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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而活的意涵

撰文/吳明真|聖靈月刊509期-2020.02|主題/為主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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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社會上,有人為家庭而活,有人為事業而活。在教會中,於舉行聖餐禮的時候,傳道者經常勉勵信徒要「為主而活」。《聖經》也兩次記載要「為主而活」(羅十四8;林後五15)。有人認為「為主而活」是要放棄世上的工作,獻身當傳道,天天讀經禱告。真的是這樣嗎?如果是的話,一般信徒要工作,就很難達到「為主而活」的地步。

究竟「為主而活」的意義為何?為何要「為主而活」?如何行方能「為主而活」?「為主而活」有何賞賜?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為何要為主而活?

使徒保羅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激勵」的希臘文意思是敦促、掌控。基督的代死,是神用祂獨生子的寶血這重價將我們買回來(林前六20)。我們每當想念耶穌的代死,為了感念祂的恩典,我們願意為主而活,這成為保羅與基督徒事奉的動力。

為主而活的基礎就是主耶穌為我們受死。因為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五12,三23)。耶穌是無罪的,祂不應受死;我們是有罪的,本來應該要受刑罰,就是死亡,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無罪的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我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所以,我們不需要受死,因耶穌已經代替我們的罪受死。「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是指由於耶穌的代死,我們也彷彿經歷了死亡一樣。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是和祂一同埋葬(羅六3-4)。

死亡有兩種。一種是肉身的死亡,我們相信耶穌的人,仍然要經歷肉身的死亡;另一種是靈魂的死亡,因耶穌已為我們代死,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又賜給我們永生,使我們的靈魂不致死亡。正如保羅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這是所有相信耶穌,願意為主而活的人,所要得著的福分。



 
三.如何行方能為主而活?

使徒保羅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我們都是耶穌的僕人,所以不要相互論斷;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羅十四4)。所以一個為主而活的人,要以耶穌為主人,以自己為奴僕,凡事聽從主人(耶穌)的吩咐。在舊約時期,神的工人常自稱是神的僕人,如摩西(書十四7)、約書亞(書二四29)、以利亞(王下十10)等。在新約時期,使徒保羅也自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羅一1)。這些都顯示神的工人要謙卑、忠誠和順服。

保羅用什麼方式表明自己是神的僕人,願意為主而活?茲說明如下。


1.願作基督的特使,極力傳揚福音

當耶穌選召保羅的時候,祂對亞拿尼亞說:「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九15-16)。保羅知道自己的使命,所以他自稱是「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羅一1)。保羅是作基督耶穌的僕役,奉派至外邦人的地方傳道,他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神與保羅同工,藉著保羅的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十五16-20)。

保羅願意為主而活,所以能夠為主忍受苦難。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保羅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遭遇逼迫、苦難;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他救出來了(提後三11-12)。後來,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下來,他說預言:「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保羅,把他交在外邦人的手裡。」信徒聽見這話,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但保羅回答說:「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保羅既不聽勸,他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徒二一10-13)。


2.願作眾人的僕人,盡力服事信徒

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以僕人的心態服事世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2-45)。使徒保羅效法耶穌,他願意為主而活,所以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目的是為要多得人(林前九19)。向猶太人,他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他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他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向軟弱的人,他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凡保羅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0-23)。

保羅是使徒,要專心傳揚福音。所以保羅有權柄靠福音吃喝,有權利接受教會的財務資助。例如保羅接受馬其頓弟兄與腓立比教會的財務幫助(林後十一9;腓四15-16)。但有時保羅卻放棄使徒的權利,不願意接受哥林多教會的財務資助,主要是為了避免基督的福音受到阻隔。倘若保羅接受哥林多教會的財務資助,可能造成有人誤以為他貪心,為了錢財而傳福音,這會妨礙福音的傳揚。因此保羅寧可親自工作,使他在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目的是為了是要多得人(林前九12-19)。


 

四.為主而活有何賞賜?

為主而活是要付出代價的,可能要為主受苦,甚至受死。為何保羅能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不害怕?因為他有屬靈的眼光,能從永恆生命的角度來看今世所遭遇的苦難。保羅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四11、16-五1)。

當保羅為主被監禁的時候,沒有人前來幫助,竟都離棄他。惟有主與他同在,加給他力量,使福音被他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保羅相信主必救他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他進入天國(提後四16-18)。這是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4),是信徒要追求的目標,也是神要賜給「為主而活」的人的賞賜。



 
五.結語

一個「為主而活」的人,要以耶穌為主人,以自己為奴僕,凡事聽從耶穌的吩咐,凡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我們是學生,在學校有好表現,能為主發光,這是「為主而活」。我們在公司上班,有好行為,能為主作見證,這也是「為主而活」。「為主而活」的人,可以蒙神賞賜,進入永恆的天國。倘若我們奉神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卻不願以耶穌為主人,不願凡事遵行祂的旨意,這不是「為主而活」,將遭受神的咒詛,無法進入永恆的天國(太七21-23)。



參考書目:

1.蔡梅曦,《哥林多後書釋義》,臺中市:腓利門書房,2003。
2.陳濟民,《哥林多後書》,香港:天道書樓,2003。
3.穆爾著,陳志文譯,《羅馬書(下)》,加州:美國麥種傳道會,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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