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耶穌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二、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三、 信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四、 信水浸係赦罪重生之典禮,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五、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六、 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及教訓相愛、聖潔、謙卑、服事、饒恕之典禮。對每一個受浸者,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至於彼此洗腳,必要時亦可行之。
七、 信聖餐為紀念主死,同領主肉、主血,與主聯合,能得永生,在末日復活之典禮。要時常舉行,但必須用一個無酵餅及葡萄汁舉辦之。
八、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九、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十、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前言:「真耶穌教會基本信仰」是第二屆真耶穌教會各國教會代表大會通過的本會共信之道。茲根據聖經略註於各條之後。
一、 信耶穌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一) 道成肉身
1、 道就是神,耶穌是神,耶穌是神在肉身顯現的(約翰福音一章第1、14節;提摩太前書三章第16節)。
2、 主是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所生,祂是真人,也是真神(馬太福音一章第18-23節;以賽亞書七章第14節)。
3、 神為救贖罪人,須成為血肉之體才能為罪人流血(希伯來書二章第14節、九章第22節、十章第4-10節)。
(二) 為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
1、 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三章第23節)
a、 不敬真神之罪(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6-40節;出埃及記二十章第3-11節)。
b、 不愛人類之罪(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9-40節;出埃及記二十章第12-17節)。
c、 罪人死後必受審判,下地獄受永刑(希伯來書九章第27節;啟示錄二十一章第8節)。
2、 耶穌為我們受死
a、 罪人不能自救(耶利米書十三章第23節;創世記三章第7節)。
b、 牛羊的血不能贖罪(希伯來書十章第1-4節)。
c、 無罪的主耶穌為我們代死(哥林多後書五章第21節;馬太福音二十章第28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第1-3節)。
(三) 第三天復活、升天
1、 主曾預言祂第三天必復活(馬太福音十六章第21節、十七章第23節)。
2、 主於第三天復活,經四十日之後,升到天上去了(約翰福音二十章第1-8節;使徒行傳一章第1-11節)。
3、 主現今在天堂執掌大權,要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彼得前書三章第22節;希伯來書四章第14-16節)。
(四) 祂是人類唯一的救主
1、 祂為拯救人類而降生(路加福音二章第8-11節)。
2、 祂現在要我們脫離罪惡(馬太福音一章第21節;提摩太前書一章第15節)。
3、 祂於末日要救我們進入天國(提摩太後書四章第18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34節)。
(五) 祂是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1、 萬物是祂創造的(約翰福音一章第1-3節;歌羅西書一章第16節)。
2、 生命在祂手中(約翰福音十一章第25節、一章第4節、十一章第39-45節)。
3、 祂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章第30節、十四章第9-11節)。
4、 祂就是獨一的真神(羅馬書九章第5節;以賽亞書九章第6節;提摩太前書三章第16節)。
二、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一)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6節)
1、 神的靈感動人寫的(彼得後書一章第21節)。
2、 十誡是神親自寫的(出埃及記三十一章第18節)。
3、 寫舊約和新約聖經的人雖有四十名左右,但他們不過像四十支庫,執筆者乃是真神(參考: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第2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43節)。
(二) 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
1、 主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十章第35節;馬太福音五章第18節)。
2、 主以聖經證明祂是基督(約翰福音五章第39、46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第44-47節)。
3、 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合乎聖經(加拉太書一章第6-9節;使徒行傳十七章2-3節;以弗所書二章第20節)。
