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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鄰舍如己──從唱名代禱做起

撰文/雲霞|聖靈月刊422期-2012.11|主題/舉起禱告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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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會者在講台上唱名為人禱告,有人認為代禱名單過於冗長(包含需要長期代禱者),而我們在跪下禱告時,常忘了所聽過需要代禱的內容及名字。我們或許不熟悉那些人,或許對別人的事並無興趣,也可能是我們的記憶力有限──但凡是跟自己有關的祈求,我們就念念不忘──對「唱名代禱」的反應表示了什麼?

傳神國的福音是崇高的使命;「唱名代禱」也是崇高的使命嗎?是的,因為唱名代禱幫助我們實踐「愛鄰舍如己」的誡命!「唱名代禱」不單指公眾禱告時所宣佈的,也指個人、家庭或小組團契所做的唱名代禱,其意義正如保羅所說的:「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十一29

有一位阿嬤這樣教她的子孫:在無助的時候要禱告讚美主,因為主永遠與我們同在。阿嬤在病痛中,仍然一直為著她所憐憫的、所關心的人一一唱名禱告。阿嬤實踐了那一條貫穿新舊約聖經的「愛鄰舍如己」的誡命(路十25-37)。



唱名代禱的典範

耶穌基督有恩典、有憐憫,祂為門徒代禱是個典範。耶穌曾對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2)。耶穌的意思是:「彼得,你將否認我;但我已經為你唱名代禱。等你悲痛落淚、從失敗中站起來,以後你會更堅強,能夠幫助那些經歷試探的弟兄。」

在《約翰福音》十七章裡,耶穌為當時的門徒向父祈求三件事:1.求父因祂的名保守祂的門徒,叫他們合而為一(約十七6-13);2.求父也保守門徒脫離那惡者,因為他們不屬世界(約十七14-16);3.用真理使門徒成聖(約十七17-19)。接著,耶穌為將來的聖徒禱告,祂也向父求三件事:1.求父使教會的眾聖徒合而為一,正如父與子的合一(約十七21-23);2.求父叫眾人看見主的榮耀(約十七24);3.求神的愛和主耶穌基督在眾聖徒裡面(約十七25-26)。

舊約聖經記載亞蘭軍圍困以利沙先知的多坍城,他的僕人非常驚恐;以利沙為這個僕人祈求主:「求祢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主開了僕人的眼目,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王下六14-17)。人在困境中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困難,需要有人唱名代禱,使他看出神的同在遠勝過現實的難題。有神同在,我們還怕什麼?

《使徒行傳》提到初期教會的信徒凡物公用,當時的教會有合一的見證,不是因為物質和金錢的公用,而是在於凡物公用背後的屬靈理念──他們願意放下自己的一切,放下他們的自尊和感受。他們被聖靈充滿,不怕逼迫,為了見證主耶穌而同心合意禱告(徒四23-31)。他們切實做到了「愛鄰舍如同愛自己」。

使徒保羅勉勵信徒應該看別人比自己強,也就是看別人比自己重要,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3-4)。保羅勸勉同負一軛的同工,幫助腓立比教會的友阿爹和循都基這兩個姊妹在主裡同心(腓四2-3)。因為腓立比的信徒在基督裡合一,所以彼此之間有一種獨特的連結。這種愛的團契如此實踐出來:在愛中聯合、彼此代禱、想盡辦法去幫助別人,這是基督徒應當有的行為。保羅天天牽掛眾教會的事,為眾人祈求(林後十一28;腓一4),他也是唱名代禱的極佳典範。保羅請眾人為他的傳福音禱告,他說:「也要為我們禱告,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祕」(西四3)。保羅提醒我們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羅十五1),擔代的首要方法就是唱名代禱,求神賞賜我們實際可行的智慧。



唱名代禱是新約祭司的責任

耶穌基督不僅為我們死,還為我們禱告,「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耶穌現今在天父的右邊,作我們永遠的大祭司,為我們代禱(來七25)。

使徒彼得特別提醒:新約時代的基督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在萬王之王面前事奉的祭司。祭司的職責是什麼?是代禱(舊約時期的獻祭與祝福)。我們應當以祭司的身分為「萬人禱告」(提前二1),要為自己的親友、為教會中的傳道人、長老、執事,以及肉體或靈性軟弱的同靈逐一唱名代禱。我們的代禱是神所喜悅的,也是越來越像耶穌基督的一項功課。

很多時候我們輕忽禱告,或者只為關乎自己的事情禱告,為了自己的缺乏、苦難、自己的家庭及親人,我們很用心禱告。然而,我們要學習亞伯拉罕為人代禱的典範,他為不義的人、有需要的人代禱。讓我們效法先賢,不用批判的態度,而是求神賜憐憫的心來為不義的人禱告。如此,我們的信心和愛心將透過代禱而增長。

