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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媽媽

撰文/林慧瑛|聖靈月刊428期-2013.05|主題/春暉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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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媽媽」這個詞語,顧名思義當然是指當了「婆婆」與「媽媽」的人。但後來人們就用它來形容一個人沒有大丈夫氣概,面對事情像個老太婆似的,拿不起放不下的樣子。

有人問過,為甚麼形容一個人沒有大丈夫氣概,做起事來優柔寡斷,說起話來囉唆不乾脆,就說他「婆婆媽媽」呢?為什麼不以「公公爸爸」、「媽媽姊姊」、「弟弟妹妹」或「伯伯叔叔」等來形容,偏偏是以「婆婆媽媽」來描述呢?

找了一些資料,整理之後,答案大同小異,不外乎如下:古時候,女人因沒機會受教育,毫無社經地位,在以男人為主的世界,因對女人的極度輕蔑與偏見,就以女性的稱謂:「婆婆媽媽」,來形容一個人感情優柔寡斷,或動作緩慢、言語囉唆,做起事來不果斷、不乾脆的樣子。

我想,雖然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無法苟同男人輕蔑女人,或對女人性別歧視,但也不得不承認以男女比例來說,確實「婆婆媽媽」的組合,比起「公公爸爸」來說,囉唆、聒噪、瑣碎、難纏。特別是「到處東家長西家短」的習性,女人最擅長、最厲害了,遠遠凌駕於男人之上,連我自己身為女人,都很害怕遇到這種愛說閒話、造謠生非的「婆婆媽媽」。

不過,現實生活中,自己卻是一個非常幸運、幸福的人,我的「婆婆」加上「媽媽」的組合,卻是一點也不「婆婆媽媽」!她們兩人對待別人真心誠意,從不論人是非、說人長短。對待子女,更是犧牲自己、成全孩子,不只不嘮叨、不囉唆,每每果斷、乾脆地同意孩子的抉擇。雖然極度想念移民在外的兒女,卻寧願把對子女的思念,放在記憶深處,也不願控制、牽絆孩子,讓孩子活在「未盡孝道」的罪惡感中。她們一生沒跟兒女講過一個「愛」字,但對兒女所做的每一件事,卻都充滿了愛。兒女就像她們手裡的風箏,那條充滿了愛的牽繫之線,在她們手裡收放自如,總讓風箏迎風開懷暢遊、翱飛天際!

我有一個好母親,對許多人來說,可說沒甚麼,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都有一個好母親。但我還有一個無法想像的好婆婆,在這個不論古今中外,到處充滿婆媳問題的世界,這種幸運、幸福,真可謂從天上掉下來的至大福氣!所謂「神關了一扇門,必為你開另一扇窗」,就像聖經《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所云:「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從小一直活在病痛中的我,神必是知道這種痛苦、艱辛很難承受,所以,不只為我開了另一扇窗,給我一條出路,讓我擁有一個特好的先生,更為我開了第二扇窗,賞賜我一個超好的婆婆。

打從嫁給先生,婆婆就完全尊重我的想法、做法,從來沒有給我任何壓力和要求;也不會在我背後,對先生說好說歹,讓先生介於母親與妻子的兩難之間。她從不介入我們的婚姻,更不過問我們的事情,也不要求我們給他們甚麼或奉養他們,不只不干涉我們教養孩子的方式,更沒有勉強我一定要生個兒子來傳宗接代。雖然她沒有受過教育,卻比許多教育學家更懂得尊重孩子,更懂得不給孩子施加壓力。雖然她一生都活在「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的禁錮裡,自己卻不會以那樣狹隘的觀念對待或要求媳婦。尤其她體念兒媳上班的辛勞,無怨無悔地幫我照顧兩個女兒從出生到四歲,那段一個孩子出生後最難照顧的前四年,更是讓我感激不盡!

