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1072期

從「傳道書」看人生(四)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報第二○五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3/11/16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神審判的日子定了,預先吩咐各處的人要悔改,這是神的愛。神一再寬容,好像等候浪子回家一樣,但當世界末日臨到,神的救恩結束、忿怒來到、公義的大審判揭幕,那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Joy 摘要)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原來起首輸終局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傳道書七章8節),「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七章1節)。

當一個人出世時,大家莫不歡喜慶賀。對於死則人人害怕,避之唯恐不遠,連其他動物也都怕死,這是動物求生的本性。人的帕死乃是對生命的留戀,也因死後不知如何遭遇而驚惶。准南子說:「生奇也,死歸也。」樹高百尺,落葉歸根,故有「視死如歸」的豪語。果真視死如歸家,則何必害怕呢?若不能歸家,那才可怕了。

神說:「你們世人要歸回。」(詩篇九十篇3節),這是萬靈之父,願望世人都歸回祂那裡,故聖經說:「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篇一百十六篇15節),如同浪子回家,父親既歡喜快樂,而浪子自己也得了最溫暖的歸宿。所以,基督徒看死,並不可怕,也不失望,而且在屬靈方面卻是一件「好得無比」的事呢(腓立比書一章23節)。保羅對信徒身體之死,有極正確的解釋:「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6、37節)。身體是一子粒,死就是種,現在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將來復活是靈性的身體。故信主得救的人,對身體的終局--死,並不是「從此休矣」,乃是「更美復活」的前奏(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也是「身體得贖」的序曲(羅馬書八章23節)。

今生的結束,就是更美來生的開始;但短暫而苦惱的今生,卻是爭取永遠福樂來生的唯一機會,所謂「蓋棺論定」。未死之前若已得救,受了聖靈的印記,則死時就是最好的終局,脫苦海而入樂園,享安息靜候復活,這豈不是比起頭呱呱墜地時更優勝麼?



可怕刑施死後人

「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傳道書八章11節)。

按著定命,人人皆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神是公義的,忌邪的,恨罪的,不能以有罪為無罪,除非世人信靠贖罪的救主耶穌,沒有一個人不在神的審判定罪之下(羅馬書三章19節)。但神為什麼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呢?因為根據神的慈愛,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為著給予世人有悔改歸正的機會,故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馬書三章25節)。

有人以為神不立刻施刑,是祂躭延了,其實不是躭延,乃是寬容你們(彼得後書三章9節)。須知神的忍耐和寬容,有一個積極的目的,就是要世人在祂忍耐寬容的時期中,能悔改回轉歸向祂,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可蒙赦罪而得永生。假使你藐視神豐富的慈愛、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你竟任著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羅馬書三章4、5節);那麼,神的寬容和忍耐也是有限度的,祂的震怒就會顯明在公義審判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故公義審判的日子,必然來到,這是神向世人總清算的一天,這公義的大審判,是包括死人和活人,任何人都不能漏網逃脫。故神曾說:「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以賽亞書五十一章5、6節)。在神的公義審判臨近的今日,也正是神發出救恩的時候。這救恩以基督的十字架為中心,因為世人都犯了罪,沒有一個人不需要十字架的拯救。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了救恩的泉源,世人非靠著基督寶血的洗淨,罪惡就永不得赦免。所以聖經說:「真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寶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馬書三章25節)。

這赦罪之恩是白白賜給世人的,只要他們相信主耶穌,向神悔改,領受奉主耶穌聖名的洗禮,就得以赦罪,並領受所應許的聖靈(使徒行傳二章38節)。這樣,就是接受神的救恩,便可以免去將來公義的審判。世人能及時悔改蒙恩的固多,但藐視救恩的亦復不少,他們不相信將來有大審判和報應,所以仍是「滿心行惡」,醉生夢死,沉倫於邪僻的快樂,昏迷於物質的享受,福音的呼喚,充耳不聞,末日的警告,當做戲言(創世記十九章14節)。雖然如此,神還是忍耐、寬容、等候;因為祂是不輕易發怒的神(那鴻書一章3節),祂的心是忍耐的(彌迦書二章7節),寬容再寬容,忍耐再忍耐,等候再等候,祂不斷的差遣先知、使徒、傳道者、基督徒向世人勸告。當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鑒察,現在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使徒行傳十七章30、31節)。神審判天下的日子已經定了,故預先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這是神的愛。而且把審判刑罰決定在人的「死後」才執行,就是讓人活在世上的整個時間內,都有悔改信主蒙恩得救的機會。

比方你如果能活到一百歲,神賜給你一百年的期限,你能活到五十歲,就給你五十年作悔改信主的時間。但各人壽數修短不同,有的於二十幾歲的青年時就死了,他若已經悔改信主蒙恩得救,實屬萬幸。可是,有人年逾半百,還不想為自己的靈魂打算,趕快悔改信主。有人已到風燭殘年,還是迷信拜偶像等虛妄之事,不肯悔改棄假歸真,享受永生之福。青年人則自以為來日方長,不必太早悔改信主。財主有錢倚靠,萬事應心,自以為沒有悔改信靠耶穌基督之必要。一般知識分子,則謂人由猿猴進化,沒有靈魂,死了就消滅,沒有受審判報應的一回事,只要留下「文化精神」不死,即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就可以了。又有一班人竟自我審判,自認平生都憑著良心行事,沒有罪過,已可得救,何必悔改信耶穌呢?

可嘆芸芸衆生,深入迷津,在神開恩拯救的時期,竟不理會,許多人都走上了「自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十四章12節)。雖然如此,神還是再寬容、再等候、再招呼,好像等候浪子回家一樣。但到了各人大限已滿,世界末日臨到,神的救恩結束了,神的忿怒來到了,公義的大審判揭幕了,那時,「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啓示錄二十章11-12節)。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正所謂「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啊!」







文章標籤:  #剩餅餘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