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人說:「耶穌教固然是好,但是不拜公媽,也不紀念祖宗,對不起養育我們的父母,豈不違背孝道?」因此,許多人堅持這種看法,而不敢相信耶穌救人的福音,因而失去「進天國得永生」的機會,此乃人生最大憾事!到底「耶穌教是否教訓人忘恩不孝?」這問題值得探討。茲將聖經中有關孝敬的道理,與世人所謂拜公媽祭祖先的問題作個討論,以作研道者之參考。
聖經上記載神所頒佈的十條誡命,其中對人道方面的第一條訓示:「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二十章第12節),可見耶穌教的倫理,與我國固有的道德原本相似。傳道者保羅也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六章第1-3節)。顯然,聖經的教訓與古聖賢「百善孝為先」的說法是相符合的。
耶穌基督雖是天上的真神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然而祂對生養之父母,還是盡孝道而順從(路加福音二章第51節);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身負重傷、流血,苦痛萬分之時,尚念念不忘對母親日後生活的安置;在即將斷氣的一剎那,發出迫切而悲哀的聲音,囑咐門徒約翰,代祂盡人子奉養之責(約翰福音十九章第26-27節),這是主耶穌留給我們世人孝道的模範。
曾子曰:「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聖經箴言則云:「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藐視他。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喫。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箴言二十三章第22、25節、十九章第26節、一章第8節、三十章第17節、二十章第20節)。
由此可見,耶穌教是「入世的宗教」,重視對父母生前的孝道──尊敬、聽從、關愛、奉養,與曾子所謂尊親、不辱、能養相互呼應。是故,耶穌教是教導人「盡活孝」的宗教。聖經中更指示了許多為人處世之道,正配合我國古聖賢的學說,維護了中國固有的道德;所謂三綱五常之父慈子孝(以弗所書六章第1-4節)、夫愛妻順(歌羅西書三章第18-19節)、兄友弟恭(箴言十七章第17節),聖經上都有提及;人若相信耶穌而遵行經訓,則家有倫常,長幼有序,家齊不紊,和靄平康,而子孫必賢能行孝,家道必豐盛、順利。由此可知,耶穌教是合乎人倫道德,且徹底實行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宗教;聖經乃是全世界人類必須查考誦讀的寶貴經典,莫怪聖經成為有史以來最暢銷的書。
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一章裏,論及主耶穌基督肉身的家譜,昭示祂數十代的祖先,這無非是教訓人類當「飲水思源」以追念先祖,正合於四書論語學而篇之「慎終追遠」的目的與宗旨,與我國儒家思想相同。為人子者,理當慎重辦理父母之喪事,且應追念祖先之嘉言懿行,效法先人之美德,得以發揚光大而光宗耀祖,才不致愧對祖先。
