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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二) ◎撰文/謝順道 ◎期數:493期 ◎2018.10號

4.雅各的神

雅各離開了父母,要前往舅舅拉班那裡去。當夜在曠野睡覺,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創二八10-15)。從這一天開始,神就要成為雅各的神了。

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懷了雙胞胎,胎兒在她腹中彼此相爭。神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二五22-23)。

保羅引證這段經文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為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1-15)。這就是說,雅各還在母腹裡,行為如何,尚未表現出來,神就已經揀選他了;因為神預定要揀選某一個人(弗一4-5),乃純屬恩典,並不在乎人的行為。雖然如此,我們卻不得論斷神不公平;因為在揀選的事上,神擁有絕對主權,祂要揀選誰就揀選誰(約十五16)。



雅各的信仰具有三個優點:其一是,重視長子的名分;其二是,恆切禱告;其三是,將神恩銘刻在心。茲將這三個優點,簡要敘述如下:


重視長子的名分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創二五29-34)。以掃為了喝紅豆湯,而賣掉了長子的名分,多麼可惜、愚蠢!相對的,雅各卻重視長子的名分,而輕易地獲取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依據這個故事,提醒新約時代的選民說:「恐怕……,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來十二16-17)。以掃貪圖肉體上一時的舒暢,而放棄了長子的名分,得不償失,很不划算;當他醒悟過來,知道自己做了糊塗事的時候,卻後悔莫及啦。《希伯來書》的作者又說:「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十二23)。這就是說,凡能得救的聖徒,名字都被記錄在天上(路十20)。「諸長子」:聖徒都擁有長子的名分,極其寶貴,必須持守到底。「總會」:日本《文語譯》譯為「教會」;《呂振中譯本》譯為「總聚會」,但註明與「教會」一詞同字。這就是在天上,得勝的教會;在那裡有審判眾人的神,以及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在樂園安息,等候復活的聖徒(23節)。在地上的教會,則是爭戰中的教會;而爭戰的對象,便是魔鬼(彼前五8-9)。


恆切禱告

雅各離開哈蘭舅舅拉班的家,要回到故鄉迦南地去。路上得著一個消息說,他的哥哥以掃帶著四百人正迎著他而來。雅各就甚懼怕,而且愁煩。於是將跟隨他的僕人、使女、家屬和牲畜,做了萬無一失的安排。然後,向神懇切祈求,說:「耶和華──我祖亞伯拉罕的神,我父親以撒的神阿,祢曾對我說:『回你本地本族去,我要厚待你。』祢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但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求祢救我脫離我哥哥以掃的手;因為我怕他來殺我,連妻子帶兒女一同殺了。祢曾說:『我必定厚待你,使你的後裔如同海邊的沙,多得不可勝數。』」(創三二6-12)。雅各這一次的禱告,是決定他和家屬,以及僕人和使女生死的禱告,所以情詞格外迫切。如果我們也面臨這種危險,是否也會這樣恆切地禱告,求神拯救呢?

他夜間起來,帶著兩個妻子,兩個使女,並十一個兒子,都過了雅博渡口。先打發他們過河,又打發所有的都過去。只剩下雅各一個人(創三二22-24)。雅各之所以要如此安排,乃是為了不受干擾,以便專心禱告,求神保佑他和一切跟隨他的人。(參考:松田明三郎著,日本基督教團出版部發行,《舊約聖書略解》45頁)。

當夜,有一個人來和雅各摔跤,直到黎明。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窩正在摔跤的時候就扭了。那人說:「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說:「祢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祢去。」那人說:「你名叫什麼?」他說:「我名叫雅各。」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雅各問他說:「請將祢的名告訴我。」那人說:「何必問我的名?」於是在那裡給雅各祝福(創三二24-29)。

「有一個人來和雅各摔跤,直到黎明」(24節):後來雅各知道,那個人就是神(26、28、30節)。這段經文的重點是:雅各雖然以五百八十隻牲畜為禮物,贈送給以掃做見面禮,心裡還是十分不平安。因此,為了求神保佑他和家屬,以及僕人和使女,雅各整夜迫切禱告。(參考:楊約翰長老著,棕樹出版社發行,《創世記查經指引》87頁)。

