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義比較(二)本會的洗腳禮觀(上) ◎撰文∕謝順道 ◎期數:471期 ◎2016.12號
壹.洗腳禮的由來
一.主耶穌示範(約十三4-5) 1.主耶穌脫了衣服,拿手巾束腰,成為僕人的樣式(4節)。 2.主耶穌親自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5節)。 二.主耶穌命令門徒照樣做(約十三15) 1.主耶穌留下洗腳禮的榜樣,叫門徒知道應該怎麼做。 2.主耶穌命令門徒,要照著祂所做的去做。 三.主耶穌應許遵行得福(約十三17) 1.門徒已經知道,洗腳禮的功效和教訓。 2.施行洗腳禮,並實踐其教訓,必蒙福。 貳.洗腳禮的意義 *洗腳禮是教訓性的聖禮 一.教訓的部分 1.教訓的部分,與教會的興衰有關。 2.彼此洗腳(約十三14):是教訓的部分,要時常實行。聖禮是單獨領受,而且一生只領受一次,不是彼此要做的。 1940年代,台中教會有兩個弟兄彼此不和睦。郭順命長老請他們來教會,又吩咐同靈拿臉盆、毛巾和水,放在現場。然後,向他們講解「彼此洗腳」的教訓(約十三14)。那兩個弟兄深受感動,其中有一個就站起來,要洗對方的腳;另外一個弟兄卻認為我洗他的腳才對,就把臉盆搶過來。結果,兩個人搶來搶去,致使誰也無法洗對方的腳。接著,兩個人就互相擁抱起來大哭了。於是郭長老非常滿意地說:「很好!洗過了,不用洗啦!」這件事可以讓我們學習的功課是:彼此洗腳的教訓,精神比形式更重要。 二.聖禮的部分 1.聖禮的部分,具有屬靈的功效,與得救有關。 2.一定要用水,才能發生洗淨的功效(弗五26)。 3.教訓的部分,精神比形式更重要,所以無須用水;但必要時,也可以用水彼此洗腳。 叁.洗腳的教訓 一.切實相愛 1.逾越節以前,主耶穌洗門徒的腳(約十三1-5)。 (1)「逾越節」:慶祝逾越節的月份是亞筆月(出十三4),「亞筆」Abit的意思是麥穗,因為正逢收割早麥的時節。以色列人被擄後,改稱為「尼散月」Nisan(尼二1;斯三7)。逾越節也叫做除酵節(出二三15)。 (2)「逾越節以前」:逾越節的羔羊於正月14日黃昏被宰殺(出十二6),逾越節以前便是13日。13日晚上,主耶穌洗門徒的腳,並與門徒共享最後的晚餐(約十三2、26-27、30-31),當晚被捕。 2.主耶穌洗門徒的腳,顯明祂愛門徒愛到底(約十三1),所以我們也要彼此切實相愛(約十三34-35)。 3.「到底」(telos):原文的意思是,結局、末時、到最後、極度地、完全地、全然地等。 (1)除了「到底」之外,也譯為「末期」(太二四6、14)、「結局」(羅六21、22)、「極處」(帖前二16)、「窮盡」(路一33)、「終」(來七3;啟二一6)、「末後的」等(啟二二13)。 (2)依據上列幾處經文的不同譯詞可知,所謂愛「到底」,就時間而言,是愛到最後;就程度來說,則愛到極點。下列六種譯本的譯詞,可做參考:「到終極」《呂振中譯本》、「始終如一」《現代中文譯本》、「到最後」日本《口語譯》、「到極限」日本《文語譯》、「毫無保留」日本《新改譯》、「徹底地」日本《共同譯》。 (3)上列前三種譯本,採取原文的第一個含義,表示永恆的愛;後三種譯本,則採取第二個含義,表示至高的愛。這種永恆而至高的愛,便是主耶穌施與門徒的愛,也是我們必須施與同靈的愛。 4.洗好了門徒的腳之後,主耶穌對他們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約十三34)。 (1)所謂「新命令」,並不是說舊約聖經沒有彼此相愛的命令;乃是說新約選民的相愛,必須比舊約選民更超越。 (2)舊約聖經的命令是,要愛人如己(利十九18;太十九19,二二39);主耶穌的新命令是,當以祂的愛為榜樣,彼此切實相愛(約十三34)。 (3)主耶穌的愛是,愛到捨命的地步(約十五12-13;羅五7-8)。我們若效法主耶穌的榜樣,彼此切實相愛,眾人就因此而認出我們是祂的門徒了(約壹三16;約十三35)。 二.保守聖潔 1.「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十三10)。 (1)「洗澡」:比喻洗禮。 (2)受過洗禮,再受洗腳禮的人,已經全身乾淨。所以當保守聖潔,並且以主的道潔淨同靈的罪污。 (3)「乾淨」(katharos):原文的意思是潔淨、聖潔。除了「乾淨」之外,也譯為「清心」(太五8)、「潔淨」(路十一41;羅十四20;多一15)、「清潔的」(提前一5,三9;提後一3)。 