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得救的教會只有一間?(一) | 只見耶穌 | 真耶穌教會宣道整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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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得救的教會只有一間?(一)

​前言

有人說,真耶穌教會自封自認、自己是唯一得救的教會,真耶穌教會宣稱自己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基本上就是「否定其他教會也擁有救恩」,也就是「否定其他教會的信徒的救恩」嗎?

時值末期,真神設立了末世方舟「真耶穌教會」,在聖靈的親自帶領之下,世界末了前夕的撒網工作(參:太十三47-50),從此展開。我們這有幸承蒙恩主揀選,得以進入這方舟內的聖徒,對於「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這個信仰性真理的堅持,不容須臾鬆動。

但是,對於那些圍繞在「真耶穌教會」四周的人們,以及那些對真耶穌教會認識不深,但是又依附著她蒙福的人(出十二38;民十一4),還有那些彷彿是真神子民的,但沒真正認識神的人(結三三30-33),他們就不時地提出質疑與問難。更甚者,有類比於不認識「真耶穌教會」的現代「埃及法老」,竟然起來,百般地對真耶穌教會加以毀謗、攻擊、逼迫、打壓,其主要原因是,真耶穌教會的確是「唯一得救的教會」。

面對著「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這個議題,竟然有如此南轅北轍的雜沓回應。從對「真耶穌教會」有深刻了解的堅實信仰者,直到立下誓言一心想把她從世界上鏟除的無悔逼迫者(參:徒二二22上,二三12-24),其間的歧異,猶如天壤。

針對此主題,首先,我們將從字源義與範疇義來了解教會的定義,接著,我們要以《聖經》為基礎,來探討教會屬靈的本質特性,然後,再從教會屬靈的本質特性來看教會的唯一性,並且以此為丈量的基準,來檢視真耶穌教會的本質與特性,由此來看她的獨一性以及她在救贖史中的定位。祈求聖靈親自帶領。

「教會」的定義

現代人對「教會」乙詞,懷有多重性的認知層面,有時把教會與「教堂」(建築物)作對等的混用,有時把教會等同於「地方性的教會組織系統」,有時把「教派」稱之為教會,有時竟把教會與基督宗教連為一氣。但是,究竟教會的定義為何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將從兩方面來探討它的意義。首先,我們將略窺它的字源意義;再者,我們將就《聖經》中有關於「教會」乙詞的應用,提出它簡明的範疇涵義。


1.教會的字源意義(etymological meaning)

眾所周知,在《新約聖經》中的「教會」乙詞,是源自於希臘文的「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而這個希臘文是由介系詞「ἐκ」,(ek,其意為:自內出外,從、由、自、出)與動詞「καλέω」(kaleo,其意為:呼、叫、召)所組成的複合字(compound word),就字源的意義而論,「教會」是指著「從眾人中被召集出來的一群人」。後來擴大引申為「徵集、集會」。

2.教會的範疇意義(categorical meaning)

(1)在舊約希伯來文中的教會

在舊約希伯來文《聖經》中,應用了兩個字來描寫真神子民聚集的特徵,一是「קָהָל」(Qahal)乙字,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此字就被譯為「ἐκκλησία」,它的原意是為「發出聲音」,後來在不斷衍繹中而成為「呼叫、呼召」,在《舊約聖經》中,這個字首先出現在以撒對雅各的祝福:「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之後,它指著真神選民以色列人的聚集,如:「耶和華的大會」(申十4,二三1-3)、「神的會」(尼十三1)、「大群眾」(結十六40,十七17),也就是因應真神的呼召而聚集的團體(出三五1;民十六26;申四10,九10,三一30;王上八14),有時亦用來指稱召聚會眾的動作,如「聚集成群」(耶四四15;拉十1)。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亦另有一字「עֵדָה」(edah),它被專門用來指稱聚集時的以色列民「會眾」(出十二3、6、19、47,十六1、2、9、22),也就是說,因著出生的外在條件,而被納入專屬某一民族性的宗教團體(民十六9,三一12),此字在《七十士譯本》中,是以「συναγωγή」(sunagoge)翻譯出來,這也就是《新約聖經》中專指的「猶太會堂」(太十17;路十二11;徒六9;雅二2)。