「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25節上句):這並不是說,神的體力不如雅各;而是說,神容納雅各堅持到底的信心。「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窩正在摔跤的時候就扭了」(25節下句):雅各的大腿窩既然扭了,跑步便受了很大的阻礙。如果這樣,以掃若要追殺他,他怎麼能逃脫呢?「那人說:『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說:『祢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祢去』」(26節):這是生死的關頭,如果得不到神的祝福,則他和他的家屬,以及僕人和使女的生命就都難保。

「那人說:『你名叫什麼?』他說:『我名叫雅各。』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人與神較力,都得了勝。』雅各問祂說:『請將祢的名告訴我。』那人說:『何必問我的名?』於是在那裡給雅各祝福」(27-29節):由於雅各能將他的信心堅持到底,恆切禱告,不達目的不罷休的緣故,他便得到他所渴慕的祝福了。

《馬太福音》第十五章21-28節記載,有一個迦南婦人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結果,她卻一連四次被拒絕。第一次是,主耶穌一言不答,這是無言的抗拒;第二次是,門徒進前來,求主耶穌下逐客令;第三次是,主耶穌以她不是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為理由,而拒絕了她;第四次是,主耶穌說她是狗,不配領受神的恩典。

但這個迦南婦人的信心卻逐漸增強:即由在後面喊叫,而來到主耶穌面前拜祂,而忍辱說:「主阿,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罷。」從那時候,他女兒就好了。

這個迦南婦人信心的特色是鍥而不捨,若不達到目的,則永遠不罷休;雅各整夜禱告,懇求神祝福他,保佑他和家屬,以及僕人和使女,叫他們不至於被以掃殺害,也是這種堅持到底之信心的表現。但願主耶穌賜給我們這種信心(可九24;路十七5),在我們面臨一切困難或危險的時候,曉得如此恆切禱告,懇求神成全。


將神恩銘刻在心

雅各平生的年日是147歲(創四七28)。當他給約瑟的兩個兒子祝福的時候,說:「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事奉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賜福與這兩個童子」(創四八15-16)。

由雅各所說這些祝福的話可以了解,他將神所給予他的許多恩典都銘刻在心;而到了147歲,即將離世的時候,仍然不敢忘記。他在這裡所敘述的神恩,共有兩種:其一是,神牧養他一輩子;其二是,神救贖他脫離一切患難。

以神的牧養而言,雅各離開父母,要投奔哈蘭的舅舅那裡的時候,只拿著一根杖,過了約但河。二十年後,卻帶著兩隊的家屬、僕人、使女,以及不計其數的牲畜,離開了哈蘭,要回到故鄉迦南地去了(創三二10,三一41)。由一無所有而變成大財主,乃是神牧養他一輩子的恩典。

就神的救贖來說,當他從拉班家裡逃跑出來之後,拉班帶領他的眾弟兄去追趕。追了七日,就追上了。夜間神到拉班那裡,在夢中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因此,拉班對雅各說:「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親的神昨夜對我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創三一17-18、22-24、29)。由此可知,若沒神的警告,則拉班必殺害雅各;所以雅各能化險為夷,乃是神的救贖。

其次,雅各離開哈蘭,要回去故鄉迦南地的途中,他的哥哥以掃帶著四百個人迎著他而來。雅各知道禍患臨頭,極其懼怕,便整夜恆切禱告,懇求神祝福;結果,蒙神成全,給予祝福,才得以轉危為安(創三二6-12、24-29,三三1-11)。這是另外一次神的救贖。

大衛在他所寫的《詩篇》裡提醒自己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祂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詩一○三2-4)。我們也要如此時常提醒自己,將神給予我們的一切恩惠、醫治和救贖都牢牢地記清楚。

拙作《我親眼看見神》一書,除了收集個人一些傳道工作的經驗之外,也記錄了我由無神論者變成基督徒,七年後又獻身擔任專職傳道的動機,以及親自體驗的十幾件神蹟奇事。該書於2001年11月出版當天,我就簽名蓋章七本,贈送給內人和六個兒女了。我的用意是:盼望我的神也成為我的家屬的神,並且成為我的後裔世世代代的神。願主成全,阿們!(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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