很難想像婆婆這麼有愛心、不計較的人,竟來自一個自小沒有享受過父母之愛、手足之情的環境。她從一出生,因父母已連生五個女兒,即被父母託她的二姑抱去送人當養女。婆婆的養父母對她不是很好,特別是養父母有了親生兒子後,婆婆當人養女的生活更不好過。18歲時,婆婆終於回到原生家庭。但因從小並未與生父母及親手足(婆婆有11個手足)在一起,大家跟她沒甚麼感情,就在她回來後,剛好遇到生父生意失敗,大家因迷信,即覺得婆婆帶來厄運,而欲將其趕走。當時的婆婆傷心欲絕,還好以前抱她送人當養女的二姑很有愛心,不相信她會帶來厄運這種事,堅持將婆婆帶到高雄投靠她,才讓婆婆苦難的人生有了轉機。幾年後,其二姑又介紹婆婆嫁給已喪妻、育有三個兒女的公公,才讓婆婆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雖然養育公公前妻的孩子,有不為人知的辛苦,但因公公十分疼惜婆婆,婆婆總算苦盡甘來。婆婆個性溫和恬靜,為人仁慈厚道,從不說長論短,自我嫁給先生到現在,二十幾年來,未曾聽她說過一句批評論斷人的話。縱使先生的二哥44歲時,因先天性心臟病發作過世,二嫂一直誤解婆婆偏心,從此翻臉不認人,婆婆還是多次心甘情願、低聲下氣地跟公公去找她,盼她回來……。所有的苦,婆婆自己往肚子裡吞,所有的淚,婆婆自己往心裡流,她從未跟我這個她唯一親生兒子娶的太太訴苦、抱怨過任何事。對她來說,大家都是一家人,家和才能萬事興。縱使後來公公病倒,大哥因怨恨我們帶著父母信主,並責怪是她這個後母慫恿,父親才會信耶穌,而對她做過不孝的事,她還是跟先生交待她情願犧牲自己,也不要看到兄弟相爭。她默默承受所有的事,從未跟我們抱怨大哥對她不好,或要求我們不要住在加拿大,回來照顧、陪伴她。

想想婆婆從小就沒在父母的愛中長大,後來還因父母、手足迷信,而欲將其趕出家門,但婆婆不但不怨恨他們,還很孝順父母、友愛手足。清楚記得剛跟先生結婚時,婆婆即帶我去嘉義探望她那年老衰殘、臥病在床的母親。當時,先生的外婆一看到婆婆來看她,就很感動開心,頻頻稱讚婆婆的孝心,並請婆婆原諒過去的事。她久久牽著婆婆的手不放,一直祝福婆婆將來享有大福氣的畫面,如今依然深印在我腦海。

箴言云:「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箴三十一10-12)。想想公公今生何其有幸,可以在他喪偶後,娶到婆婆如此才德的婦人,無怨無悔地幫他養育前妻留下的三個孩子,而且婆婆矢志做到公平,一個後母能有如此的度量與胸襟,公正與愛心,是公公與先生的兄姊們多大的福氣!

婆婆的生命故事,先生從來不知道,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我與婆婆閒聊時,因為好奇而「追問」才得知的。我曾問過婆婆,你的父母、手足,讓你吃過這麼多苦,你為何不告訴兒子呢?她也只是「輕輕淡淡」地告訴我,她不想讓兒子活在怨恨裡,況且有父母才有她,為人子女就是要孝順,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就不要再多想。這就是我的婆婆,在她還未信主前,她早已比基督徒還像基督徒,每當想到婆婆的愛心、忍讓、赦免、犧牲自己、成全別人、勒住舌頭、默默承受、沉默不語等美德,真是讓我這個早已信主的基督徒無比汗顏、無比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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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媽媽與婆婆同齡,22歲就嫁給爸爸了。在那個物質生活十分貧乏、窮苦的年代,她是多麼辛苦地養育我們長大。當時的年代尚未有瓦斯爐,每煮一餐飯,都要燒柴生火才能完成;沒有洗衣機,日日都要自己手洗衣服,全家才有乾淨衣服換穿。只要冬天來臨,冬衣厚重,水又冰寒,雙手在冰水裡搓洗衣服是何感覺,我總不敢想像;孩子一個接一個的出生,這個要餵奶,那個要餵飯,這個生病要費心照顧,那個又哭喊著要媽媽陪伴,換成是我,何能承擔;照顧孩子、忙做家事已無暇休息,但丈夫微薄的薪水不敷使用,只得打零工掙錢貼補家用,一支蠟燭兩頭燒;特別又有我這個身體不好的孩子,三天兩頭就生病,多少個日子,獨抱生病的我坐著入睡,筋疲力盡到天明。

我的父親其實是個好人,也很愛我們,但他脾氣很壞、極難伺候,真讓母親吃盡苦頭。印象中,媽媽每日皆在恐懼戰兢、緊張壓迫的痛苦中過日子。從小到大,我最怕看到母親被父親痛罵,自己獨自一人默默流淚的場景。但她總是交待我不要怨恨父親,父親只是脾氣不好,卻很愛我們……。媽媽是怎麼走過與父親共同生活的42年,是我最不願回憶的事,因為那裡有我最深的傷痛,最苦的記憶!還好媽媽天性樂觀開朗,才能包容忍耐,撐過難熬的42年。