2.保守聖潔的方法 (1)保守自己的心,勝過保守一切(箴四23,二五28)。 (2)將神的話藏在心裡,並且謹守、遵行(詩一一九9、11;箴四20-21;提後三16-17)。 (3)除掉障礙物,不改變信仰原則(箴四26)。 (4)不離開正路,不走入邪道(箴四27)。 3.主耶穌之所以對門徒說:「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乃因猶大想要賣祂,心裡不乾淨(約十三10-11)。 三.謙卑服事人 1.主耶穌以身作則,謙卑服事門徒(約十三4-5)。 (1)離席(4節):表示主耶穌不顧惜自己的地位,離開天上榮耀的寶座(詩一○三19;賽九6;羅九5) (2)脫去外衣(4節):表示主耶穌捨棄尊貴的身分(腓二6)。 (3)拿手巾束腰(4節):表示主耶穌取了僕人的形像,謙卑服事人(腓二7-8)。 (4)洗門徒的腳(5節):用餐前先洗腳,是猶太人當時的習慣,但這是僕人的工作。 (5)用手巾擦乾(5節):主耶穌不但洗門徒的腳,又用束腰的手巾擦乾,表示祂的服事是完全周到的。 2.效法主耶穌的榜樣,必蒙祂賜福(約十三12-17)。 (1)你們明白嗎?(12節):主耶穌洗門徒的腳,與猶太人的習慣不同,門徒當然不明白。 (2)尚且洗你們的腳(13-14節):主耶穌是門徒的夫子,也是他們的主,但祂卻成為僕人的樣式,洗門徒的腳。 (3)彼此洗腳(14節):彼此相愛、彼此潔淨、彼此謙卑服事、彼此饒恕。 (4)做了榜樣(15節):「榜樣」(hupodeigma)一詞,原文的意思是,榜樣、模型、樣式。在新約聖經上,除了榜樣之外,也譯為「樣式」(來九23)。主耶穌要門徒效法的榜樣是,洗腳禮的樣式,以及謙卑服事人的精神。 (5)差人(16節):「差人」(apostolos)一詞,原文的意思是,使徒、使者。在新約聖經上出現過八十一處,其中七十六處譯為「使徒」,其餘五處譯為「差人」(約十三16)、「使者」(林後八23;來三1)、「差遣的人」(徒十五33)、「所差遣的」(腓二25)。 (6)行就有福(17節):效法主耶穌所留給我們的榜樣,施行洗腳禮,並且實踐洗腳禮的教訓,必蒙主賜福。 四.饒恕人 1.主耶穌饒恕猶大 (1)猶大企圖賣主耶穌,心裡不乾淨(約十三10下-11),主耶穌還是洗他的腳,顯明祂饒恕人的雅量。 (2)主耶穌不但洗猶大的腳,又用手巾擦乾(約十三5),表示祂不留下痕跡地饒恕乾淨了。可惜的是,猶大因為硬心到底,始終不肯悔改,所以得不著饒恕,而成為「滅亡之子」(約十七12)。 2.蒙天父饒恕的條件 (1)先與向你懷怨的弟兄和好,然後才來獻上禮物給神,求神悅納(太五23-24)。 (2)在生活上時常饒恕人的,才有資格求天父照樣饒恕他(太六12)。 (3)饒恕人的,必蒙天父饒恕;不饒恕人的,必得不著天父的饒恕(太六14-15)。 (4)主耶穌說,饒恕人要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七是完全數,饒恕七十個七次,等於完全饒恕,毫無限制地饒恕,如同天父饒恕我們一般(太十八23-35)。 3.可以饒恕人的理由 (1)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之時,之所以能饒恕祂的仇敵,並且為他們代禱,求天父赦免他們,乃因了解「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 (2)司提反受了大逼迫,臨終之時,之所以能饒恕殺害他的暴民,而為他們代禱,求主「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57-60),乃因了解「他們被魔鬼利用,是無知的受害者,值得同情。」 (3)當我們受傷害之時,我們之所以認為不可原諒,乃因往往斷定對方存心與我作對。其實,一個明白做人之道理的人,是不會故意傷害別人的。 (4)「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主耶穌不但如此教訓門徒和眾人,而且在十字架上實行了這個教訓。為什麼祂能這麼做呢?因為祂了解「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這就是說,凡無知的傷害都可以原諒的。(下期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