在教會裡,我們必須「凡事察驗」(帖前五21),慎思明辨有偏差的道理。對於許多真相不清的傳聞、枝節叢生的誤會,無風生浪的恐嚇,我們倚靠聖靈就不輕易相信、不輕易動心,也不輕易傳述。如果我們儆醒就會發現,有人透過網路及臉書傳送不真確的事情,那是陷入撒但的詭計。撒但要神的子民爭鬧渙散、無法在基督裡合一。因此,我們必須儆醒不倦,對照聖經察驗有關的一切,免得給撒但機會來離間我們,破壞了同心合意的禱告,甚至使我們疏忽了為紛爭結黨者唱名代禱。



唱名代禱的心態:公義、憐憫、謙卑、鍥而不捨、尊重神的主權

因為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神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當時亞伯拉罕與三位天使同行,神宣告將毀滅兩個城之後,其中的兩位天使立即動身走向所多瑪,準備去滅城,而亞伯拉罕仍舊站在神的面前(創十八16-22)。

亞伯拉罕的禱告不是哀求神:千萬不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他的禱告是緊緊抓住神的公義,謙卑誠懇的祈求:「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祢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十八25)。為什麼亞伯拉罕這樣祈求呢?因為他相信至少羅得是義人;羅得是個義人嗎?「彼後二6-9」說:「神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羅得雖然住在罪惡的城中,但是他為城裡人的惡行憂傷難過。

亞伯拉罕對神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他謙卑承認自己在主前面雖然像灰塵那般渺小,沒有資格向主說話,但他憐憫墮落的人,還是鼓起勇氣說出他的祈求。他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我還敢對主說話」;「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創十八27、30-32)。因為憐憫失喪的靈魂,亞伯拉罕的態度是那麼柔軟、那麼懇切。他看自己是微不足道的灰塵,卻願一再對主祈求,勇敢的為不義的人代禱。他的謙卑是積極進取的,毫不退縮的!

大多數的人想起自己的錯誤,就求神憐憫;想到別人的不好卻大聲疾呼,祈求神彰顯公義,甚至在網路上「請大家評理」。因此,公義是用來對他人,憐憫是對自己。我們若憐憫人,憐憫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受到欺壓冤屈時,我們向神求更多的憐憫嗎?當約伯遭遇極大的苦境時,他的三個朋友來跟他辯論,讓他感到雪上加霜,但神出面責備他的朋友,說他們議論的內容不如約伯,並吩咐他們去約伯那裡獻上燔祭,請約伯為他們禱告。約伯願意為三位使自己受苦更深的朋友祈禱,神就使約伯從苦境(原文是擄掠)轉回(伯四十二8-10)。

在《創世記》十八章23至33節,亞伯拉罕連續禱告了六次,從祈求神因為五十個義人的緣故而不毀滅城開始,然後減為四十五人、再減為四十人、三十人、二十人,直到為十個義人,神最後承諾:「為這十個義人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這段代禱的經文看起來好像是亞伯拉罕在討價還價,其實是一種鍥而不捨、堅持到底的態度,更是亞伯拉罕認識神,有信心與愛心的表現!

當神說了祂願意為十個義人的緣故,就不毀滅那城的話,神就離開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神決定要離開,表示連十個義人也沒有,不用再說了!亞伯拉罕也知道這二城罪惡重大,神不會違背祂的公義,自己若再求就是妄求了!亞伯拉罕認識神,他盡了自己的力量去做該做的事情,他也尊重神的主權、安靜等候!他知所進退,他知道什麼時候該適可而止!



愛鄰舍如己

耶穌說過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強調「愛鄰舍如己」。鄰舍是周遭的人,是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人。我們對待鄰舍「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利十九18)。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論及愛仇敵(太五44-48),這是愛鄰舍的終極表現。這是無條件的愛,正如神不會只降雨給義人、不會只叫太陽照好人。愛仇敵是要尋求和睦,無論如何都當致力消除仇恨。耶穌要我們控制自己的情緒,否定加害者能夠羞辱受害者;祂要我們把行善的主導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願意善待對方,也樂意為對方唱名代禱。愛仇敵的代禱行為是屬神子民的本分,是成就神的國度和旨意(路六32-37)。

當別人得罪我們時,總要在禱告中反躬自省、寬容別人;很諷刺的是我們的缺點往往是自己最不願意去承認和改進的。當我們不再用基督捨命的愛來反省和檢討自己時,那就是我們後退的開始。願主耶穌幫助我們認清一個事實:我們全都是蒙恩的罪人,要努力追求像我們的天父一樣完全。只要還活在地上一天,我們都要努力愛鄰舍如己,至少要為鄰舍唱名代禱,追求完全的成聖。

愛鄰舍如己最好的榜樣和詮釋就是我們的主耶穌。當我們每次聆聽公開宣佈的「唱名代禱」時,請試著多去關懷有需要的鄰舍!愛那些可愛的,我們大概做得很好,但是我們也要愛弱勢的,或得罪我們的、出賣我們的仇敵。主耶穌期望我們不但為自己關心的人唱名代禱,也要為鄰舍或仇敵唱名代禱,用祝福勝過謾罵。我們不要只看對方的不可愛,而是要看見在不可愛的裡面依然有主的形象。總之,實踐愛鄰舍如己的誡命,就從自己日常的「唱名代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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