(三) 信徒生活之準則
1、 聖經是信徒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篇一一九篇第105節)。
2、 聖經是人類道德的標準(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6-17節;以賽亞書八章第20節)。
3、 聖經不可因時代的潮流而改變(箴言三十章第5-6節;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8-19節)。
三、 信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一) 本會係主藉晚雨聖靈所設立
1、 聖靈分為兩季賜下:
a、 神必按時賜下秋雨和春雨(申命記十一章第14節;耶利米書五章第24節)。
b、 使徒時代的秋雨(早雨)聖靈先降(使徒行傳一章第8節、二章第1-13節)。
c、 世界末期的春雨(晚雨)聖靈後降(約珥書二章第23、28-31節)。
2、 設立教會須靠聖靈
a、 有聖靈,才是奉主名所差遣的(羅馬書十章第15節;路加福音四章第18-19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2節)。
b、 有聖靈,才有行使赦罪和留罪的權柄(馬太福音十八章第17-18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3節)。
c、 依靠聖靈,方能建立主的身體──真教會(以弗所書一章第23節;撒迦利亞書四章第6節)。
(二) 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1、 真教會應具備的條件
a、 要有聖靈的同在(以弗所書一章第23節;羅馬書八章第9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13節)。
b、 要有神蹟奇事隨著(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7-20節;希伯來書二章第1-4節;使徒行傳十四章第3節)。
c、 所傳的道理要合乎聖經(加拉太書一章第6-9節;以弗所書二章第19-20節)。
2、 復興和使徒時代一樣的教會(阿摩司書九章第11節)
a、 聖靈一樣(以弗所書四章第4節;約翰壹書四章第1-3節)。
b、 道理一樣(以弗所書二章第19-20節、四章第4-5節)。
c、 能力一樣(使徒行傳一章第8節、五章第12-16節)。
d、 聖潔一樣(以弗所書五章第25-27節;使徒行傳五章第1-11節)。
e、 愛心一樣(使徒行傳二章第41-47節、四章第32-37節)。
四、 信水浸係赦罪重生之典禮,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一) 信浸禮係赦罪重生之典禮
1、 本會有三種典禮
a、 典禮當具備三點內容:主親自設立;主曾囑咐門徒去做;與得救有關。
b、 具備這三點內容的有三:浸禮;洗腳禮;聖餐禮。
2、 水浸有赦罪重生之功能
a、 使罪得赦(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二十二章第16節;羅馬書六章第4-7節)。
b、 得以重生(提多書三章第5節;羅馬書六章第3-4節;約翰福音三章第5節)。
c、 歸屬基督(加拉太書三章第27-29節;羅馬書六章第3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13節)。
(二) 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施浸
1、 已受浸禮,得潔淨的人,才有資格施行聖禮(參考:民數記十九章第18節;出埃及記二十九章第4節;使徒行傳二十二章第16節)。
2、 已受聖靈,奉主差遣的人,才有權柄執行聖禮(參考:羅馬書十章第15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3節;路加福音四章第18-19節)。
(三) 浸禮的正確方法
1、 奉主耶穌聖名(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十九章第5節、八章第16節)。
2、 在活水中全身浸入(馬太福音三章第16節;約翰福音三章第23節;使徒行傳八章第38節)。
3、 要低下頭(羅馬書六章第5、8節;約翰福音十九章第30節;詩篇四十篇第12節)。
五、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一) 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
1、 進天國必須從聖靈重生(約翰福音三章第5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
2、 聖靈賜給我們永遠生命(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7節;約翰福音四章第14節)。
3、 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馬書八章第16節;加拉太書四章第6-7節)。
4、 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第13-14節;哥林多後書一章第20-22節)。
(二) 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1、 不是信主就受了聖靈(使徒行傳十九章第1-7節)。
2、 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使徒行傳八章第15-16節)。
3、 不是有善行就有聖靈(使徒行傳十章第2、22、46節)。
4、 不是熱心事主就有聖靈(馬太福音十九章第27節;使徒行傳一章第4-5節)。
5、 使徒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憑據:
a、 五旬節那日使徒們的體驗(使徒行傳二章第1-4節)。
