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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思明辨──貢獻與奉獻

撰文/申一|聖靈月刊419期-2012.08|主題/生命的無價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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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思明辨──貢獻與奉獻 ◎撰文/申一 ◎期數:419期 ◎2012.08號

現今社會上許多人的觀念裡,貢獻與奉獻並無太大區別,也因此兩者常常被交互使用。教會中的信徒對奉獻的了解較多,也有較多的機會使用此一辭彙,但仍然時有弟兄姊妹交互使用貢獻與奉獻,與一般未信主的人無異。

於中文聖經《合和本》裡,有十七個經節含奉獻一詞,其中大部分皆與獻祭(利一13、七8)、獻壇(民七10-11)、獻殿(王上八63;代下七5)相關,但中文聖經卻找不到貢獻這個字眼,這是非常值得我們留意的。獻祭的英文是offering,奉獻的英文offering應從獻祭而來,所以英文聖經有太多的經節含offering這個字,當然大多與獻祭、獻壇、獻殿有關。

貢獻的英文是contribution,在英文聖經(KJV)只有一個經節,即《羅馬書》十五章26節出現contribution這個字眼,但在原文聖經裡希臘文的用字kolvwvia卻是英文communion或fellowship即團契之意。當然其他英文版的聖經含contribution的經節增多了,主要的原因是有些經節contribution與donation(捐獻)甚至offering已互通為用。這也難怪以英語為主要語言的地區、國家,contribution、donation、offering被混用的情況極為普遍。

台灣教育部所編纂的《國語辭典》對貢獻與奉獻的註釋極其簡單,很難看出其內涵與區別,從它所列的相似詞可見一般。貢獻的相似詞是1.奉獻、進貢。2.功勞,而奉獻的相似詞是貢獻、進呈。從中國傳統的歷史文化背景來看,奉獻是下對上的進呈,尤其是進貢於皇上,因此奉獻即貢獻,貢獻即奉獻,唯一不同的是貢獻有另含功勞之意。這樣看來在華人世界,貢獻與奉獻被混用也就不足為奇了。

《韋氏英英字典》對奉獻與貢獻有較清楚的註釋,茲將其與本文內容相關的註解翻譯如下:

奉獻:1.獻給宗教團體的財物。2.獻給教會或慈善機構基金的行為。

貢獻:1.因一個人部分的參與所帶來的結果。2.為了一些值得的原因而自願的捐項,如金錢、服務或意見。

簡而言之,奉獻(offering)是與愛神和愛人相關的用字,而貢獻(contribution)主要的意涵是功勞(credit)與捐獻(donation)。因此,貢獻與捐獻互為應用是可以理解的,尤其英文contribution與donation通用是合理的用法。但是以貢獻或捐獻取代奉獻的用法就有待商榷了。整本聖經的中心思想是愛神與愛人,乃以主耶穌所親自教導並示範的犧牲奉獻的僕人精神為基石,所以奉獻乃是「無我」的,而貢獻是內含功勞之意,是「有我」的,甚至是以「我」為中心的,這也難怪在聖經裡找不到貢獻的詞了。

若進一步思考分析貢獻與奉獻的內涵,將不難發現兩者乃截然不同,我們如果無法慎思明辨,加以區隔,在既有的觀念下,無形中會影響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僅就以下五點做一對比分析,應可略見其中相異之核心意涵。

一.對象

貢獻的對象主要是人,尤其是組織如公司、社會、國家。

奉獻源起於敬拜神,對象主要為神,當然也由愛神延伸至愛人。使徒保羅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所以奉獻的對象是主耶穌乃無庸置疑的。但聖經也教導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四20),由此可見愛神與愛人是分不開的,因而奉獻的對象亦適用於人。