根據美國人種學家的統計,任何民族一經亡國五百年,必被他族所同化;然而,以色列民族亡國兩千年,竟能在1948年5月14日實現復國的預言(耶利米書三十二章第37節),數百萬分散在世界各國的猶太人回歸本土,成立以色列國,而且加入聯合國,在世界上贏得國際地位,真令世人刮目相看,誠然一大奇蹟。究其復國原因,乃因猶太人重視家庭教育與宗教教育,世代相傳,曉得時刻追念四千年前,天上真神選召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而在神向他所立的諸約應許上(創世記十七章第1-8節)堅信不疑,一直耐性遵守著神的教訓,直到真神成就了應許,實現了國家復興的史蹟,這都證明了耶穌教追遠的孝道,及崇敬祖宗的真實意義。
一、非敬拜牌位
至於世人所謂的榮宗耀祖,從拜公媽的實情看來,不但不合追遠的宗旨,且作法多有矛盾,失掉了孝敬的實義,形成了一種「遺傳的習慣」。
公媽牌(神主牌)的由來,有說源於漢朝丁蘭,他因幼喪父母未能奉養,時常思想父母劬勞之恩,遂刻木為像,意表事奉孝敬,紀念父母之恩。當日以木雕刻父母像,猶如今日父母遺留的相片一樣。後人為要效法此孝行,竟模倣其表面作法,向題名的公媽牌敬拜起來,其實已失掉其本義,此錯誤的遺傳就如此延續至今日,以木牌當作祖宗父母,用各樣的犧牲佳肴奉獻燒香,祭祀敬拜,這種孝敬之心雖然可嘉,但是尊崇的方法卻是錯誤,達不到追遠的目的。
二、非供奉佳肴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道德衰微,倫常失喪。許多為人長上父母者,在世之時不得子孫孝敬,死後卻蒙厚葬,子孫且頂禮跪拜,禮遇有加;然而,死者已矣,何益之有?雕刻那重價精美之祖先牌位,用山珍海味盛筵供奉,如此生前不孝而死後行孝之作法,其用意何在!俗語說:「生前孝敬一粒豆,勝過死後祭拜豬頭。」其理甚明。父母在世能倍加關愛、尊敬、順從與奉養,對父母之孝敬最為實際;父母去世後,舖張浪費誠然無益。有人在父母活著時,要求數仟元以參加環島旅行都不答應;卻在父母死後為作功德出殯花費數十萬元,以爭得孝子之「美名」,其孝心何在?
按一般人的風俗,家人死後,將屍體入棺之時,放一塊小石頭,一個煮熟的鴨蛋,和一小塊木炭在棺內,然後對死人說:等到石頭腐爛,鴨蛋出小鴨,木炭成樹結果的時候,你才可以回來。這樣說法,顯然表明不要他回來,此乃絕緣永別之宣告。之後,怎麼又在請「師公」作功德,超度亡魂時,用幢幡旌旗引魂,要招呼死人回來享受祭物,這豈不是矛盾嗎?功德司功作完,就將死人的名字記在神主牌,放在桌上,早晚供奉飯、菜,和一盆清水,意思是要請死人回來洗手用飯。
民間有一個遺傳的迷信:「死人在死後的第七日,所謂頭七的夜間,一定要回來巡視家人。」因為有此「先入為主」的觀念,就在那頭七的晚上,更深夜靜,寂靜無聲的時候,恰巧遇老鼠奔跑,或是貓鳴犬吠的奇異聲響,家人就誤以為死人回來了;膽怯的小孩子們,聞聲驚哭,不能安眠。此時,大人就燒香在死人神主牌祈求說:「你已死了,快去轉世為人,不可回來驚大嚇小。」
讀者們,請想一想,早晚供奉食物,請他回來享受,同時又趕他出去叫他快去投胎轉世,這不是太矛盾了嗎?
一般習慣,七七、百日、三年,喪孝期滿除服,就將死人的名字題在公媽牌上,準備於年節事奉孝敬。是故,當他忌辰或年節的時候,擺盛筵,燒香焚紙,呼請歷代祖宗前來享受,這樣一年當中不過只有三、五次的供奉而已;虔敬者至多一年有二、三十次的供奉。如此事奉,假使公媽們可能回來享受,必不夠他們飽腹一頓;何況拜公媽的時候,所呼請的祖宗都沒有請到高曾祖以上的祖先,那麼遠代的祖宗就任憑他們饑餓了。
如此「捨本逐末」的作法,乃違背大學所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之原則,亦即無道矣!