b、 哥尼流等人的體驗(使徒行傳十章第44-46節、十一章第15-18節)。
c、 以弗所信徒們的體驗(使徒行傳十九章第1-7節)。
* 靈言是對神說的話,平時沒有人聽得懂(哥林多前書十四章第2、14、16節)。
* 靈言是有意思的,必要時,神會感動人翻出來(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10節、十四章第26-28節;使徒行傳二章第5-11節)。
六、 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及教訓相愛、聖潔、謙卑、服事、饒恕之典禮。對每一個受浸者,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至於彼此洗腳,必要時亦可行之。
(一) 與主有分:
主對彼得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翰福音十三章第8節)可見主的洗腳是超過風俗,帶著「與主有分」的作用和奧秘。
(二) 重要教訓:主藉洗腳留下各種教訓給我們。
1、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愛門徒到底的愛去愛弟兄(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34節)。
2、 教訓我們要保持聖潔,不可再走不義之路(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0-11節;箴言四章第26節;提摩太後書二章第19節)。
3、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謙卑服事人的精神,去服事人(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2-14節;馬太福音二十章第25-28節)。
4、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的饒恕(主知道猶大要賣祂,仍為他洗腳),真誠饒恕人(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0-11節;歌羅西書三章第13節)。
(三) 洗腳禮的方法
1、 對領受浸禮的信徒,聖職人員要奉主耶穌的名,給予洗腳一次,使他與主有分(約翰福音十三章第8、20節)。
2、 關於彼此洗腳,有洗腳風俗的地方,當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去行,沒有這風俗的地方,當將洗腳的精神實踐於日常生活上。至於表示彼此饒恕之洗腳,必要時也可行之。
七、 信聖餐為紀念主死,同領主肉、主血,與主聯合,能得永生,在末日復活之典禮。要時常舉行,但必須用一個無酵餅及葡萄汁舉辦之。
(一) 紀念主死(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6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19節)。
1、 記念主為我們成為貧窮(哥林多後書八章第9節;路加福音九章第58節)。
2、 記念主為我們受鞭打(羅馬書四章第25節;馬太福音二十七章第18-31節)。
3、 記念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馬太福音二十七章第32-50節;詩篇二十二篇第12-16節)。
4、 記念主為我們嘗了陰間的死味(希伯來書二章第9節;馬太福音二十七章第45-52節;使徒行傳二章第30-32節)。
(二) 同領主肉和主血
1、 相信祝謝後的餅,就是主的肉,葡萄汁就是主的血(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6節、十章第24-25、29-30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19-20節)。
2、 領受聖餐,得與基督聯合(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6-21節;約翰福音六章第56節)。
3、 領受聖餐,能得永生,末日得以復活(約翰福音六章第53-54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6節)。
(三) 舉辦聖餐的方法
1、 用一個無酵餅(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7節、五章第6-8節)。
2、 用一壺葡萄汁(馬可福音十四章第25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18節)。
3、 不必限定次數,可以時常舉行之(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6節)。
八、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一) 安息日是神賜福之日
1、 神以六日創造萬物,在第七日(星期六)安息了(創世記二章第1-3節)。
2、 神定此日為聖日,賜福給此日(創世記二章第3節;出埃及記十章第8、11節)。
3、 叫人在此日休息,特別賜給他們食物(出埃及記十六章第23-26節)。
4、 守安息日的,必蒙真神賜福(以賽亞書五十八章第13-14節、五十六章第2節)。
5、 不守安息日的,將受災殃(耶利米書十七章第27節;尼希米記十三章第17-18節)。
(二) 在恩典之下紀念神的創造及救贖
1、 猶太人在律法之下守安息日
a、 不可在此日生火(出埃及記三十五章第3節)。
b、 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埃及記三十一章第15節)。
c、 干犯的,要被治死(出埃及記三十一章第12-14節;民數記十五章第32-36節)。
2、 基督徒當在恩典下守安息日
a、 在安息日可以辦理聖事(約翰福音七章第23節;馬太福音十二章第5節)。
b、 在安息日可以作善事(馬太福音十二章第11節)。
c、 在安息日可以救人(馬可福音三章第4節)。
