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出埃及 ◎撰文∕田輝煌 ◎期數:402期 ◎2011.03號
選民出埃及的歷史,是個非常重要的記述,不但成為神選民重要的見證,也藉此顯明了神救贖的工作(出十二51,二2;申四20;摩二10;彌六4-5)。神要祂的百姓思念此拯救的恩典,好知道神公義的作為。然而神的百姓從離開埃及開始,走到約但河東,共花了四十年的日子,這些事蹟全記載在《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 起初雅各家族約72人移居至埃及地(出一5;創四十七27-28),但照著神的應許,滿了四百三十年,也要離開那地(出二23-25,十二37)。此時的以色列人,不再只是一個家族,而是十二個支派聯合的眾多人的民族,人口約有二百萬人。因此離開埃及的行動,是個大工程、大見證(民一46,十一21)。他們在正月十五日起行,也就是逾越節的次日(民三十三3)。在選民出埃及的過程中,有何特殊的意義,值得我們來思考呢? 一.神選用摩西 根據《出埃及記》第二章第1節的經文,得知摩西是屬於利未支派的人。出生時,為了逃避埃及王的特殺令──「凡以色列人出生的男嬰,皆不得存活」(出一17-19、22)。於是,家人取了一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裡頭,且把箱子擱在河邊的蘆荻中。之後法老王的女兒到河邊洗澡時,發現這個箱子和孩子。於是可憐他,並收養他,起名叫摩西,意思是說因我把他從水裡拉出來(出二2-10)。 因此,摩西便在王宮裡生活,學習一切文化、教育。但有一天,見一位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摩西左右觀看,見四下無人就把埃及人殺了,藏在沙土裡(出二11-12),他便逃亡至米甸的曠野居住,獨自孤單生活。 有一日遇見米甸祭司葉忒羅的女兒,於是摩西甘心與他們同住,並娶西坡拉為妻,他們生了一個兒子,名叫革舜,意思是說「因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出二21-22)。事實上,這就是摩西人生的感想,寄人籬下的生活,亦表明其不得已的人生境遇。至此,尚有何雄心大志呢?言下之意,深感「英雄無用武之地」。 然而神體恤百姓的哀聲和苦情,便看顧和拯救以色列百姓。這位全能的主,更是堅定與祖宗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出二23-25),便在何烈山上親自呼召摩西,要他將神的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出三1-6、10)。 這是神揀選摩西作僕人的事蹟,而摩西的工作使命,就是要帶領百姓離開埃及,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整個出埃及的工作,並非輕而易舉之事。從呼召到去執行,中間尚有一段非常重要的「過程」,若不用心了解,豈能承擔此壯舉呢?又豈能明白和放膽往前走呢? 試想以賽亞先知蒙召時,天使用火剪從壇上取下紅炭來,沾在先知以賽亞的口,表明罪孽得赦免。之後先知感召,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六1-8)。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呼召過程,如此,才能清楚明白自己的使命,否則無法全心投入神所交待託付的聖工。 話說回來,摩西得知神要他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實在是嚇壞了,不敢承擔,亦不知如何是好!其實摩西要領受此大任務前,向神問三個重大的問題,其中也包括了自身的疑惑,但神都親自一一的解答。分述如下: 1.我是什麼人? 《出埃及記》第三章11節,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這是個極實際的問題。以他當時的狀況來看,四十年居住曠野的孤寂,又寄居他人之處,一顆有所為的心早已蕩然無存了。就現實的背景而言,豈能擔負起這突如其來的大使命,且深具歷史性意義的工作呢? 換作任何人面臨此挑戰,一定會躊躇一番,問問自己可以接受嗎?尤其面對人事或聖工時,內心發出如摩西的疑問,這是在所難免的心路歷程,亦是應有的準備和認知。結果,神如何教導回應呢?神說:「我必與你同在」(出三12),並言明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他們必在這山上(何烈山)事奉神,這也是神打發摩西去的證據。 2.問神是誰? 接著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祂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出三13)。說起來摩西在米甸曠野四十年,至今神才顯現並對他說話,且要他負重使命。對領命工作的人而言,此問題的探討是對的,就是必須對神認識的更多一些,如此,在領導的工作上才會得心應手。這是一個重要的「神觀」問題,即問「神是誰」? 主耶穌於受難前,曾問門徒一個切身的問題:「我是誰?」(可八27-29),彼得受感回答:「祢是基督」。因為當時有人說,耶穌是施洗約翰,或是以利亞,或是先知裡的一位。這些揣測皆不打緊,主耶穌關注的是祂的門徒,有認得祂是誰嗎?同樣地,摩西求問神「祢叫什麼名字?」