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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號-我如何歸入真教會
哈利路亞,頌讚主聖名。我原籍湖南省,自幼就讀教會學校而認識耶穌,並受過點水洗禮。1945年,因抗戰從軍,常至各地基督教禮拜堂禮拜。1948年,隨軍來台,與內人在鳳山入信中華婦女祈禱會,後又到長老會。茲將我找到真教會的經過見證如下:
壹、反對與懷疑時期
一、 先入為主,阻妻歸真
1955年春天,家眷遷居麻豆,內人和一婦人尋找長老會時,見到一所真耶穌教會,便輕視的說:「耶穌難道還有真假嗎?」正談論時,忽有人叫道:「連長太太請進來坐!」等到詢明她倆的來意後,黃執事家人即見證說,真耶穌教會有真理、聖靈神蹟奇事等,還領她們一同祈禱;在祈禱中,內人感覺很有能力。返家後,將此情形告訴我,當即遭我反對。因我在內地會時曾聽過傳道人說:「真耶穌教會是假的,不但不可相信,就是去看也不行!」因此,我就堅決的反對她入真教會。但是她卻說「一般基督教會我去過好幾間,沒有一間能如真耶穌教會在祈禱時那樣虔誠而有能力的。」所以她一定要相信,我也莫可奈何!從此,我就和孩子們到長老會禮拜,她獨自去真耶穌教會聚會。
二、 妻受聖靈,我仍懷疑
一天下午,內人在房內祈禱,忽然身體震動,說出全聽不懂的方言來。等她祈禱完畢,我問她是怎麼回事。她卻說「感謝神,我已經受聖靈了!我剛才在祈禱的時候,忽然看見一股雪亮無比的光,在眼前閃動。這光一接觸我,身體就立刻震動起來,並說出自己也聽不懂的言語來了!心中有說不盡的喜樂。」我不服氣的說:「只有妳這樣才算是受了聖靈嗎?我告訴妳!我信的時候就已經受過聖靈了。」內人不願意與我多爭論,但我心中卻開始感到稀奇。常自思自問說:「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難道是她故意裝做騙我嗎?啊!不會,那太沒有意思了。既不是騙我,又為什麼她每次祈禱都是這樣呢?我要查考明白。」
貳、追求與查考時期
一、 追求真理,又掩耳不聽真理
從此我便開始追求,到底那一個教會才是真的?有一天,內人帶了幾位真耶穌教會的信徒來,要向我見證真道。結果他們還未到,我便把門閂上,蒙被假睡,以拒絕他們。他們見情,只得返回。那時,恰有一美籍的華人牧師來麻豆長老會佈道,他到過六、七個國家傳道,我想他一定對道理了解很透澈,特意去求教。我問他說:「宇宙間有一位真神,這位神就是耶穌教中所敬拜的神,這是不可否認的。但聖經說,教會是耶穌的身體(以弗所書一章第23節),身體只有一個,所以,能得救的真教會也應該只有一個。您看對嗎?」他說:「很對!」「那我又要請問您,現在教派那麼多,到底哪一個教會才是真的呢?」他答道:「照理說,我所傳的就是真的。」我隨即反問:「您有什麼證據?」他啞然無言,不知如何答覆才好。我看出他的窘態,便說:「您看這樣對嗎?天堂是目的地,聖經就是道路,凡完全遵守聖經道理去行的,就是引人得救的真教會。」他高興的用手連拍聖經說:「對,對,對!你的宗教思想弄通了!」我又將真耶穌教會有聖靈的事問他。他說:「神的事,最好不要亂批評。」我見他也沒有把握,只得告辭。從此,我心裡更感不安的想──何處是真教會呢?