(2)新約希臘文中的教會

真神為了「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祂親自「道成肉身」(約一14)、「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接著,便秉續著祂在古時對單一以色列民的呼召,展開一系列對全世界屬祂子民的「呼召」(可一14-20;太十一28-30;約四42,七37)。主耶穌升天之前,把這個使命交付給使徒們(徒一8,二39;帖後二4),五旬節應許的聖靈降臨之後,新約時期的教會從此在世上展現。

在新約希臘文《聖經》中,有關於教會乙詞應用的範疇意義,簡介如下:
①指照常例召集的政治集會(徒十九39),以及指一般聚集的會眾(徒十九32、40)。
②指以色列人的集會,特別是指著為了某種宗教目的而被召集的聚會(徒七38)。
③大部分的經文是指新約時代裡基督徒的教會。

a.指著地區性的會眾聚會,也就是指著在歷史中某一地方性的集會。例如:「在他們家中的教會」(羅十六5;林前十六19;西四15;門3),還有散佈在各處的教會,有如在耶路撒冷(徒五11,八1)、安提阿(徒十三1,十五22)、該撒利亞(徒十八22)、帖撒羅尼迦(帖前一1)、哥林多(林前一2;林後一1)」、堅革哩(羅 十六1)、外邦的眾教會(羅十六4)、加拉太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亞細亞的眾教會、馬其頓眾教會(林後八1)、神的眾教會(林前十一16)。

b.指著地方性的教會,也指著其中的組織或其中的成員。因此「教會」能夠聽,也會甚懼怕(徒五11),並且也會接待客人、為傳道人送行、差遣工人、為人禱告等(徒十五3、4、22,十二5)。

c.指著普世性的教會,這常常被特稱為「神的教會」(林前十32,十一22,十五19,林後一1)、「基督的教會」、「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也就是說,把教會作一整體觀(徒九31;林前十28、32)。

d.在屬靈境界裡,賦有先存性與成終性的教會(弗一4;來十二22;加四26;啟十二1),這就是所謂「天上的教會」。在此觀點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又是教會的頭,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二22,三7、11、21,五25;西一18-24)。

(3)小結

就「教會」乙詞的字源義與範疇義而言,舊約時代,以Qahal以及edah兩字共用,指著神不時「呼召」祂的子民,使他們聚集在一起拜神的群體。至新約時期,猶太人中被召聚而相信耶穌基督者,應用Qahal呼召之意,以「教會」(ἐκκλησία)成為基督教會的獨特用語;而那些仍然停留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則沿用edah會眾之意,而形成專指猶太人聚集的「會堂」(συναγωγή)。

到了新約時代,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完成了宇宙性真神子民的總呼召;隨後,使徒們繼之。從此,「教會」乙詞不再落於一般政治性與社會性的範疇,而是根據《聖經》對我們的諭示,獲得「教會」定義的曉諭性標準答案:「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譯:救贖的)(徒 二十28。」

教會屬靈的本質特性

從以上的論述我們得知,對於教會的定義是有多重層面的——可以從隸屬於歷史時空下的教會來談,也可以從屬靈的層面來談天上的教會。本文將側重於教會屬靈本質特性的探討,因為它是教會成為「唯一得救教會」的內在要素。

綜合《聖經》中有關於教會屬靈本質特性的教導,我們可以簡易分為以下三個方向來探討:


1.在永恆中,教會具有源於神的先在性

在人的理智無法參透的永恆靈界裡,也就是在神的永恆中,在真神創立世界以前,對神而言,「教會」的存在已經是「現實」(reality)的了——教會在基督裡被揀選的時候,遠超於世界被造之先。對於在永恆中的教會,其具有源於神「先在性」特質的這層道理,保羅曾作如此的報導:「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6)。」及至這個先存性的教會落實(realized)在人間之後,使徒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林前二7)。

由此可知,在永恆中,教會具有源於神的先在性。這個教會,是以神絕對全知的恩惠為基層,並且是在先存的基督裡實現的;當她落實在人間之時,其成員包含了新約之時蒙恩的人,以及在舊約之時,「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古聖徒(來十一39)。這個教會,就是保羅所稱的「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加四26)」,也就是《希伯來書》作者所印證的:「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