d、 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未能遵守時,神會憐憫(馬太福音十二章第1-4、7-8節)。
e、 當以喜樂的心情紀念聖日(以賽亞書五十八章第13節)。
3、 紀念神的創造及救贖
a、 當在此日聚會,紀念神造萬物給我們享受之大恩(出埃及記二十章第8-11節;馬太福音五章第45節;利未記二十三章第3節)。
b、 當在此日聚會,紀念基督救我們脫離永刑之大恩(申命記五章第15節;約翰福音三章第16節;哥林多後書五章第14-15、21節)。
(三) 盼望來世永遠安息
1、 今生充滿勞苦和愁煩(詩篇九十篇第10節)。
2、 基督徒所盼望的是永生的福分(哥林多後書四章第16-18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第19節)。
3、 當努力進入天國永遠的安息(希伯來書四章第9-11節)。
九、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一) 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
1、 本乎恩
a、 主帶來救恩(約翰福音一章第17節)。
b、 主替死,成全救恩(希伯來書十章第19-20節;羅馬書三章第25節;約翰壹書二章第2節)。
c、 除主之外,別無拯救(使徒行傳四章第12節;約翰福音十四章第6節)。
d、 主的救恩,要賜給一切相信的人(羅馬書一章第16-17節)。
2、 也因著信
a、 靠行為不能得救(以弗所書二章第9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
b、 靠行律法不能得救(羅馬書三章第20、28節)。
c、 得救乃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書二章第8節)。
d、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6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
(二) 依靠聖靈追求聖潔
1、 要追求聖潔
a、 屬主的人,必須離開不義(提摩太後書二章第19節)。
b、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真神的國(哥林多前書六章第9-10節;加拉太書五章第19-21節)。
c、 人非聖潔,不能見主(希伯來書十二章第14節;馬太福音七章第21-23節)。
2、 要依靠聖靈的能力
a、 人無力行善(耶利米書十三章第23節;羅馬書七章第18-24節)。
b、 聖靈要幫助我們成為聖潔(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第13節;羅馬書八章第13節)。
c、 靠聖靈才能結出善果(加拉太書五章第22-23節;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2節)。
(三) 敬神愛人
主耶穌把神的律法歸納為兩條:盡力愛神;愛人如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4-40節)。若能遵行愛的教訓,就完全了神的律法(羅馬書十三章第8-10節)。
1、 敬愛真神
a、 祇可敬拜獨一的真神(出埃及記二十3-6;但以理書三章第16-18節)。
b、 遵守祂的誡命(約翰壹書五章第3節;約翰福音十四章第21-24節)。
c、 服從祂的旨意(馬太福音二十六章第39-42節;希伯來書十章第7節)。
d、 奉獻一切給神(羅馬書十二章第1節;創世記二十二章第16-18節;瑪拉基書三章第8-10節)。
2、 愛人如己
a、 愛人的身體(約翰壹書三章第16-18節;雅各書一章第27節)。
b、 愛人的靈魂(羅馬書九章第1-3節;哥林多後書十二章第15節)。
c、 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9-40節;羅馬書十三章第9節)。
d、 愛人就是愛神(約翰壹書四章第16-17節)。
e、 愛神、愛人的,必得進天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4-40節)。
十、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一) 世界末日
1、 世界有末日
a、 世界有被造之日(創世記一章第1節;彼得後書三章第4-5節)。
b、 世界也有被毀之日──末日(彼得後書三章第6-14節)。
c、 末日就是主耶穌再臨之日(約翰福音十二章第48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33節)。
2、 末日的預兆
a、 罪惡滔天(啟示錄十八章第4-5節;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5節)。
b、 人智增長(但以理書十二章第4節)。
c、 世界分裂(但以理書二章第33-45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7-8節)。
d、 大難發生(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21-29節;啟示錄六章第3-8節)。
e、 真教會復興(阿摩司書九章第11節;哈該書二章第9節)。
f、 敵基督者出現(啟示錄十三章第1-7節,二十章第7-10節)。
g、 真教會預備整齊(啟示錄十九章第7-8節,二十一章第2節)。
(二) 主必再臨,審判萬民
1、 主必施行審判
a、 審判權在主手中(約翰福音五章第22節)。
b、 主要根據祂的道審判萬民(約翰福音十二章第47-48節)。
c、 主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2節)。
2、 義人得永生
a、 承受天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34節)。
b、 得享永生(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46節)。
