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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硬心是神造成的嗎?外二問 ◎撰文/謝順道 ◎期數:396期 ◎2010.09號
【發問】


3.《出埃及記》第七章第三節記載,神說:「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之後也不斷地提到,法老心裡剛硬,不肯聽摩西、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這麼看來,法老答應以色列人離去,後來又硬心,是神造成的嗎?神明明可以感動法老,讓以色列人順利地離去,為什麼要讓他心硬,藉以刑罰埃及呢?這樣使法老背上罪名,他不是很衰嗎?因為是出於神的意思啊!神降十災給埃及,背後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4.在信仰生活上,基督徒常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充滿了無力感。在這種情形下,我們該如何積極抓住神的應許呢?

5.我有一個朋友在其他教會信主,他很自然地吃祭過偶像之物。我問他說:「這不是不能吃嗎?」他居然說:「聖經上說,可以吃啊!」(林前八8)。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答覆】


三、神要使法老的心剛硬,為什麼?

神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四21)。

在這段經文中的「使」一字,《新標點和合本》注明:或譯任憑;下同。個人認為譯為「任憑」比較恰當。因為「使」表示神主動,法老被動;若然,則法老的硬心便是神所造成的。「任憑」卻表示法老主動,神被動,所以法老必須為他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依據《出埃及記》第八章15、32節,以及第九章7、34節等幾處經文,法老硬心到底,顯然出於他自己,並不是神使他硬心;神只是任憑他硬心抗拒祂的旨意,然後給予懲罰,藉以教訓世人罷了。

「神明明可以感動法老,讓以色列人順利地離去,為什麼要讓他心硬,藉以刑罰埃及呢?」答案是,神給予人自由意志,而且尊重人的自由選擇,然後由人去承擔其後果。因為神所創造的,並不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機器人;而是有自由意志,可以自由選擇,並且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

亞當受造之後,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可以隨意吃」,表示神給予人自由意志,並且祂也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只是……不可吃」,則表示這自由是有所限制的自由。後來,亞當和夏娃因為受誘惑而悖逆了神。結果,從伊甸園被趕出去,而喪失了永生的福分(創三1-6、22-24)。值得留意的是,當夏娃和亞當要偷吃善惡果的時候,神並沒有阻止他們。因為神的命令非常清楚,「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如今,他們既然硬心不聽從神的吩咐,神就「任憑」他們,隨他們所欲的去放縱情慾了。

有人說:「毫無限制的自由,才是真實的自由。因此,神並沒有給予人自由。絕對順從神的命令,是神對人唯一的要求;除此之外,人不可以有別的選擇。既然如此,人怎麼有自由意志呢?」其實,毫無限制的自由是放縱,並不算自由。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五13)。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三件事:其一是,基督徒是自由的,而且神也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其二是,放縱並不等於自由,真實的自由是有所限制的。其三是,有愛心的人必尊重別人的自由意志,所以他不會因為惡用他的自由意志而侵犯別人的權益。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也有人依據這段經文說,「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以及「我反不作」,或「我倒去作」等等,都表示神並沒有給予人自由意志。事實是,「立志為善由得我」,以及「我所願意的善」,或「我所不願意的惡」等等,都表示神確實給予人自由意志;至於所謂「行出來由不得我」、「我反不作」、「我倒去作」等等,則表示人沒有付出行動的能力,而不是說他沒有自由意志。

「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創六3)。在這段經文中的「住」一字,有時候也譯為「相爭」(傳六10)。日本《文語體譯本》依據這個意思,譯為「我的靈就不永遠與人相爭」;《欽定版》譯為My spirit shall not always strive with man, 意思與日本《文語體譯本》的譯文相同。所謂「我的靈就不永遠與人相爭」,就是說神的靈不再感動人,不再與人爭執了。唯一的原因是,人已經「屬乎血氣」(創六3),不再敬畏神,所以神就任憑他們,隨他們所欲的去放縱情慾了。

由上列的經文可以了解,神不但給予人自由意志,而且也尊重人的自由意志,所以人人都要為自己所選擇的行為負責。職是之故,法老既然硬心到底,神就任憑他所為(出四21,七3、13、22,八15、32,九12、35,十1,十四8),然後由他自己去承擔其後果了。

「神降十災給埃及,背後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由《出埃及記》所記載的幾處經文看出,神降下十災給埃及,大約有下列幾項意義,可以讓世人得著教訓:

第一、要在法老的身上彰顯神的權能,藉以使神的名傳遍天下(羅九17;出九16)。

第二、要叫法老明白,以色列人所事奉的是全能的神(十1、16-17)。

第三、要讓以色列人世世代代的子孫都知道,他們所敬拜的是自有永有的獨一真神(十2,三14)。

第四、要將神的選民與埃及人分別出來(八22-23),使法老了解那些災難都出於神奇妙的作為,而不是自然現象,更不是偶發事件。

第五、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十二12)。諸如:第一災是,尼羅河的水都變作血,河裡的魚都死了(七20-21)。尼羅河是埃及人的生命之河,也是他們崇拜的主要對象。如今,生命之河竟然變成死亡之河了。第二災是,河裡滋生青蛙,遍滿埃及全地。第二天,那些青蛙都死了。於是,遍地就都腥臭了(八2-14)。青蛙是埃及人所事奉的神之一,因為青蛙象徵豐饒,是神聖的。結果,青蛙神不但沒有給埃及人帶來平安,反而成為災難了。第四災是,蒼蠅成了大群,使埃及遍地因為這成群的蒼蠅就敗壞了(八24)。此處的「蒼蠅」(arobh),許多解經家都認為牠是甲蟲一類的昆蟲,也是太陽神Ra的標記,因而是一種聖物。然而,埃及人所崇拜的蒼蠅神,卻成為敗壞埃及遍地的禍根了。第五災是,極重的瘟疫傳遍埃及人田間的牲畜,使大部分的牲畜都死了(九3、6)。埃及人認為牛和羊也是神聖的,但當瘟疫襲擊牲畜的時候,埃及人所崇拜的牛神和羊神卻無法保佑牠們。第九災是黑暗之災,使埃及遍地烏黑了三天(十21-23)。對埃及人所事奉的太陽神來說,這是莫大的打擊。因為三天之久,太陽不敢露面嘛。第十災是,埃及全國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被殺。於是,埃及遍地有空前絕後的大哀號(十一5-6,十二29-30)。對埃及的眾神而言,這是令人不可思議的極大諷刺,因為目睹這麼大的災難,那些神明竟然愛莫能助啊。

四、在信仰生活上,我常常充滿了無力感。怎麼辦?

信仰上的低潮期,並不只是你個人的問題,而是不少同靈的共同經歷;其實軟弱並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的軟弱。

以利亞是一個大先知,曾在迦密山上與假先知試驗真假。巴力的先知從早晨到獻晚祭的時候,不斷地狂呼亂叫,求告巴力的名,卻沒有應允的,也沒有理會的。但以利亞只禱告了一次,神便降下火來,接納他的祭物了。眾民看見了,就俯伏在地說:「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以利亞說:「拿住巴力的先知,不容一人逃脫!」於是,巴力的眾先知便被殺光了(王上十八20-40)。

亞哈將以利亞所行的,以及他殺死眾先知的事,都告訴耶洗別。耶洗別就差遣人去見以利亞說,明日你必被殺;否則,願神明重重地降罰與我。以利亞見這光景(《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害怕」),就起來逃命。在曠野走了一日的路程,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就坐在那裡向神求死。然後,他就躺在羅騰樹下睡著了。有一個天使拍他說,起來吃吧!他就吃了喝了,仍然躺下。天使第二次來拍他說:「起來吃吧!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他就起來吃了喝了,仗著這飲食的能力,走了四十晝夜,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王上十九1-8)。

上列的經文告訴我們幾件事:

第一、大先知也是人,並不是神;凡是人都有軟弱的時候,先知也不例外。以利亞在迦密山上所表現的是信仰上的高潮期,但重大任務完成之後所表現的卻是信仰上的低潮期,前後判若兩人。

第二、以利亞軟弱到極點的時候,竟然向神求死,然後他就睡著了。天使喚醒了他,叫他起來吃;他就吃了喝了,仍然躺下睡著了。以利亞如此沉睡,固然是因為疲勞過度使然;但更可怕的是,連他的靈性都睡著了。

第三、天使所預備的餅,象徵靈糧──神的話語(結三1-3;啟十9-10);天使要他喝的水,則象徵聖靈(約四13-14,七37-39;賽四四3;啟二一6)。吃喝一次還不夠,要再吃再喝;就是要吃得飽,喝得夠,才有力氣走到何烈山。這件事提醒我們,走在信仰的路上,我們必須充實靈糧,好像初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彼前二2);而且要恆常禱告,被聖靈充滿(西四2;弗五18)。否則,我們的靈性必永遠軟弱,欲振乏力了。

