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874期

受聖靈的憑據.施洗的方法(下)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1》,2004年06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0/02/19

洗禮必定要採取浸禮方式嗎?洗禮原文的意思就是「浸入水中」,從聖經中來看,不論是洗禮的字義、意義、主耶穌為我們留下的榜樣、使徒時代的史實、約翰的堅持,甚至先知的預言,答案都是肯定的。不過除了受「浸」,施洗的時候要「奉主耶穌的名」、受洗者要「低下頭」,以及施洗者必須受聖靈差遣等,也都不能忽略。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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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汪先生


謝長老,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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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洗禮必定要浸禮,如貴教會的施洗方式才有效嗎?

 

mail謝長老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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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洗禮必定要採取浸禮方式嗎?

答案是肯定的。為什麼?

對這個肯定的答案,若要知其所以然,則必須從下列幾個層面來了解。

第一是,洗禮的字義。

「洗禮」(baptism)這個字,原文的意思是,浸禮、浸入水中,或沉在水中。由此可知,「全身入水受浸」的洗禮方式,乃是原文所要表達的字義。正因如此,所以東方希臘正統教會──東正教(Greek Orthodox Church)的洗禮,向來都依照原文的字義,採取浸禮的方式。

第二是,洗禮的意義。

洗禮的意義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羅六3~5)。由這個層面來看,惟有「全身入水受浸」,受浸後「從水裏起來」這種洗禮方式,才能表明「與主同埋葬」,並且「與主同復活」的意義。除此之外,舉凡「滴禮」或其他的方式,都與「埋葬」和「復活」的樣式相距甚遠。此理甚明,無須多費唇舌。

第三是,主耶穌為我們留下來的榜樣。

關於主耶穌接受約翰的「洗」這件事,聖經如此描述:「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裏上來。」(太三16)。由此可知,在受洗的方式之事上,主耶穌為我們所留下來的榜樣是:「下水裏去受洗」,「受了洗,從水裏上來」。

聖經記載,在洗完了門徒的腳之後,主耶穌對他們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三15)。我們都知道,除了洗腳的方法和教訓之外,凡主所留下來的榜樣,都是要我們「照樣作」的(約壹二6)。既然如此,我們憑什麼理由可以斷言,惟獨「洗禮的方式」不在此限呢?

第四是,使徒時代的史實。

在使徒時代,主的門徒腓利給埃提阿伯的太監施洗的時候,便是效法主耶穌所留下來的榜樣。關於這件事,依據聖經的記錄是:「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裏上來……。」(徒八38~39)。在這段經文中,值得我們留意的是:施洗者腓利和受洗者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受了洗,二人都從水裏上來。顯然,使徒時代的施洗方式,乃是「下水受浸」;否則,施洗者和受洗者,何須「二人同下水裏去」?

第五是,約翰的堅持。

聖經說,約翰之所以要在哀嫩施洗,是「因為那裏水多」(約三23)。由約翰所堅持,施洗必須在「水多」的河裏之條件可以知道,他所採取的施洗方式是浸禮;因為如果「水少」,則受洗者便無法全身浸入水裏了。而主耶穌所接受的是「約翰的洗」,可見祂受了洗,「從水裏上來」這個動作(太三16),所傳達出來的信息確實是「浸禮」。如果不這樣詮釋,那麼要怎麼解讀呢?

第六是,先知的預言。

彌迦先知對神說:「神啊!有何神像祢,赦免罪孽,饒恕祢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七18~19)。

所謂「祢產業之餘民」(18節),就是在世界末日前,發生空前絕後的戰爭之時,以色列全地所存留下來的三分之一。這倖存的三分之一,仍然得不著平安,而必遭遇極大的苦難,如瘟疫、饑荒,或核子武器、生化武器所帶來的污染等;然後,在忍受痛苦的極限中,他們便悔改歸向神,而蒙神憐憫,得著拯救(亞十三7~9)。這些存留下來的「餘數」或「餘種」的得救(羅九27、29),就是在世界末日前,經歷大患難之後,神所要救贖的「以色列全家」(羅十一25~27)。

值得留意的是,那時候神憐憫他們,赦免他們罪孽的方法,乃是將他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19節)。這就是說,神要藉著「全身入水受浸」的方式,洗去他們一切的罪(徒廿二16)。由彌迦先知這段預言也可以知道,洗禮的正確方式是「浸禮」。

不過除了浸禮之外,諸如施洗的時候,要奉主耶穌的名(徒二38)、受洗者要低下頭(約十九30;羅六5),以及施洗者必須受聖靈差遣等(約廿21~23),也都不能忽略。只因汪先生沒有提到這些問題,所以在此不用多贅;等到來日有人質疑,才另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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