c、 獲得冠冕(彼得前書五章第4節)。
3、 惡人受永刑
a、 離開主面(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第7-9節)。
b、 進入永火(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41-46節)。
c、 遭受永刑(啟示錄二十一章第7-8節)。
* 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阿摩司書四章第12節)。
一、 信耶穌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一) 道成肉身
1、 道就是神,耶穌是神,耶穌是神在肉身顯現的(約翰福音一章第1、14節;提摩太前書三章第16節)。
2、 主是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所生,祂是真人,也是真神(馬太福音一章第18-23節;以賽亞書七章第14節)。
3、 神為救贖罪人,須成為血肉之體才能為罪人流血(希伯來書二章第14節、九章第22節、十章第4-10節)。
(二) 為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
1、 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三章第23節)
a、 不敬真神之罪(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6-40節;出埃及記二十章第3-11節)。
b、 不愛人類之罪(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9-40節;出埃及記二十章第12-17節)。
c、 罪人死後必受審判,下地獄受永刑(希伯來書九章第27節;啟示錄二十一章第8節)。
2、 耶穌為我們受死
a、 罪人不能自救(耶利米書十三章第23節;創世記三章第7節)。
b、 牛羊的血不能贖罪(希伯來書十章第1-4節)。
c、 無罪的主耶穌為我們代死(哥林多後書五章第21節;馬太福音二十章第28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第1-3節)。
(三) 第三天復活、升天
1、 主曾預言祂第三天必復活(馬太福音十六章第21節、十七章第23節)。
2、 主於第三天復活,經四十日之後,升到天上去了(約翰福音二十章第1-8節;使徒行傳一章第1-11節)。
3、 主現今在天堂執掌大權,要拯救一切信靠祂的人(彼得前書三章第22節;希伯來書四章第14-16節)。
(四) 祂是人類唯一的救主
1、 祂為拯救人類而降生(路加福音二章第8-11節)。
2、 祂現在要我們脫離罪惡(馬太福音一章第21節;提摩太前書一章第15節)。
3、 祂於末日要救我們進入天國(提摩太後書四章第18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34節)。
(五) 祂是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1、 萬物是祂創造的(約翰福音一章第1-3節;歌羅西書一章第16節)。
2、 生命在祂手中(約翰福音十一章第25節、一章第4節、十一章第39-45節)。
3、 祂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章第30節、十四章第9-11節)。
4、 祂就是獨一的真神(羅馬書九章第5節;以賽亞書九章第6節;提摩太前書三章第16節)。
二、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一)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6節)
1、 神的靈感動人寫的(彼得後書一章第21節)。
2、 十誡是神親自寫的(出埃及記三十一章第18節)。
3、 寫舊約和新約聖經的人雖有四十名左右,但他們不過像四十支庫,執筆者乃是真神(參考: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第2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43節)。
(二) 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
1、 主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十章第35節;馬太福音五章第18節)。
2、 主以聖經證明祂是基督(約翰福音五章第39、46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第44-47節)。
3、 教會所傳的道理,必須合乎聖經(加拉太書一章第6-9節;使徒行傳十七章2-3節;以弗所書二章第20節)。
(三) 信徒生活之準則
1、 聖經是信徒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篇一一九篇第105節)。
2、 聖經是人類道德的標準(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6-17節;以賽亞書八章第20節)。
3、 聖經不可因時代的潮流而改變(箴言三十章第5-6節;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8-19節)。
三、 信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一) 本會係主藉晚雨聖靈所設立
1、 聖靈分為兩季賜下:
a、 神必按時賜下秋雨和春雨(申命記十一章第14節;耶利米書五章第24節)。
b、 使徒時代的秋雨(早雨)聖靈先降(使徒行傳一章第8節、二章第1-13節)。
c、 世界末期的春雨(晚雨)聖靈後降(約珥書二章第23、28-31節)。
2、 設立教會須靠聖靈
a、 有聖靈,才是奉主名所差遣的(羅馬書十章第15節;路加福音四章第18-19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2節)。
