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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的福音 ◎撰文/謝順道 ◎期數:502期 ◎2019.07號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

上列這段經文說,我們所傳揚的福音也叫「得救的福音」。這個主題至少牽連到兩個問題:其一是,真理的道,就是得救的福音;其二是,所信的若是得救的福音,必受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使徒時代所傳揚的是真理的道,能叫人得救的福音;因此,那時候凡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必受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一百年來,本會所堅持的基本教義都是真理的道,也就是能叫人得救的福音;因此,凡在本會受洗歸入基督名下的同靈,遲早都必受應許的聖靈為印記。茲將這些問題逐一敘述如下:


一.何謂真理的道?

保羅吩咐提摩太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這就是說,每一個做牧人的,都必須立志蒙神喜悅,做無愧的工人;而神所喜悅的無愧的工人,就是按著正意分解真理之道的人。由此可知,所謂「真理的道」,就是「按著正意分解」經文的道;而其詮釋經文的方式是「以經解經」,並且依據任何經文都駁不倒,才堪稱為絕對真理。這是本會傳統上的解經法,所以能受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反過來說,一般教會之所以不能受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乃因他們所傳揚的並不是真理的道,而是被更改過的信息。請看下列的事實:

「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二16)。本會依據這段經文主張:「洗禮能洗去人的罪」。但有些教會卻主張:洗禮並沒有洗去罪的功效,而不過是加入教會成為會員的手續罷了。他們所依據的經文是:「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徒三19)。

我們的看法


「徒三19」所強調的是悔改歸正的重要性,但並沒有否定洗禮的赦罪功效;「徒二二16」所強調的是洗禮的赦罪功效,但並沒有否定悔改歸正的重要性。總括這兩處經文,我們可以得著的結論是:為了除淨罪,既要悔改,且要受洗。更完整的答案是下列的經文: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7-38)。由此可知,世人為了除淨一切的罪,既要悔改,且要受洗。不但如此,這段經文所排列的次序是:先說悔改,後說受洗,最後說罪得赦;並不是先說悔改,後說罪得赦,最後說受洗。顯然,罪得赦的時間發生於受洗的時候,而不是發生於悔改的時候。

至於洗禮之所以具有洗去罪的功效,乃因在受洗的時候,我們不僅僅浸入水裡,而是浸入水和耶穌基督的血裡(約壹五6-7)。詳情請看《聖靈》月刊501期:〈和平的福音〉,此處不贅言。

除了洗禮觀之外,其他幾種基本教義,諸如:洗腳禮觀、聖餐觀、聖日觀、聖靈觀等,一般教會的主張雖然也有聖經根據,卻沒有「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請看拙作《教義比較》增訂版,2018年12月出版),致使新教派層出不窮。《新舊約全書》只有一部,耶穌基督只有一位,如果每一位神學家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新教派的產生會這麼頻繁嗎?不可能!


二.必受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本會向來所傳揚的是真理的道,就是能叫人得救的福音,所以凡在本會受洗歸入基督名下的同靈,都必受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反過來說,一般教會的基督徒之所以多數沒有受聖靈,乃因他們所信的並不是能叫人得救的福音,而是被更改過的信息。

1.受聖靈的憑據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徒十44-47)。這段經文說,與彼得同行奉割禮的信徒之所以知道外邦人受聖靈,乃因聽見他們「說方言」;彼得甚至斷言,那些外邦人受聖靈的情形「與我們一樣」,就是與眾門徒在五旬節受聖靈的經歷一致(會說方言)。

有些神學家主張:「說方言」是聖靈所給予的諸恩賜之一(林前十二10、30),並不是受聖靈的憑據。

我們的看法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10節和30節所提到的「說方言」,都與「翻方言」的恩賜相提並論;顯然,10節和30節的「說方言」,乃是「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並不是「方言禱告」。因為「方言講道」是向會眾說的,必須翻譯,才能造就信徒(林前十四13、27-28),所以與「翻方言」相提並論(林前十二10、30)。

至於我們所強調「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乃是「方言禱告」(林前十四14)。因為對象是神(林前十四2),所以無須翻譯。

有些神學家又說:「保羅反對信徒說方言」(林前十四19、23),「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3)。

我們的看法


「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十四18-19)。保羅在18節說,他為了說方言比眾人還多而感謝神。既然如此,他怎麼可能反對信徒說方言呢?

19節說,「但在教會中」,《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可是在教會的聚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方言禱告」的對象是神,無須翻譯,所以隨時隨地都可以說很多。但在教會的聚會中,如果說沒有人翻譯的「方言講道」,則說一萬句也沒用;不如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每一句都聽得懂,而令會眾都得著造就。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3)。保羅之所以會這樣說,乃因哥林多教會有些得著「方言講道」的恩賜之信徒,在聚會中時常喜歡用「方言」向會眾講道;甚至既沒有人翻譯,且沒有輪流,又沒有限制人數,致使造成了混亂。因此,為了達成造就會眾的目的,保羅吩咐他們說:

「若有說方言(方言講道)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一次一個人),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不可用方言講道),只對自己和神說(改為方言禱告)就是了」(林前十四26-28)。

但「方言禱告」的對象是神(林前十四2),所以雖然無須翻譯,也不用限制人數,更不必輪流著說,卻不會造成混亂。而我們所強調「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乃是「方言禱告」;「方言禱告」與「方言講道」截然不同,不要混為一談。

2.受聖靈的重要性

依據幾處經文,受聖靈的重要性有下列幾項:

其一是,聖靈會幫助我們克制情慾(加五16),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使我們日漸成聖(帖後二13;彼前一2)。

其二是,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基督的靈就是聖靈(徒十六6-7),不屬基督就是與基督毫無關係。

關於這個問題,需要在這裡特別聲明的是:有些同靈受洗幾年後,時常恆切祈求,卻得不到聖靈。雖然如此,他們仍然是屬基督的;在受了洗禮,從水裡起來的時候就屬基督了。因為受洗,罪得赦,就必受聖靈,是神的應許(徒二38-39)。就當事者而言,「我還沒有受聖靈,因為我不會說方言。」但就神的存在是永恆的現在來說,「他們已經受聖靈了,因為他們未來受聖靈的情況,神已經看見了。」若不這樣了解,難道他們受了洗禮,仍然不屬基督嗎?

只因他們還沒有受聖靈,所以洗禮的功效就要一筆勾銷嗎?

還沒有受聖靈的同靈,看了這些說法之後,如果認為聖靈既然遲早必定得到,我今後就無須迫切祈求了。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因為受聖靈的好處很多,而不僅是屬基督而已。所以要恆切禱告,及早得到更好。

其三是,聖靈在我們裡面,要印證我們確實是神的兒女(羅八15-16;加四6-7)。

其四是,聖靈是我們可以得著基業的憑據(弗一14),而那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永遠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

其五是,聖靈也是我們復活,得享永生的憑據(羅八11;林後五1-5),而復活,得享永生,乃是我們信主的最大盼望(林前十五12-18、22-23)。

其六是,聖靈必引導我們明白真理(約十四26,十六12-13),使我們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其七是,聖靈有更新我們的能力,使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言行都改變,而實實在在地成為新造的屬靈人(多三5;林後五17)。

受聖靈的重要性,除了上列七項之外,還有其他幾項,請看拙作《聖靈論》增訂版,2019年3月出版,此處不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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