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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感動

撰文/張擴|聖靈月刊430期-2013.07|主題/聖工與恩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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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大約兩千年前,主耶穌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藉著祂的寶血,使我們可以重新有機會與神合好。這是莫大的恩典,神的救贖沒有顯明之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我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我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太十三17)。神更愛我們到底,賜下寶貴的應許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時常的幫助(約十四16-18)。聖靈在新約時代,以一種舊約聖徒從未有過的體驗──講靈言,作為憑據,活生生地見證主的道乃是無可推諉的(羅一18-20)。這種同神直接的溝通經歷,在靈裡卻講說各樣的奧祕(林前十四2)。

保羅很清楚地將這一過程解釋了出來,因為他的良心被聖靈感動作見證,於是在基督裡可以講說真理(羅九1)。換句話說,因為主耶穌基督的愛和祂必要成全的救恩,我們的良心要對得起神;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提前一19),不要成為一個「忘恩負義」的人。所以,當一個人被聖靈感動的時候,也就是他的良心藉著聖靈被洗凈(來九14),他不僅能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因聖靈的感動提出符合神旨意的意見(林前七40),更能順服聖靈的帶領,勇敢地為主耶穌作見證(參:路二25-35;林前十二3),並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來十三18)。

由此可見,聖經中所教導的聖靈感動,與我們平時的認知有著相當的差距。一些人以為禱告大聲、全身顫抖、渾身出汗,就等同於是聖靈的感動,但禱告後卻絲毫沒有在軟弱的行為上有所改變,所言所行更是沒有神的榮耀,與其說是聖靈沒有動工,不如說是我們沒有順從聖靈(羅八13)。另一說法,是將聖靈的感動與神蹟奇事、異能異象聯繫在一起,鼓吹與神的一種特殊體驗來用以解釋聖靈的感動;然而當上述這種聖靈感動的體驗成為信仰的動力時,我們或許已經慢慢偏離並且忘記:我們是因鬼服了我們就歡喜,還是要因我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呢?(路十20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也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四30)。常常思念主恩,就好像大衛在逃避一切仇敵和掃羅之手的時候,也不忘寫詩歌感謝讚美神(撒下二十二;詩十八)。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五14),心被恩感(西三16),即便有不信從道理的人,也可以從被聖靈感化的品行中被感化過來(林後六6;彼前三1)。另一方面,保羅告訴我們,如何藉著我們所傳的福音以達到被聖靈感動的地步(帖後二13)。因此,在為神做工的過程中,神會給我們更多殷勤事奉的感動,使我們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參:林後八16)。

所以,不做就不會感受到事奉的甘甜,不會感受到靈裡的喜樂,更加體會不到什麼才是真正的聖靈感動。祈求感動以利亞的靈加倍地感動我們(王下二9),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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