b、 有聖靈,才有行使赦罪和留罪的權柄(馬太福音十八章第17-18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3節)。
c、 依靠聖靈,方能建立主的身體──真教會(以弗所書一章第23節;撒迦利亞書四章第6節)。
(二) 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1、 真教會應具備的條件
a、 要有聖靈的同在(以弗所書一章第23節;羅馬書八章第9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13節)。
b、 要有神蹟奇事隨著(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7-20節;希伯來書二章第1-4節;使徒行傳十四章第3節)。
c、 所傳的道理要合乎聖經(加拉太書一章第6-9節;以弗所書二章第19-20節)。
2、 復興和使徒時代一樣的教會(阿摩司書九章第11節)
a、 聖靈一樣(以弗所書四章第4節;約翰壹書四章第1-3節)。
b、 道理一樣(以弗所書二章第19-20節、四章第4-5節)。
c、 能力一樣(使徒行傳一章第8節、五章第12-16節)。
d、 聖潔一樣(以弗所書五章第25-27節;使徒行傳五章第1-11節)。
e、 愛心一樣(使徒行傳二章第41-47節、四章第32-37節)。
四、 信水浸係赦罪重生之典禮,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奉主耶穌聖名,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
(一) 信浸禮係赦罪重生之典禮
1、 本會有三種典禮
a、 典禮當具備三點內容:主親自設立;主曾囑咐門徒去做;與得救有關。
b、 具備這三點內容的有三:浸禮;洗腳禮;聖餐禮。
2、 水浸有赦罪重生之功能
a、 使罪得赦(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二十二章第16節;羅馬書六章第4-7節)。
b、 得以重生(提多書三章第5節;羅馬書六章第3-4節;約翰福音三章第5節)。
c、 歸屬基督(加拉太書三章第27-29節;羅馬書六章第3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13節)。
(二) 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施浸
1、 已受浸禮,得潔淨的人,才有資格施行聖禮(參考:民數記十九章第18節;出埃及記二十九章第4節;使徒行傳二十二章第16節)。
2、 已受聖靈,奉主差遣的人,才有權柄執行聖禮(參考:羅馬書十章第15節;約翰福音二十章第21-23節;路加福音四章第18-19節)。
(三) 浸禮的正確方法
1、 奉主耶穌聖名(使徒行傳二章第38節、十九章第5節、八章第16節)。
2、 在活水中全身浸入(馬太福音三章第16節;約翰福音三章第23節;使徒行傳八章第38節)。
3、 要低下頭(羅馬書六章第5、8節;約翰福音十九章第30節;詩篇四十篇第12節)。
五、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一) 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
1、 進天國必須從聖靈重生(約翰福音三章第5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
2、 聖靈賜給我們永遠生命(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7節;約翰福音四章第14節)。
3、 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馬書八章第16節;加拉太書四章第6-7節)。
4、 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第13-14節;哥林多後書一章第20-22節)。
(二) 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1、 不是信主就受了聖靈(使徒行傳十九章第1-7節)。
2、 不是受浸禮就得了聖靈(使徒行傳八章第15-16節)。
3、 不是有善行就有聖靈(使徒行傳十章第2、22、46節)。
4、 不是熱心事主就有聖靈(馬太福音十九章第27節;使徒行傳一章第4-5節)。
5、 使徒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憑據:
a、 五旬節那日使徒們的體驗(使徒行傳二章第1-4節)。
b、 哥尼流等人的體驗(使徒行傳十章第44-46節、十一章第15-18節)。
c、 以弗所信徒們的體驗(使徒行傳十九章第1-7節)。
* 靈言是對神說的話,平時沒有人聽得懂(哥林多前書十四章第2、14、16節)。
* 靈言是有意思的,必要時,神會感動人翻出來(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10節、十四章第26-28節;使徒行傳二章第5-11節)。
六、 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及教訓相愛、聖潔、謙卑、服事、饒恕之典禮。對每一個受浸者,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至於彼此洗腳,必要時亦可行之。
(一) 與主有分:
主對彼得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翰福音十三章第8節)可見主的洗腳是超過風俗,帶著「與主有分」的作用和奧秘。
(二) 重要教訓:主藉洗腳留下各種教訓給我們。
1、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愛門徒到底的愛去愛弟兄(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34節)。