二、 搖籤決定真假,誠心祈求聖靈
有一天,心裡又在想:「到底哪一間教會才是真的呢?」忽然想到「聖經就是道路」,不管他什麼教派,我只要查考聖經就是了。打開使徒行傳第一章,讀到使徒們搖籤,搖出馬提亞之事。(註:使徒們受聖靈領導後,未再有抽籤之事。已接受真道,領受聖靈的人,不可再用搖籤之法來決定行徑。)因此,我就用紙條分寫:「基督教」「真耶穌教會」,再將這兩者又同寫在一張紙籤上,意即大家都是得救的真教會。將這些籤折放在軍帽內,便閂門跪下祈禱說:「神啊!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神,我已經知道這宇宙間確實有𠕇的存在,𠕇就是耶穌教所拜的神。但是如今教派這樣多,正像烏雲瀰漫了我的道路一樣,現在我要追求𠕇的真教會,求𠕇指引我當走的道路。阿們!」禱畢,我就揀了一個籤。我心中忽有爭戰的感覺,想要換一個籤,又想不准換,經三次祈禱,乃堅定不換。但心中暗想,最好不要抽到真耶穌教會,抽到各教會都能得救的那一張最理想。待打開一看,竟寫著:「真耶穌教會」,使我感到驚訝異常。從此,每晚我到野外的樹林中,按真耶穌教會禱告的方法祈求聖靈,每次從五分鐘到一小時不等,都未得聖靈。因此,我下定決心,專心一意的再祈求。雖然樹林裡蚊子很多,我一點也不動的讓牠叮。可是無論怎樣求,也得不著。此乃因我只想求聖靈,而不願意去教會聽道,對神絲毫沒有信心之故。
參、從相信到受浸時期
一、 承兄姐代禱,蒙聖靈化石心
1955年4月15日起,嘉義舉開靈恩佈道大會。內人欲受浸,特問我是否也願意去。我說:「我根本就不信你們的教會,我去做什麼呢?」她說:「去聽道、查考聖經也好啊!」我無意中將抽籤及求聖靈之事告訴內人,她很快地將此事轉告給信徒。大家聽了非常高興,尤其是黃長老娘,大聲肯定的說:「我們快為這位連長代禱,求主耶穌領他到真教會,將來他要為神做工。」感謝神,我真的進入神學院,為神做工了。此後內人去嘉義教會,我心裡想到底「真耶穌教會」如何?我從未誠心查考過,就盲目反對,這難道合理嗎?最後乃決定到嘉義教會查考真道。
二、 聖靈如電似火臨身,猶三次試探神
第二天,我抵達了嘉義教會。正逢會後的禱告,人很多,禱告之聲竟有如眾水和打雷的聲音(啟示錄十九章第6節)。我在會堂裡,繞著觀察。發現他們祈禱時,非常虔誠,絕無邪教的跡象,所以我的心就不再剛硬了。禱畢,內人與麻豆的兄姐們發現我來了,都高興的催我到祈禱室去求聖靈。當時,我跪在地板上,奉主耶穌聖名禱告,直唸:「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約五分鐘,因膝蓋痛得很,就不想再祈禱;但是心想,只要神真的能賜給我聖靈,就是用刀斬我的頭,我也絕不怕痛的。這樣一下決心,奇妙的事立刻就出現了。好像有一道電流落在我的頭上,又好像有燒著的火,從上往下直流。當這一股熱流浸至心臟時,身體就開始震動起來,口也說出方言來了(使徒行傳二章第1-4節)。我以為是神經失去了控制,便用手將大腿用力的捏了一下,發覺我仍然很清楚。自我開始懷疑時,這一熱流立刻停住在心臟的位置。凡經過之處,如同融化了一樣,復祈禱,身體仍然震動而有方言。第二次,我更使勁的捏了大腿,幾至發紫,但覺身心都清醒如常。再祈禱,仍如此。我自作聰明的想,假使我有了神經病,就應試一試頭腦才對,何必捏大腿呢?我就用指甲使力的掐頭皮,仍然清醒如常。此時,我才決心相信真的有神。非常奇妙,這股熱流又立刻從心臟直流透至腳底,身體大大的被聖靈充滿,汗如雨下,全身就像沒有重量一樣,歡喜無比。禱畢,將我對真教會不理解之問題,向林悟真長老請教,使我頓時明白真理,樂意接受真道。次日,我就接受浸禮了。
三、 希奇的異夢,顯示有神
我受浸的第三晚,在一個非常清楚的夢中,見烏天黑地中有一座山(山,表徵教會)。我踏上山,往前行時,忽見神的榮光潔白無比,從烏雲中直射到我的頭上,再由上往下浸透到腳底。此時我的身體如無重量一樣,且有說不盡的快樂。又有一晚,在床上睡覺時,夢見天上發光,有一白色飛行的書卷,上面寫著:「主必快來!」四個大字。地上有一方形的場地裡,站著許多穿白衣的人,手裡拿著真耶穌教會的讚美詩,唱詩迎接主耶穌降臨,我也在其中。
感謝主,像我這樣頑梗的人,真神仍一步一步地領我歸真。至今得存活潑的盼望,靠著聖靈加給我的力量,勇敢的奔那擺在我面前的天路。願一切榮耀、頌讚都歸與主耶穌基督。阿們!
