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


&

搜尋&分類

不願進門的兒子

撰文/勁草|聖靈月刊510期-2020.03|主題/美滿的婚姻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路加福音》十五章講到浪子的比喻,這是大家很熟悉的事蹟。這裡提到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12節)。

我們都有兒子的身分,也許有家產可以繼承,那我們該不該要求父母分財產?分財產的目的在哪裡?我們或許不會像小兒子一樣任意放蕩、浪費貲財,但白白得來的會不會好好珍惜,值得商榷,而且眼看白花花的銀子,應該也會「任性」一下的當大爺。更糟的是,如果這個財產讓我們的生活態度和花錢的習慣偏差了,那這件理當開心的事就得不償失了,不但自己深受其害又惹父母傷心,真的是虛空!

「……我在日光之下的勞碌,因為我得來的必留給我以後的人」(傳二18)。這是父母的心情,尤其亞洲的父母大都會留一些家產給子女,但19節提到「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勞碌所得的,就是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這也是父母所擔心的,擔心孩子不成材,擔心過多的錢財讓他們走迷了路。接著,20節又說:「故此,我轉想我在日光之下所勞碌的一切工作,心便絕望。」這是所羅門在年老時體會人生虛空的一種心境。

為人父母愛子心切,願意將辛苦一輩子的家產留給子孫享受,這原是美意。但基督徒若只將屬世的財產給孩子,是不是缺少了甚麼?除了身教、言教,養成他們的好品格外,這份信仰的傳承更是重要,因此「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二二6),是父母時常要自我提醒、用心思考的黃金律。

經文中這個放蕩的弟弟知錯悔改、迷途知返後(17-18節),得到父親尊貴的禮遇(22-23節),但一直安分守己的哥哥,卻生氣了,不肯與之同樂(28節)。他的內心五味雜陳,而聖經描寫他是生氣、不願進家門的。為什麼他會有這樣的心理呢?


 
一.計較公平與否

看到家裡歡樂,他吃味的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29-30節)。他認為弟弟是敗光家產、行為不檢點的人,應該被趕出去而非被接納,而自己認真工作卻連一隻羊羔都沒有,深覺父親的對待不公平。他賭氣地站在門口,要父親想想,兩個兄弟中誰可以進這個家門,誰才有資格當他的兒子?

我們都知道,家,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而是一個講愛的地方。這句話乍聽之下,覺得有語病,畢竟不講道理,這個家不就亂糟糟了嗎?但其真意是,要我們以愛為基礎,用愛包容家人。「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人都會犯錯,聖經教導我們,對於偶爾犯錯的弟兄姐妹,要想辦法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讓他回到神的面前。何況家人,是至近的親屬,我們更應該如此行。

其實,對大多數的人來說,哥哥的反應並不意外,但這個比喻要表達的是,這位父親就像天父一樣的慈憐,看到迷羊回頭,喜出望外,也希望大家能一起分享這份喜悅。聖經告訴我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我們是耶穌的門徒(約十三35),而且要學習不要太計較,有能力的人就多付出一些,剛強的就多擔待軟弱的人(羅十五1;林前十二23-34)。想想,倘若大兒子堅持要公平,無法接受弟弟的過去,那這個家庭要如何繼續維持下去?還有辦法和睦同居嗎?教會也是一樣,弟兄姐妹彼此相愛、互相包容,教會和諧了,福音才能更興旺。


 
二.不懂得知足

按當時猶太人分家產的規矩,長子可以得兩份,因此,小兒子應得的產業是三分之一,大兒子應得的是三分之二。父親已經把產業分給兩個兒子了,而小兒子也敗光了家產,所以剩的應該都是長子的,但大兒子卻沒有一種歸屬感,覺得父親要再殺一隻羊羔來請他吃,但父親再次提醒他說:「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1節)。顯然地,大兒子還是不能體會父親的心腸。

這個心境是個非常有趣的對比。明明大兒子已經是個財主,卻沒有財主的高度,也不會享受這些財產,感覺自己不屬於這個家,還是個雇工、是個外人。今天,我們已經受洗歸入真耶穌教會,是神的兒女,是教會的一份子,我們有歸屬感嗎?有滿心感謝神嗎?還是像大兒子一樣,認為自己一無所有,又向神抱怨:「主啊,祢怎麼都沒有祝福我?怎麼都沒有看顧我?」

其實這個大兒子的身分有接班人的意味,但若因這個「兒子」的身分而計較財產分多、分少,公平、不公平,就好像只看重自己的權利,而忘記思考自己在這個家究竟付出多少,又已經得到了多少。

保羅說,自己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都得了祕訣(腓四12)。這就是一種知足的態度,是一個因基督耶穌而滿足的人生。這兩個兒子原本甚麼也沒有,今天父親把家產分給他們,使他們從無變有,白白得來的恩典,豈不當更知足感謝嗎?反觀我們,原是外邦人,沒有得救盼望的人,但因神的憐憫與揀選,今生來世都有應許的福氣,就該知足常樂。


 
三.欠缺尊重順服的心

當父親已經決定要接納小兒子,那大兒子是否該調整心態,順服父親的心意,與大家同樂呢?「我的小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路十五24、32)。這句話,父親說了兩次。一次是對僕人說,一次是在大兒子不願進門時說的。第一次,父親是在表達自己對小兒子的失而復得的快樂;第二次,則表現出了父親對大兒子的擔憂。因為原來失去的,又出現在眼前;原本一直在身邊的,卻又即將失去。

大兒子的行為讓父親有莫大的煩惱和掛慮,心裡實在作難!「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2)。十條誡命中也提到「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我們若能孝敬父母,相信也是遵行神命令的人,而愛看得見的父母和弟兄姐妹才有可能去愛那看不見的神。因為「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四20)。

聖經中講到順服,我們最常想到的人物是以撒。當父親亞伯拉罕要將他獻給神時,他並沒有抗拒、逃脫(創二二9-10);父親交代老僕人為他娶妻,他也沒有表示其他意見,只在田間默想,在看到利百加時,就將她領進母親的帳篷(創二二63、66-67);當神吩咐以撒不要下埃及,他就住在基拉耳(創二六2、6);屢次挖井就被佔據,但都選擇順服神的教導,退讓不與人相爭,最後連外邦人都歸榮耀給神(創二六29下)。

我們要尊重神的主權,要順服祂對我們一切的安排。有時我們很自義,認為靠自己最好,並且埋怨神讓我們落入這樣的處境。殊不知,人的硬心必須透過這些磨難來體會神的旨意,進而懂得順服和感謝。


 
結語

小兒子浪費父母的錢財,大兒子生氣不願進家門,都是不孝順的表現,也沒有看重自己的身分。今天,我們受洗歸入基督,已經是家裡的一份子,應當珍惜成為神兒女的寶貴身分,也要體認自己不是雇工、不是局外人。

大兒子雖然一直跟著父親,卻不能理解父親的心思意念,而我們在信仰生活中,不管是教會的事奉,還是日常的作息,都有用心去體會天父的心意嗎?其實大兒子在本分上已經很忠心,他從來沒有違背父親的命令,假使心胸能再寬大一些,想必更能蒙神喜悅。

藉由這樣的比喻,提醒我們要持守主道,常在神的愛中,也要用愛包容偶有過犯的弟兄姐妹;不要因自以為不公平、不公義的事而離開教會,變成不願進家門的兒子;假使我們不小心走偏了路,要趕緊回到天父的懷抱中,放下自尊、認罪悔改,相信慈愛的天父會引頸期盼與我們再次相遇的時刻。






文章標籤:  #勁草  #510期  #靈修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