第四、何烈山即西乃山,被稱為神的山(出三1;王上十九8)。是神向摩西顯現,吩咐他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地方(出三1-10),也是神頒布律法之處(出三12,十九1-3、11,二十1-17,二四12-13)。以現在來說,則可以象徵建立於末世的真教會,是真神臨在,有豐富的恩典和真理的地方(賽二2-3)。

保羅說:「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十二9-10)。保羅之所以要這樣說,乃因他深信主的話:「我的能力,在軟弱的人身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

依據上列的經文,你不必為你的無力感──靈性上的軟弱傷心。值得欣慰的是,你知道自己的軟弱,而且主也必知道你的軟弱;就保羅的經歷而言,這就是你將要變成剛強的時候了。如今,比任何事都重要的是,熱心參加崇拜聚會,用心學習真理,充實靈糧;並且恆切禱告,被聖靈充滿。如此持之以恆,則假以時日,你的靈性就必大大地長進了。

五、基督徒可以吃祭過偶像之物,真的嗎?

「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八8)。依據這段經文,似乎說基督徒可以吃祭過偶像之物;其實由全章看來,並不是這樣。茲將全章逐節說明如下:

第一節:偶像是什麼?祭偶像之物是什麼?我們都有知識可以判斷。但在吃祭過偶像的東西之前,我們卻要以愛心為原則來考慮,我吃了祭過偶像之物,能不能造就人?如果不能造就人,我可以吃嗎?

第二節:「所當知道的」,就是愛。誇耀自己有知識的人,往往不知道「愛」是什麼,更不知道該怎麼愛人。

第三節:真實愛神的人,也必愛人,神知道他是誰。因此,神也必愛他,並且必啟示他領悟更多的真理。

第四節:偶像並不是神,算不得什麼,祭過偶像之物也沒有神祕作用。真神只有一位。

第五、六節:創造天地萬物的神只有一位,耶穌基督就是這一位神成為肉身的救主;除此之外,凡被稱為神的,都不是神。

第七節:「人不都有這等知識」──偶像不是神,以及祭過偶像之物沒有神祕作用等知識。沒有這種知識的人,竟然是基督徒。這些基督徒在歸入基督之前,因為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以為偶像也是神,吃了祭過偶像之物,是有益處的。因為他們的「良心」(《呂振中譯本》譯為「良知」)如此軟弱,所以就污穢了。

第八節:神所看重的是純正的信仰,以及能造就人的愛心,並不是食物。「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吃呢?

第九節:你認為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吃了祭過偶像之物也沒什麼。但你這自由,卻會成為良知軟弱之人的絆腳石。愛心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4),如果你只有知識,卻沒有愛心,致使絆倒人,則神必懲罰你(太十八6-7)。

第十節:你這有知識(知道偶像算不得什麼之知識)的人,竟然坐在偶像的廟裡,毫不在乎地吃祭過偶像之物。如果被良知軟弱的基督徒看見,他豈不是會放膽去吃祭過偶像之物嗎?

第十一節:結果,那軟弱的弟兄就因為你的知識沉淪了。

第十二節:結論是,凡會叫弟兄跌倒的事都不要做,吃祭過偶像之物也是。這就是說,基督徒凡事都可以做,但不都有益處,也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吃祭過偶像之物既然會叫人跌倒,為什麼要吃呢?

「基督徒可以吃祭過偶像之物嗎?」除了上列的經文給予我們否定的答案之外,《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二十至二十二節那一段經文,有更明確、更嚴厲的禁戒。第一、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吃了祭過偶像之物,便是與鬼相交,做牠的伙伴KoinOnos了(20節)。第二、基督徒領了聖餐,吃喝主的餅和杯,不可又吃喝祭鬼的飲食(21節)。第三、如果你比主更有能力,不怕惹祂憤恨,你就放膽去吃祭過偶像之物吧(22節)!

大約公元50年,為了割禮問題,使徒和長老聚集在耶路撒冷,舉開了歷史性的「耶路撒冷會議」。會議的過程中,聖靈、使徒和長老等,共同決定了四項基督徒必須謹守的條規,其中一項是「禁戒祭偶像之物」(徒十五28-29)。保羅和提摩太經過各城,把使徒和長老所制定的條規交給眾門徒遵守。於是眾教會的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徒十六4-5)。由此可知,謹守耶路撒冷會議所決定的條規,是教會增長的關鍵,不可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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