我自幼生長在長老會牧師的家庭。感謝神,祂愛我,藉著多方的帶領,引我歸入真教會。請恕我拙口笨舌,不能盡述神的大愛,但願這見證能使諸位獲得造就。
記得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接觸真耶穌教會是在1972年10月的一個安息日,台南教會蕭淑敏女士邀我去聽道,但我從小對真教會就有一個偏見──認為真耶穌教會是異端。這種觀念是在一般教會環境中,道聽途說,人云亦云,莫名其妙形成的,自然和真教會有種形同深淵的隔閡。所以那一次聚會以後,我就溜之大吉,深怕被人識破面目,內心有種自別於外的意識──我是屬長老會的。以後回到輔大再也不上真教會,卻在學校校園團契大發熱心,但內心常想不通蕭太太以前在長老會這麼熱心愛主,為何竟會走差了路,在異端的路上狂奔?猶記得蕭太太在長老會,年紀輕輕的就脫穎而出,被選為執事,奇怪的是:她竟然脫離教會,又輾轉地跑了許多教會,最後歸入真教會。事實上她並非別有用心,而是苦於一般屬世教會,不能滿足神的心意,一直在尋求真正屬神的家。
記得有一陣子在她家裡就有一小群人,從各地來的其他教會的人聚集在一起,經常有通宵徹夜禱告,亦追求聖靈,我常去參加。就在前年暑假她歸入真教會,也帶領了其中幾位到真教會,在她好意的邀請及多方見證下,我對真教會有了初步的認識。班上有一位姊妹──翁惠球,一天下課後,我向她打招呼,問起真教會的大概,從談話裡我不太滿意真教會的說法。那日適逢安息日,她邀我一起上台北聚會,由於上過一次真教會,內心自忖:反正都是敬拜真神,再去一次亦無妨。但真教會畢竟是屬靈的教會,心裡的疑懼漸釋,於是每逢安息日,就去聚會。當時由於追求聖靈的心很強,看了許多有關聖靈的書,但一般教會各說各是,亦有持截然對立的看法,孰是孰非?弄得我莫衷一是,無所適從……。翁姊妹特地借了謝順道長老所著「聖靈論」給我查考,又介紹我和柯弟兄認識,我們常互相交通,探討神的道理。
記得當時一口氣看完聖靈論和許多聖靈報,知道聖靈在真教會大顯神蹟奇事。欣羨之餘,又陸續的查考了「聖經要道」、「得救福音」,於是對真道有了根基。我深深感覺到一般教會縱然有些牧師能把道理講得很動聽,卻沒有實際的體驗,因沒有神蹟奇事隨著,證實所傳的道。而且我從小在長老會長大,雖然我對教會有很重的負擔,付出時間、代價,為神的殿焦急,盼望教會復興,結果總是失望。正如聖經所描述的:「撿去石頭,栽種上等的葡萄樹,……指望結好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以賽亞書五章第2節)
1973年4月,我家搬離教會後,我開始認真的檢討自己的信仰,到底一般教會的說法是否自圓其說?但仍無法決心歸入真耶穌教會。人是軟弱的,「沒有基督的靈,就不屬乎基督」,肉體和情慾在我裡面爭戰,立志行善由得我,但行出來的卻由不得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我深深體認:沒有基督的靈,我無法做一個基督徒。我羨慕得著聖靈,相信受聖靈時必然有外顯的功效──身體震動,口說靈言。
雖然在未入真教會以前,也常有迫切的悟性禱告,聖靈感動泣不成聲,但仍未受聖靈。記得當時:夜深人靜,獨自迫切禱告,想得聖靈,但每次均得不到,潛意識裡有罪未得赦的控告,真是又苦又急。跑到教會找牧師,說明我的情形,問聖靈的問題,均得不到滿意答覆。牧師看我這樣子,警告我說:「你受真耶穌教會誘惑了,很危險!」叫許多長老會信徒為我禱告,深恐我患上邪靈。但神是鑒察人心的,聖靈催逼我回真教會去查考道理。當時真是戰戰兢兢,靈裡爭戰,茶飯不思,求神給我明證,何去何從,有一抉擇。直到有一天晨更,讀到:耶和華如此說「你若歸回,我就將你再帶來,使你站在我面前,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他們必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十五章第19-20節)。我深信歸入真教會,顯然是神的旨意,不容遲疑。
那段時間,我又親眼看到我一位好朋友,在一般教會身擔重任,竟被邪靈附身,神智不清。他母親原屬某一教會,遷台之後歸入長老會被薦為女執事,在自宅裡組織一祈禱團,據云:她們中間常有隨私意曲解異夢、異象,聖靈、邪靈混雜不清的,而長老會信徒卻誤認為他們熱心、受啟示,奉為圭臬。