2、 教訓我們要保持聖潔,不可再走不義之路(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0-11節;箴言四章第26節;提摩太後書二章第19節)。
3、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謙卑服事人的精神,去服事人(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2-14節;馬太福音二十章第25-28節)。
4、 教訓我們,當效法主的饒恕(主知道猶大要賣祂,仍為他洗腳),真誠饒恕人(約翰福音十三章第10-11節;歌羅西書三章第13節)。
(三) 洗腳禮的方法
1、 對領受浸禮的信徒,聖職人員要奉主耶穌的名,給予洗腳一次,使他與主有分(約翰福音十三章第8、20節)。
2、 關於彼此洗腳,有洗腳風俗的地方,當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去行,沒有這風俗的地方,當將洗腳的精神實踐於日常生活上。至於表示彼此饒恕之洗腳,必要時也可行之。
七、 信聖餐為紀念主死,同領主肉、主血,與主聯合,能得永生,在末日復活之典禮。要時常舉行,但必須用一個無酵餅及葡萄汁舉辦之。
(一) 紀念主死(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6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19節)。
1、 記念主為我們成為貧窮(哥林多後書八章第9節;路加福音九章第58節)。
2、 記念主為我們受鞭打(羅馬書四章第25節;馬太福音二十七章第18-31節)。
3、 記念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馬太福音二十七章第32-50節;詩篇二十二篇第12-16節)。
4、 記念主為我們嘗了陰間的死味(希伯來書二章第9節;馬太福音二十七章第45-52節;使徒行傳二章第30-32節)。
(二) 同領主肉和主血
1、 相信祝謝後的餅,就是主的肉,葡萄汁就是主的血(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6節、十章第24-25、29-30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19-20節)。
2、 領受聖餐,得與基督聯合(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6-21節;約翰福音六章第56節)。
3、 領受聖餐,能得永生,末日得以復活(約翰福音六章第53-54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6節)。
(三) 舉辦聖餐的方法
1、 用一個無酵餅(哥林多前書十章第17節、五章第6-8節)。
2、 用一壺葡萄汁(馬可福音十四章第25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18節)。
3、 不必限定次數,可以時常舉行之(哥林多前書十一章第26節)。
八、 信安息日(星期六)為神賜福之日。但要在恩典之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一) 安息日是神賜福之日
1、 神以六日創造萬物,在第七日(星期六)安息了(創世記二章第1-3節)。
2、 神定此日為聖日,賜福給此日(創世記二章第3節;出埃及記十章第8、11節)。
3、 叫人在此日休息,特別賜給他們食物(出埃及記十六章第23-26節)。
4、 守安息日的,必蒙真神賜福(以賽亞書五十八章第13-14節、五十六章第2節)。
5、 不守安息日的,將受災殃(耶利米書十七章第27節;尼希米記十三章第17-18節)。
(二) 在恩典之下紀念神的創造及救贖
1、 猶太人在律法之下守安息日
a、 不可在此日生火(出埃及記三十五章第3節)。
b、 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埃及記三十一章第15節)。
c、 干犯的,要被治死(出埃及記三十一章第12-14節;民數記十五章第32-36節)。
2、 基督徒當在恩典下守安息日
a、 在安息日可以辦理聖事(約翰福音七章第23節;馬太福音十二章第5節)。
b、 在安息日可以作善事(馬太福音十二章第11節)。
c、 在安息日可以救人(馬可福音三章第4節)。
d、 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未能遵守時,神會憐憫(馬太福音十二章第1-4、7-8節)。
e、 當以喜樂的心情紀念聖日(以賽亞書五十八章第13節)。
3、 紀念神的創造及救贖
a、 當在此日聚會,紀念神造萬物給我們享受之大恩(出埃及記二十章第8-11節;馬太福音五章第45節;利未記二十三章第3節)。
b、 當在此日聚會,紀念基督救我們脫離永刑之大恩(申命記五章第15節;約翰福音三章第16節;哥林多後書五章第14-15、21節)。
(三) 盼望來世永遠安息
1、 今生充滿勞苦和愁煩(詩篇九十篇第10節)。
2、 基督徒所盼望的是永生的福分(哥林多後書四章第16-18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第19節)。
3、 當努力進入天國永遠的安息(希伯來書四章第9-11節)。
九、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一) 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
1、 本乎恩
a、 主帶來救恩(約翰福音一章第17節)。
b、 主替死,成全救恩(希伯來書十章第19-20節;羅馬書三章第25節;約翰壹書二章第2節)。
c、 除主之外,別無拯救(使徒行傳四章第12節;約翰福音十四章第6節)。
d、 主的救恩,要賜給一切相信的人(羅馬書一章第16-17節)。
2、 也因著信
a、 靠行為不能得救(以弗所書二章第9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
b、 靠行律法不能得救(羅馬書三章第20、28節)。
