉獻,教會利用信徒的捐獻來幫助窮人,不但可以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奉獻的人會蒙神紀念,他們的仁義將存到永遠(林後九6-15)。

五.什一奉獻的祝福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我們不可以試探神,但神應許我們,在什一奉獻的事上,我們可以試試神,看祂是否「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

雖然天父應許要傾福給奉獻者,但我們奉獻的動機應該是出於感恩,願意讓神掌權,願意遵守神的話語,而不是存著要得福氣的心。茲列示奉獻什一捐可以得到的祝福如下。

1.得到福氣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瑪三11)。神所賜的福氣有兩方面:(1)物質方面的祝福:使我們田產豐富,事業發達。例如,美國石油大王約翰‧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見證,他能成為富翁,乃得力於母親之教導,他說:「不論神賜給你多少,不可忘記要實行什一奉獻。我第一次賺錢的時候,若無法獻上十分之一;當我賺取一百萬元的時候,也不會獻上十分之一。如今在十分之一以外,另將大批的錢財為孤兒院等機構奉獻;但是奉獻越多,神的祝福也越多。」又如猶太人如今成為世界上最會賺錢的民族,是因他們嚴格遵守舊約律法,奉獻什一捐,因而蒙神賜福。

(2)屬靈方面的祝福:神的祝福有時候是保守我們免去不必要的損失。曾經聽一位同靈作見證,他們夫妻都在總會上班,待遇並不豐裕,但是蒙主保守,很少生病、被倒會,工錢裝在囊中並無破漏(該一6),剛好夠用。神的祝福有時是賜與「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讓我們能有信心、愛心、公義、敬虔、忍耐、溫柔,能敬神愛人(提前六11)。

2.得到喜樂

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瑪三12),當百姓願意捐獻什一捐,謹守神的誡命,祂會賜福氣給我們,使我們的地成為喜樂之地。我們若遵行神的律例,祂要使我們吃得飽足,在我們的地上安然居住。神要賜平安在我們的地上;我們躺臥,無人驚嚇;刀劍也必不經過我們的地。神要眷顧我們,使我們生養眾多。神要在我們中間行走;祂要作我們的神,我們要作祂的子民(利二十六3-12)。

當我們自私,不願意奉獻錢財給神的時候,雖可獨自享受擁有錢財的片刻快樂,最終仍舊心靈空虛(傳五10);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會被丟到黑暗的地獄,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當我們感恩,願意將錢財奉獻給神的時候,常會越付出,越喜樂;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主會接我們到永存的帳幕(路十六9),在那裡必要歡喜快樂。馬其頓眾教會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按著力量,而且也超過了力量,甘心樂意地奉獻,結果神賜給他們有滿足的快樂(林後八1-7)。

3.積財在天

使徒保羅說:「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8-19)。當我們願意捐獻什一捐,就是將財寶積攢在天上(太六19-21),這能使我們積成美好的根基,神會把最好的天國賜給我們(路十六9-13)。

我們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在世上是寄居的客旅(來十一13),有一天要到更美的天家永久居住,在今生應預先做好準備。所以我們在旅居世上的期間,不要太過於專注於財富的追求,不必擁有太多的財產,免得使我們所背負的行囊過於沉重,以致旅程陷入困難,無法順利到達天國。因此,我們要有屬靈的眼光,透過多多奉獻給神,多多賙濟窮人,能夠將錢財積存在天上。如此,當我們行囊減輕時,必能更順利到達天國的目的地。

六.結語

經云:「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路十10-11)。「什一奉獻」是感恩的一個起點,我們應該進一步奉獻感恩捐、建堂特別奉獻等。最近,本會「公益慈善事業理事會」在推行「平時當力行什一,三年加救濟什一,遺產也獻上什一」;這些金錢的「什一奉獻」只是一個開始,我們應該更進一步獻上所有的一切。

我們對神奉獻的最終目標,是要能達到「全然的奉獻」,也就是全然委身的地步。當我們願意藉由什一奉獻,學習時常敬畏神;承認神是造物主,人一切所有的都是屬於神。我們願意尊主為大,願意獻上一切,願意為主而活;祂應許我們,會將最好的天國賜給我們。

參考書目:

1.羅文謙(Walt Russell)著,張杏蕙譯,《心中有愛,奉獻無礙──聖經教導的奉獻觀》,台北:財團法人舉手網絡協會,2011。

2.劉承業,《五經:史敘、律法與神學》,香港:建道神學院,2010。

3.唐佑之,《教會與我》,香港:證道出版社,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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