目睹此情形,更為警惕,和蕭太太更迫切禱告。一天晚上禱告中舌頭捲動,但不太流暢,直到5月15日,讀到耶利米書三十一章第12-14、6節:「日子必到,以法蓮山上守望的人,必呼叫說,起來吧!我們可以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那裡去。」第9節:「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第33節:「……,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心裡深受感動,卻不知有何好預兆。
那天適逢台南教會靈恩佈道大會的第一天,晚上我提前趕到教會。當時已滿座,幸好中央留一空位,好像真神特為我存留,使我能集中精神留意聽道。講完道便祈禱求聖靈,傳道說:「有病痛的、求聖靈的,可以到前面接受幫助按手禱告。」因為人群擁擠,禱告墊有限,我只好留在原位祈禱。在會眾齊應:奉主耶穌聖名禱告後,我一面口誦:「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內心應和,在神面前像難產婦人大聲哀求,有似神若不賜下聖靈,我將永遠與神爭執下去!這樣心誠意真的禱告,過了半晌,聖靈突然大澆灌下來,全身被提,雙膝離地,上下跳動,頭腦異常清晰,內心欣喜如騰空飛鷹,展翅高翔。原來緊握的兩手手肘是靠著前排的椅子,一直震動,我將雙手提到胸口時,卻來了一個力量把它們震開,於是前後擺動不息。當時因禱告雙眼合閉,卻意識到連續有數位長執傳道走到身旁,有按手的,有傾聽我有無靈言的。這樣前後一直到禱告完為止,全身汗水,手肘處因原來靠在椅背上禱告,震動相當大,抹掉椅子上的漆,而留下黑痕。眼睛張開
時,周圍站滿了小朋友,以好奇欣羨的眼色,直打量著我,害我倒有點尷尬……。
記得禱告時,和我跪在同一禱告墊的弟兄,在我受聖靈大震動時,卻絲毫未被我碰及。聖靈真是奇妙至極!感恩之餘,立即寫信給輔大團契和親戚朋友,連在美國的家父──長老會牧師,二姐夫(他們最反對真耶穌教會的),我亦不避諱。5月13日,接受大水洗時,受洗秩序名列第七,說來真是神有意安排,原來家母(牧師娘)在我表明受浸決心時,大不以為然,固執地禱告向神說:「5月13日這個數目真不吉利啊!」真神知道人信心軟弱,再給我一明證!回想受洗前,魔鬼真不甘休,試探一一來到,但主的羔羊得救到底!「靈風吹薰,靈雨滋潤,靈園百果最香新,訴說主恩不盡!」就此擱筆,願尊貴榮耀全歸主耶穌。阿們!
一、 信耶穌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二、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三、 信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四、 信水浸係赦罪重生之典禮,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五、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六、 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及教訓相愛、聖潔、 謙卑、服事、饒恕之典禮。對每一個受浸者,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至於彼此洗腳,必要時亦可行之。
七、 信聖餐為紀念主死,同領主肉、主血,與主聯合,能得永生,在末日復活之典禮。要時常舉行,但必須用一個無酵餅及葡萄汁舉辦之。
八、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九、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十、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一、 要有聖靈同在
以弗所書一章第23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3節;羅馬書八章第9節
二、 有神蹟奇事隨著
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7-20節;使徒行傳十四章第3節
三、 所傳的道要合乎聖經
以弗所書二章第19-20節;約翰貳書第9-11節;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9節;加拉太書一章第6-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