二.驅動力

有人基於個人覺得值得的原因而貢獻,事成之後的結果也讓自己有相當程度的成就感,這種成就感形成了自願貢獻的驅動力,但如果困難度增加或風險度增高到達某一程度,而成功率不高時,其動力常會相對的減弱而甚至於停滯不前,這大概是為什麼犧牲與貢獻很少聯用的原因。

奉獻的驅動力是愛。神藉著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一個被神的愛充滿的人,其動力會源源不斷,奉獻會不畏任何困苦、不懼艱險、勇往直前。保羅就是我們所熟悉的典範:「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羅八35)。因為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這樣的愛與動力是不容易受外在環境的影響而改變的,甚至犧牲亦在所不惜。

三.心態

貢獻的動力來自成就感,而成就感常常會基於周遭人們的認同。幾乎大部分的組織團體對一個有貢獻的成員,都會給予某種方式的精神表揚或物質方面的鼓勵,這種實質上的認同,就成了對個人成就感最具體的回應,於貢獻者,這是最直接而有效的,因為大部分的貢獻者都會渴望並尋求他人的認同。

一個奉獻者的心態是完全不同的,因為只是單純的盡一己之力而已,如同主耶穌的教導,有奉獻精神的人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自己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應分作的(路十七10)。其實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從主領受的,若有任何成就也是出於主的恩典,不必自誇,也不需他人加添的榮耀(林前四7);奉獻者心中只見耶穌。

四.行為表現

貢獻者為了達成目標,會積極奮鬥,排除阻礙,但求成功,若有競爭者,常會不由自主的期盼我贏你輸,或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勉強創造雙贏,因為個人的貢獻不容他人掠奪。他人善意的建議批評,常會被解讀為缺乏認同或甚至是惡意中傷。因此,貢獻者之間彼此對立的情況比比皆是,終究功勞的光環是常傾向於獨佔性,因貢獻是以自我為中心的。

奉獻者同樣的為了達成目標,會積極努力,排除萬難,所不同的是眼中並無競爭者,而只有屬靈同工或工作伙伴,若有必要甚至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因為一切皆是為了主的緣故。奉獻者所做的是不求回饋,乃出於甘心樂意、不作難、不勉強(林後九7)。別人的建議或批評皆樂於接受,因為不會貪圖虛浮的榮耀,存心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五.特性

許多貢獻的案例經常是個案,有其特殊性,若成果是正面可觀的,常是高調顯露,以期眾所周知。貢獻者最關心而聚焦強調的是事情的結果和所造成的影響,因其直接涉及成就、功勞與認同。

反之,奉獻者的案例經常是平淡而持續的,多具隱藏性與持久性,雖然也關心事情的成果、影響,但奉獻者更重視整體進行的過程和精神,因為凡合乎神旨意的,神必成全(來十三21)。

許許多多的團體組織裡,人與人的衝突大都起因於「誰的貢獻」的爭執,因為人人皆以貢獻的心態做事,此現象若出現於任何一個家庭,這個家庭將永無寧日,我們可以想像家庭裡,父母在子女面前彼此爭貢獻,或是子女在父母面前相互爭貢獻,這樣的家庭會有和樂幸福嗎?反之,所有家庭成員如果人人皆以奉獻的精神,齊心協力為自己的家而努力,這必定是個蒙神喜悅、賜福而興旺的家庭。

神的工人在教會裡若以貢獻的心態作聖工,將很難忍受同工的批評,也因此少有改善進步的空間。當無法得到其他同靈的認同時,所作的聖工亦難以持久,而同工之間更難同心,矛盾衝突將隨之而來,然而神的子民,人人來到主面前,所要奉獻的是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因之,在愛神與愛人的國度,只有奉獻的精神而無貢獻的觀念,因為當我們強調人的貢獻時,事實上巳經奪取了神的榮耀,不得不慎之!

但願在教會的任何場合,包括喪禮、宗教教育,任何文件、收據及經訓教導,所看到的、所聽到的,所強調的都是奉獻(offering)及其精神而非貢獻(contrib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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