媽媽個性慈祥溫和,從不打罵孩子,更不會對兒女嘮叨囉唆,記憶裡,她從未對我叼唸過任何事。她沒有因自己沒受甚麼教育,就把「望子成龍、望女成鳳」這種期盼放在我們身上,強逼我們讀書。所以,我們讀書就是為自己而讀,完全不用背負父母的期盼。媽媽雖是舊時代的東方女性,但教育兒女的方式卻很西方。她完全尊重兒女的想法,百分之百信任孩子的人品,從小到大,從不過問我的任何事情。她讓我當我自己,從不給我任何期望與壓力,我想做甚麼就做甚麼,這是我最感謝母親的地方!當年,當我把移民的想法告訴她時,她完全尊重我的抉擇,一句話也沒多問,只是表達她很擔心我那麼怕坐飛機,身體又不好,卻要跑到遙遠的加拿大,怎麼辦?

我的父母男孩女孩一樣疼,我們家一律男女平等,所以我從未感受過父母「重男輕女」。在我們家,兒子有甚麼,女兒就有甚麼,女兒沒甚麼,兒子也一樣沒甚麼,因此我們四個手足感情很好,從未計較、紛爭。大概是受父母觀念的影響,自己婚後生了兩個女兒,也不會覺得沒有兒子很遺憾,更是感謝神的賞賜。

母親從小就是長老教會的信徒,但自嫁給父親後,因父親反對基督教,再也無法去教會,媽媽就一直盼望、相信有一天她會回教會。媽媽單純的信心,神看見了,就在父親過世後,神不只照她所信的給她成全,讓她回到教會,還賞賜她奇異恩典,帶領她到真教會信主。

父親過世後,媽媽就像一隻終日被關在牢籠裡的小鳥,被主人放出鳥籠,重獲自由。現在的她,自由來去教會,感謝神!媽媽對神的信心很單純、很專一,她不畏懼死亡,心想主耶穌甚麼時候接她回天家都沒關係。她常常交待與她同住的嫂嫂,如果有一天下班回家,發現她已斷氣過世,千萬不要哭,乃要笑!她希望嫂嫂一定要為她息了世上的勞苦,回到天家見主面而為她開懷大笑。對於後事的處理,她也很豁達,總告訴我們將來遺體燒完,撒入大海即可,不過就是一個臭皮囊,靈魂可以得救最重要,不必費心這種小事。

陳長文律師在他寫的《天堂從不曾撤守》一書的後記裡,有篇名為《給母親,也是給為人兒女的信》,信中除了描寫他對已逝母親的思念與不捨,更想藉此提醒讀者把握機會多盡孝道。陳律師的孝心,信裡表露無遺,除了讓人深深感動,更讓我深覺自己愧對父母、公婆。若說自己看完他的書信,還能感到安慰的地方,就是陳律師信中提到以下這些話:「媽媽,我好希望,死後的確有另一個叫『天堂』的世界,那麼此刻的您,一定正和分離55年的爸爸,和那來不及和我們一起來到台灣的弟弟,三個人一起在天堂的花園裡,無憂無慮,快快樂樂地生活著。」

陳律師的孝順令我羞愧,深覺自己實在比不上,但那個他不確定是否存在的地方──「天堂」,卻是我最肯定的人生去路。我相信死後的確有另一個叫「天堂」的世界,那是我的兩個母親肉體衰殘之後,要去見到主耶穌與兩個父親的地方。在那裡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這些在人間拘禁她們的痛苦,在「天堂」那個世界都不再有了。因為聖經說:「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十一4),雖然父母、公婆在世時,我能給的不多,我能做的不多,但帶領他們信主,卻是我所能做的最孝順的事了。

兩個媽媽,謝謝你們,你們兩人的組合,重新詮釋了「婆婆媽媽」這個詞語,它代表著兩個母親智慧、赦免、無私、奉獻、放手、成全的愛!謝謝你們,因為你們,我才能當我自己,因為你們,我才能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地活著,我願從你們身上所學的,也能用在自己的女兒身上。願有那麼一天,當女兒為文描述我時,也會稱讚我這個母親,重新詮釋了「婆婆媽媽」這個語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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