c、 得救乃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書二章第8節)。
d、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第16節;提多書三章第5節)。
(二) 依靠聖靈追求聖潔
1、 要追求聖潔
a、 屬主的人,必須離開不義(提摩太後書二章第19節)。
b、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真神的國(哥林多前書六章第9-10節;加拉太書五章第19-21節)。
c、 人非聖潔,不能見主(希伯來書十二章第14節;馬太福音七章第21-23節)。
2、 要依靠聖靈的能力
a、 人無力行善(耶利米書十三章第23節;羅馬書七章第18-24節)。
b、 聖靈要幫助我們成為聖潔(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第13節;羅馬書八章第13節)。
c、 靠聖靈才能結出善果(加拉太書五章第22-23節;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2節)。
(三) 敬神愛人
主耶穌把神的律法歸納為兩條:盡力愛神;愛人如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4-40節)。若能遵行愛的教訓,就完全了神的律法(羅馬書十三章第8-10節)。
1、 敬愛真神
a、 祇可敬拜獨一的真神(出埃及記二十3-6;但以理書三章第16-18節)。
b、 遵守祂的誡命(約翰壹書五章第3節;約翰福音十四章第21-24節)。
c、 服從祂的旨意(馬太福音二十六章第39-42節;希伯來書十章第7節)。
d、 奉獻一切給神(羅馬書十二章第1節;創世記二十二章第16-18節;瑪拉基書三章第8-10節)。
2、 愛人如己
a、 愛人的身體(約翰壹書三章第16-18節;雅各書一章第27節)。
b、 愛人的靈魂(羅馬書九章第1-3節;哥林多後書十二章第15節)。
c、 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第39-40節;羅馬書十三章第9節)。
d、 愛人就是愛神(約翰壹書四章第16-17節)。
e、 愛神、愛人的,必得進天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4-40節)。
十、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一) 世界末日
1、 世界有末日
a、 世界有被造之日(創世記一章第1節;彼得後書三章第4-5節)。
b、 世界也有被毀之日──末日(彼得後書三章第6-14節)。
c、 末日就是主耶穌再臨之日(約翰福音十二章第48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33節)。
2、 末日的預兆
a、 罪惡滔天(啟示錄十八章第4-5節;提摩太後書三章第1-5節)。
b、 人智增長(但以理書十二章第4節)。
c、 世界分裂(但以理書二章第33-45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7-8節)。
d、 大難發生(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21-29節;啟示錄六章第3-8節)。
e、 真教會復興(阿摩司書九章第11節;哈該書二章第9節)。
f、 敵基督者出現(啟示錄十三章第1-7節,二十章第7-10節)。
g、 真教會預備整齊(啟示錄十九章第7-8節,二十一章第2節)。
(二) 主必再臨,審判萬民
1、 主必施行審判
a、 審判權在主手中(約翰福音五章第22節)。
b、 主要根據祂的道審判萬民(約翰福音十二章第47-48節)。
c、 主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示錄二十二章第12節)。
2、 義人得永生
a、 承受天國(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34節)。
b、 得享永生(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46節)。
c、 獲得冠冕(彼得前書五章第4節)。
3、 惡人受永刑
a、 離開主面(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第7-9節)。
b、 進入永火(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41-46節)。
c、 遭受永刑(啟示錄二十一章第7-8節)。
* 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阿摩司書四章第12節)。
先齊頌「奉主耶穌聖名禱告」
說明:
主耶穌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根據主的吩咐,我們在禱告的開始,應先「奉主耶穌聖名禱告」。
重複唸頌讚詞:「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
說明:
「哈利路亞」是希伯來文,原來是由兩個字合起來的。「哈利路」是複數的命令語氣,譯成中文是「你們要讚美」,「亞」是神名字的縮寫。
我們要注意的是:「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哈利路亞」這句話成為萬國常用讚美的話,「哈利路亞」的意思與「讚美耶和華」的意思相同,主耶穌也就是舊約的耶和華;因此,我們以心靈和誠實頌讚,並且將心中所要的告訴神,可以唸出來,或藉由心中的默唸,向「無所不知的神」傾心吐意。口中仍真誠地重複頌讚:「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
若是受聖靈者,可以用方言禱告(方言又稱靈言,是一種奇異的舌音),及悟性禱告(一般語言)交互使用。
結束禱告時,同頌「阿們」。
說明:
「阿們」表示「誠心所願」的祈禱,願主耶穌垂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