2.萬世以來,教會蘊含著被藏於基督裡的奧祕性

在道成肉身之前,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之前,雖然帶有兒女血肉之體的主耶穌,尚未顯現在歷史中,但從屬靈的角度而言,耶穌已經是被神所揀選的基督,正如彼得長老所言:「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彼前二6)。」這是一項奧祕,「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直等到神「藉著聖靈啟示祂的聖使徒和先知」(弗三5);保羅也深深地知道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6)。

藉著主耶穌的十字架,不但人得以與神和好、以神為樂(羅五8-11),並且外邦人與以色列人之間的冤仇與隔牆,也得以消滅與拆毀,「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二16)。

從以上十字架道理的明示,我們得知,教會蘊含著被藏於基督裡的奧祕性,因她顯示出縱橫兩向的特性——直向,通天達於神,所以她具備由神而來的一致性、一貫性與統一性(unity);橫向,廣及萬民,所以她具備普遍性與大公性(catholicity)。又因著主耶穌寶血的洗淨,因此她具有聖潔性(holiness)(弗五26上)。

從教會在基督裡所呈現出來的統一性(unity)、大公性(catholicity)與聖潔性(holiness)來看,這就是萬世以來,教會蘊含著被藏於基督裡的奧祕性。


3.源始於五旬節,教會承襲著應許聖靈創始的歷史性

在主耶穌寶血所贖之新約的教會成立以先,祂已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6至17節中,事先做出教會將被建立的宣告,並且明言:「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十六18)。」主耶穌要把祂的教會建造在其上的根基,是彼得(Πέτρος)不可同列等觀的「磐石」(πέτρα)。

就物質層面而言,這「磐石」(πέτρα),是可以蓋房子在其上、可以被鑿出墳墓,也是末日大災難之時世人想賴以藏身的大磐石(太七25,二七51、60;可十五46;啟六15上);就屬靈的象徵意義而言,這「磐石」,是專指主耶穌,正如使徒保羅所言「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參:羅九33;彼前二8)。

使徒時代,新約的教會之所以能奠立,全基於主耶穌救贖的寶血;主耶穌贖罪寶血,能夠具體落實在蒙恩人的身上,是透過那有赦罪功效的洗禮;而洗禮之所以會發生功效,其主要的屬靈動力,就在於應許的聖靈。

在五旬節之前,主耶穌已經如「父差遣子」般地差遣了門徒,並且賦予權柄:「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二十22-23);並且在主耶穌升天的前一刻,祂又差遣託付使徒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的大使命(可十六15-18;徒一8)。

及至五旬節,聚在一處同心合意恆切禱告的門徒們,領受了八百年來父所應許的聖靈,從此展開了神國的新頁。水、靈重生的救贖大工從此肇始,新約時期的神國(教會)從此落實在人間:「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19-20)。」以主耶穌基督為磐石、為房角石的神家落實在世上之際,是以傳承得救真理的使徒和先知為根基。因此,這個神的教會,是具有「使徒性」(apostolicity),承襲著應許聖靈創始的歷史性。

(待續)

常見問題

Q:「教會」是什麼?

A:就「教會」乙詞的字源義與範疇義而言,舊約時代,以Qahal以及edah兩字共用,指著神不時「呼召」祂的子民,使他們聚集在一起拜神的群體。至新約時期,猶太人中被召聚而相信耶穌基督者,應用Qahal呼召之意,以「教會」(ἐκκλησία)成為基督教會的獨特用語;而那些仍然停留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則沿用edah會眾之意,而形成專指猶太人聚集的「會堂」(συναγωγή)。到了新約時代,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完成了宇宙性真神子民的總呼召;隨後,使徒們繼之。從此,「教會」乙詞不再落於一般政治性與社會性的範疇,而是根據《聖經》對我們的諭示,獲得「教會」定義的曉諭性標準答案:「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譯:救贖的)(徒 二十28)。」

Q:教會屬靈的本質特性有哪些?

A:可以簡易分為以下三個方向來探討:「在永恆中,教會具有源於神的先在性」、「萬世以來,教會蘊含著被藏於基督裡的奧祕性」、「源始於五旬節,教會承襲著應許聖靈創始的歷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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