好向以色列百姓交待清楚,一切都是出於神的作為,這是作神僕人應有的準則和態度。 結果神如此教導,說:「我是自有、永有的主」,是自有的主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的(出三14)。祂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亦是以撒和雅各的神,就是那位創造宇宙萬物的全能之主(林前八6;提前六15-16)。在新約聖經裡,我們可清楚得知,神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太一21)。 3.如何向百姓顯明證據呢? 摩西對於自身能力和宗教信仰上的問題,皆得了神的教導和解答。緊接著便面臨第三個問題,就是要如何證明他真是神差來的僕人,尤其是離別了這麼多年的以色列眾百姓。於是摩西真誠的問神說:「他們必不信我,不聽我的話,必說:『神並沒有向你顯現。』」(出四1)。 神便用摩西手中的杖,行出杖變蛇的神蹟,以證明是他們祖宗的神、全能的主宰,真是向摩西顯明了。除此之外,神又行第二樣神蹟,即手長大痲瘋為證(出四6-9)。若行這兩個神蹟,百姓還是不信摩西是神所差來的,就從河裡取水來,倒在旱地上必變作血的神蹟為證明。 神親自解決了摩西的三大問題之後,摩西提出本身最現實的問題,即素日不能言,是拙口笨舌的人。這也難怪,因為離開埃及很久,對埃及話陌生了,也許連希伯來話都生疏了,也說不一定啊!但神對他說:「現在去罷,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出四12)。摩西依然覺得「口才」是件困難的事,神便對摩西發怒:「你要以亞倫作口,他要以你作神」(出四16)。 神堅定的說,要賜給他和哥哥亞倫口才,不要懼怕,並手裡要拿神的杖,好行神蹟。事實上,神的僕人面對主的工作,要有信心承擔和甘心去作,神必賞賜應有的恩賜與能力,顯明祂的同工和帶領。從神選召摩西的整個過程,真叫我們明白僕人與神之間的關係;雖然這一切是出自於神的恩典和憐憫,但我們也當用準備和感恩的心領受,這些皆有助於作聖工的動力。 摩西和亞倫來到眾長老和百姓中間,將神所說的一切話,述說給會眾聽,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神蹟。使得以色列百姓相信了,深知神眷顧他們,體恤察驗他們的苦情,就都對神低頭下拜(出四28-31)。 二.選民出埃及在宗教信仰上的意義 選民出埃及和漂流在曠野裡四十年的生活,對於整個以色列民族而言,在宗教和信仰上是具有深遠的意義。就狹義言,以色列人脫離了埃及人的轄管;就廣義言,表明了神拯救祂子民的行動,要帶往所應許的迦南地。其中實現了神對人的約定,更是具體顯明了神的信實、慈愛、公義和聖潔。其實,這些事蹟所代表的含意,在神創世以來,關於普世的救贖計畫中,是極具屬靈宗教信仰上的意義。以下便就此觀點,作個探討和分享: 首先,我們顯而易見地得知,選民出埃及的整件事蹟,其主要的動力乃是神紀念祂曾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定的約(出二23-25)。然而照著神的旨意,以色列百姓在埃及共居住了四百三十年,如今選民得出埃及,是要成就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即賜給一國之眾的後裔(創十二1-3,十五7-21)。緊接著於曠野的行程,是準備要實現第二階段的應許,即賜迦南全地為業,就是要有自己的家園(創十七8)。 其次是論到那位所應許的君王,要從亞伯拉罕而出(創十七4-5)。此應許是堅定信實的,有次神對摩西說:「祂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又說:「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申十八15、18)。 因此這美好應許的信息,就成了以色列人最大的盼望。當他們遭受外邦仇敵的轄制時,就一直期待著這位先知,就是彌賽亞的降臨(彌五2),拯救他們早日脫離外邦人的軛。然而從聖經的記載,清楚的知道耶穌基督,就是那位應許要來的救主(路二10-11),祂的工作就是君王、先知和祭司的職事。 最後,是談到逾越節的設立。根據《出埃及記》第十二章記載,神吩咐摩西和亞倫,要設立逾越節,要守這節作為以色列人世代永遠的定例。當夜,神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擊殺,又要敗壞一切的神(出十二1-14)。其中要宰殺一歲無殘疾的公羊羔,以為獻祭的血祭。 因此逾越節的意義,對於選民要出埃及而言,是表明了神救贖的方式。神以羊羔代替選民,並以流血為記號(出十二7、13),目的是要紀念主領你出埃及的救贖工作(申十六1、3)。《哥林多前書》五章7節,談到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故舊約逾越節的羊羔,是預表著耶穌基督捨身流血,替我們贖罪的預表。施洗約翰亦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祂真的一次獻上,就成為我們永遠的贖罪祭,更是我們人類得救的根源。 神呼召選民出埃及,是見證了神救贖的大恩典,此成為神的子民當謹守的約。故我們不能白白徒受主的恩,當過著與這世界分別為聖的信仰生活,有真理和仁義的生活見證,以榮耀主聖名。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