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正祈求觀
「祈求」神必垂聽,但不一定應允。
不蒙應許的禱告,往往以為神沒有垂聽。其實,許多時候,神應允我們的禱告;但也有許多時候,神不應允我們的禱告,只因為我們妄求、不合神的旨意,或是時候未到……,但我們卻不明就理,一味地強求。禱告若以「蒙應允」為方向,恐會將人推向「強求」的邊緣,走上「試探」主的險途。
讀經和祈禱是基督徒靈修操練的核心。讀經是為了明白神的旨意,而不是為了加增屬世的知識;祈禱則是和神溝通,不住地祈禱便是和神保持緊密地連繫,更要緊的是不叫自己因私意而誤解神的旨意,或凌駕神的旨意,陷入這世界的誘惑而偏離正道。
釐清主僕分際
人是僕,神是主,僕人只管呼求,主人隨己意定奪。若人以「信心」強求,就像把神當僕人使喚。
耶穌登山教訓門徒怎樣「正確」地祈求,應該祈求什麼,內容當如何鋪陳。第一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第二則涉及個人的需要。信徒當然可以將自己的需求擺在天父面前,祈求恩典賞賜,這不是什麼丟臉或犯罪的事,但人往往不知不覺中「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讓祈求產生無限制的慾望,變成妄求或強求。
然主禱文的結論或許可使人的祈求「敗部復活」,就是不管祈求是否照所求獲得回應,都當將一切榮耀歸給神;所求獲得賞賜,固然心存感謝,所求未獲回應,則虛心接受結果,因為尊重神的主權。
基督徒當有「即或不然,我們也不敬拜金像」的決心(
但三16-18)。
祈求VS.強求
祈求和強求差異在哪裡?具體地說,就是動機。
強求的動機不純,當然得不到神的回應。動機是單憑自己的主觀意識,而漠視神的智慧和主權,只一味任性追求自己的理想。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
雅四3)。
妄求和強求大同小異,都是不守本分。到底什麼樣的祈求算是強求或妄求,若不搞清楚,那麼祈求的時候,很容易迷失方向。
先從《雅各書》四章2節來看,「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看來「有件事」信徒們很在乎,並為此爭競,如此在意的「這件事」到底是什麼?因為「我的弟兄們,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
雅三1)
然後,雅各用一整章的篇幅來說明「舌頭」最難制伏。作師傅的要教導,所以就離不開舌頭,好比足球員離不開腳,打乒乓球離不開手一樣。本來作師傅是件美事,是主的恩賜,但若不是從上頭來的,就會產生嫉妒和紛爭(
雅三14-15)。為了爭作師傅,在言語上難免批評來論斷去。
屬靈的恩賜雖然值得羨慕,但僅止於羨慕而不要強求。因為人意的師傅若多了,容易產生爭競。所以,應該把祈求放在禱告裡,先裝備好自己,行為生活要相稱,神自會在適當的時機,做適當的安排。
我們常常求神厚賞恩賜,好榮耀神的聖名,但愈多的恩賜是更重的責任。遺憾的是,很多神的僕人強求神的恩賜,卻沒有適當的持守與應用,強求的恩賜反而耗損他們的靈命。
需知:縱然羨慕作師傅,也當覺悟將受更重的判斷。
試想:強求恩賜值得嗎?
聖人也曾強求!
兩千年前,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求天父將十字架的苦杯撤去,而且為此求了三次(不只一次而已),但不蒙應允(
太二十六44)。
使徒保羅是神重用的工人,為著身上那根刺,三次(不是一次)求神拿掉,但不蒙應允(
林後十二8)。
禱告蒙應允有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按照神的旨意求。「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
約壹五14)。雖然祈求三次皆不蒙應允的主耶穌,最後留下禱告祈求的經典名言:「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
太二十六39)。
使徒保羅被加在肉體上的那根刺時刻提醒,勿因所得的啟示甚大而過於自高。主說:「我的恩典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保羅因此明白了最難明白的真理,獲得了真正信仰喜樂的體驗:「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林後十二9-10)
求死算強求?
約拿的故事在在提醒我們,我們離開神的旨意是何等遙遠。
這位在舊約時代的偉大先知,雖然聖靈沒有提到他可誇之處,但從《列王紀》裡可知他也曾有過光輝的一面;他如何滿足神的心意,神也曾經重用他;可見他是個在神面前走過漫漫長路的先知。
當神查看尼尼微人離開惡道,改變心意不降其災,約拿竟大大不悅且發其怒,甚至求死。大先知以利亞也曾有過類似情境。以利亞走過很長的屬靈道路,而且有許多得勝的經歷。但忽然間,兩位先知都卡在某種情緒裡,陷在民族情結和身心交瘁中而不能自拔,都在神面前尋求解脫。
雖然約拿口說得好聽:「我知道祢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心裡卻堅持己意,不解神意。蒙神不厭其煩,諄諄教誨,《約拿書》的末了以神慣有的憐憫結尾,沒有約拿的順服表白;他完全陷在自己的牛角尖裡。我們曾幾何時,也是這樣的約拿!
活愈久,得愈多?
希西家病得要死。以賽亞先知去見他:「耶和華如此說,你當遺命與你的家,因為你『必』死不能活了。」
希西家使性轉臉,朝牆禱告,向神標榜自我功德。「耶和華啊,求祢記念我在祢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祢眼中看為善的。」然後,使出殺手鐧,希西家痛哭了。慈愛的神不捨回應:「我聽見你的禱告,看見了你的眼淚。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壽數。」(
賽三1-5)
希西家感恩頌歌,要一生一世在耶和華殿中用絲弦的樂器唱我的詩歌(
賽三十八9-20)。
希西家所行的事,盡都亨通(
代下三十二30)。惟有一件事,神的靈暫時離開他,既不感動也不啟示,為了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心內如何(
代下三十二31)。
本倚靠耶和華,謹守誡命的希西家——廢邱壇、毀柱像、碎木偶,當危機有了轉機,卻無法通過太平盛世的考驗。
太平盛世,在列邦人眼中看為尊大的希西家心生驕傲,在外使面前展示府庫宅物,破功在未將榮耀歸給神。
強求添加十五年的歲壽,只徒增希西家靈性的敗壞。
隱而未現之強求
舊約時代,有一個故事,是真實的寓言故事:「比珥的兒子巴蘭是個先知。以色列人起行,在摩押平原,摩押人因以色列民甚多,就大大懼怕,心裡憂急。於是,摩押王聯合米甸,遣長老送卦金到巴蘭那裡。巴蘭身為先知,謹遵『照耶和華所曉諭回報』。神說:『不可去,也不可咒詛蒙福之民。』」巴蘭起初不敢違背神的命令。
摩押王加碼對巴蘭說:「我必使你得極大的尊榮。你向我要什麼,我就給什麼;只求你來為我咒詛以色列民。」巴蘭表面大義凜然:「就是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
但,巴蘭忽略內心發酵的貪念,神已表明「不可去」,巴蘭卻鑽法律漏洞,再求問一次。
神答應了?不,神在怒中成全。
將自己的私慾和神的工作混淆在一起的強求,帶給祈求者絕非信心成長,而是信仰的墮落。
巴蘭七早八早備好驢上路,心想滿屋的金銀,最後險些喪命,且徒勞無功(民二十二章)。
強求也是白求
大衛也曾為幼子病重耍賴強求——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
撒下十二16)。但神是公義的神,定意「刀劍永不離開大衛家」。孩子死了,大衛眼見大勢已去,梳洗沐浴、整裝儀容,先入殿敬拜神,再擺飯用餐。
大衛雖是位合神心意的人,但犯罪惹神發怒,一旦神執行公義,強求也不能令神回心轉意。
合神旨意的強求
雅比斯的禱告:
「甚願祢賜福與我——求福氣
擴張我的境界——影響力
常與我同在——求力量
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求保守」(
代上四9-10)。
「甚」願祢賜福與我的「甚」;在希伯來文意中,加上「甚」就像加了五個驚嘆號,若於中文,如同五個「非常」。
雅比斯向神作了人所能最大想像卻最不可能的祈求,但重點是「神就應允他所求的」。連續五個「非常」的祈求,不也是「強求」嗎?為何神應允所求呢?原來,雅比斯的強求一直都在神的旨意中,神是厚賞恩惠的神,祂是定意要將福氣賞賜給人的神。
強求的哀歌
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以色列人在曠野大起貪慾的心,用哭號的方式強求吃肉,抱怨無魚可吃,也無佐料可配(
民十一4-5),發怨言的聲音達到神的耳中。神賜給她們鵪鶉肉,多到從鼻孔裡噴出來,使他們吃膩到厭惡(
民十一19-20)。以色列百姓向神予取予求,心中試探神,並且妄論神,揶揄神能為百姓預備肉嗎?(
詩七十八18-20),如此貪而無厭,食物還在口中的時候,神的怒氣就向他們上騰,殺了他們當中的肥壯人,打倒以色列的少年人(
詩七十八30-31)。神將百姓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
詩一○六15)。強求沒有好結果,尤其強逼神在怒中成全,鐵定吃不完兜著走。
禍殃世代的強求
神用雲柱、火柱帶領以色列百姓行走曠野,四十年如一日,雖曾允許在得了迦南地之後,將賜王給以色列百姓,但這王必須是神所揀選的人,並且王要以律法書治理天下(
申十七14-20)。
但時機尚未成熟,百姓就強求立一個王,以武力統領他們爭戰,像列國一樣。雖然撒母耳再三勸勉,傳達神嚴嚴地警告,人為的王將怎樣管轄、巧取豪奪、……無所不用其極,屆時將後悔莫及,但百姓硬是不聽,神只好在怒中成全選民血氣的呼求。
憑血氣的強求,總會快過在聖靈裡的耐心等候。選民捨棄神為王,強求人為王,結果,陷全以色列百姓四百年動盪苦楚於臨深履薄之地。
偉大的精神領袖
摩西一生與神同行,和神建立了美好的情誼。以色列民族得以保存;乃因藉著摩西懇求再懇求,忠心且無私地一再為民求赦,否則百姓恐怕凶多吉少了(
何十二13)。聖經裡記載摩西對自己的境遇——正當青壯有為,曠野裡放牧四十年,接下來再和如惡會眾的百姓糾纏四十年的一生,從沒有抱怨的話語,與以色列百姓一再怨聲四起,惹神憤怒,剛好成鮮明的對比。
文明授權與管理
神行事光明,知人善用,用者不疑,且授權分層負責,一旦揀選摩西帶領蒙召的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從此百姓的生死禍福皆交託摩西全權管理,即使百姓惹神發怒,神也先知會摩西。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摩西懇求耶和華……。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祂的百姓。
以色列民族救星
摩西一度懇求神,救了拜牛犢的百姓,不致遭神滅絕(
出三十二7-14)。摩西再度懇求神,使藐視神、不信又悖逆的百姓不致被瘟疫擊殺(
民十四1-20)。「神要滅絕以色列百姓,若非有摩西站在破口之中,使神的忿怒轉消,恐怕神就滅絕他們」(
詩一○六23)。
知摩西者,非神莫屬
在漂流曠野的期間,摩西曾因百姓生過氣、發過怒,而遭神懲罰,不得進迦南地。心灰意冷之餘,仍對百姓心心念念,實在令人敬佩,這也讓神深受感動,為百姓請命的理由,更讓神心回意轉。
理由字字句句都出自維護神立場的肺腑之言。摩西對神說:「埃及人必聽見這事,因為祢曾施展大能,將這百姓從他們中間領上來。……列邦必議論說:……所以耶和華在曠野把他們殺了。」(
民十四13-16)
翻成白話文:「是祢親手把百姓領出埃及,既然如此,為什麼要留閒話給列邦議論:他們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原來是要降災禍給自己的子民!主耶和華啊,不要讓外邦人握有攻擊祢的把柄。而且,祢自己曾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應許,要他們的後裔如同天上的星星,而且,要承受所應許的美地,永遠承受為業。大能如祢,怎能說話不算話呢!」
摩西不求自己的益處,不把自己的後裔成為大國的應許放在以色列百姓之上;摩西只擔心神的烈怒反倒成為外邦人有著攻擊神的藉口。這樣處處為別人設想的心態是讓神重新考慮的原因嗎?
破例圓滿的強求
摩西甚至為了犯大罪的百姓向神強求:「倘若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不然,摩西賭上自己的靈命,因瞭解公義的神斷不以無罪為有罪。
神的旨意本不能改變,這恐怕是聖經裡唯一強求而蒙「事緩則圓」的案例。
知法犯法,強求無用
摩西一生忠肝義膽,以色列中無先知能出其右,是耶和華面對面認識的。卻在米利巴擊磐出水,慘遭滑鐵盧,神當場指責並判斷:「……在人前沒有尊我為聖,所以必不得領以色列會眾進迦南地」(
民二十10-12)。
「我懇求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祢容我過去,看約但河那邊的美地……。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你且……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但河。』」(
申三23-27),神心意已決,旨意已定,但摩西仍然再度懇求;神斷然拒絕,不許再提。「必不得過約但河」的神諭,乃摩西畢生之憾。
聖經於摩西臨終的勸勉和登尼波山之時,都重提這個強求不得的願望。
領悟
我們往往不知自己的祈求是不是強求,在死胡同裡打轉,然而看過摩西的生平略歷,是否有一點領悟:「不要問自己是不是強求?只問什麼樣的祈求,會讓神拒絕不了!」
覺悟
神的事用神的方法,神自然會配合供應。所以我們祈求,不強求,不按己意求,讓聖靈替我們求,因為聖靈明白神的旨意,摸著神的心意。
人只要善盡本分——為己無所求,為神無所留,立志不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