三、非重肉體
聖經告訴我們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紀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就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道書九章第5-6節)。
這樣看來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一切的事都與他無分,那麼對公媽牌的敬拜有甚麼益處呢?其實人的寶貴不在乎肉體,乃在乎裏面的靈魂,肉體屬塵土,死後歸土,靈魂由天上真神那裏來的,死後靈魂要歸天家本鄉(傳道書十二章第7節)。若能明白這樣的道理,就不該以公媽牌為重了。何況世人在拜公媽的事上多屬矛盾,不合理論,是「以訛傳訛」的風俗習慣而已。無奈有人拘執著說:「世傳世;新例勿設,舊例勿滅」;而強調古人所傳下來的規矩不可毀滅。可謂:遵古法泡製,一點都不可改良的說法,實屬錯誤的見解。
拜公媽的目的、宗旨,既為追遠紀念;那麼,現代人就可用攝影及放映設備,對兒孫輩宣彰他在世的德性,且能記明血統世系家譜以存為永遠紀念。則何必用人手製造的遺牌作些無意義的行動呢?耶穌告訴我們:「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約翰福音四章第22-23節)。
我們的源頭是誰?耶穌告訴我們,全人類只有一位父──真神──祖宗。因為全人類的祖先都是從這位父神而來的。真神就是人類生命的根源。可見,信耶穌的人敬拜真神,乃拜到人類真正的祖宗。
試看百家姓中,每一宗姓始祖,都從人類的中古時代開始紀念的。例如:林姓的始祖比干,乃是殷朝太師。出自子姓黃帝之後,歷經唐、虞、夏、商,四十六世而生比干。其子名泉,諱博陵。始受周武王賜姓林,從此始有林姓,因此現今林姓宗廟以比干為始祖而事奉。但是一直追溯上祖黃帝,應該有他的祖先呀!那麼林姓的祖先是黃帝,黃帝的祖先是誰?
聖經告訴我們:「真神用地上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二章第7節)。這樣全人類的最初始祖亞當,是從真神創造而來的;祂又另用亞當一條肋骨,造一個女人作他的配偶,他們就成了夫妻,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一切萬物(創世記一章第24-28節)。
四、當拜源頭之祖──真神
神將生命氣息以及萬物賜給人類,並且豫先定準人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叫世人尋求創造人類始祖的真神──天父。所以人類真實的祖宗,應該崇拜的是創造人類的真神,所當追求的是真神──耶穌基督的救恩(使徒行傳十七章第24-31節)。
主耶穌告訴我們:「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三章第6節),各人的肉身從肉身的父母所生,但是人的靈魂乃由真神而來的(約伯記三十三章第4節)。肉身的父母只能生肉身的兒女,不能生兒女的靈魂。
是故,一個垂死之人,無法對尚活著的母親說:「請再為我生一條新生命,好讓我繼續活下去。」真神是靈(約翰福音四章第24節),神的靈賜人靈魂,而使人得活;因此真神為人類萬靈的父(希伯來書十二章第9節;馬太福音六章第9節)。人是神的兒子,是神所生的(詩篇二篇第7節;申命記十四章第1節;約翰壹書五章第1節;加拉太書四章第6節)。世人有句話說:人是「天生地養」的。人因有這樣尊貴、榮耀的身分,所以才能稱為「萬物之靈」。既然這樣,我們人類最悠久太初的祖宗就是天上獨一真神──天父。故此,凡是敬拜祖宗的人,除追念先人的功德外,只要敬拜天父真神就夠了。聖經告訴我們:「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真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十三章第13節)。
王鴛鴦 ,1979年受洗歸主,現屬真耶穌教會中和教會。她為了買雙鞋而誤中邪術,從此精神恍惚,無法操持家務;雖經醫生、術士的治療、施法,仍無法痊癒。在偶然的機會中,蒙人引介得入真教會,藉著同靈的代禱,病況逐日好轉,如今,全家蒙恩生活在神的愛中。
誤中邪術
1974年,當我產下四女後,因做月子不能外出,心裏很悶。因此,在「月子」滿之前一天,即迫不及待的回娘家石碇鄉;過了兩夜,再坐車回北投夫家。當車子行經士林時,我想士林是個鬧區,可下來看看,順便在夜市地攤買雙鞋。
翻找了半天,終於找到一雙滿意的鞋,問老闆(是男的)價錢,他說:三百元,我覺得太貴了,就出價二百元,他不賣。後來買鞋的人漸多,老闆就轉而招呼別人,我猶蹲在地上,愛不釋手的摸鞋子,希望老闆能減價。等老闆忙完了,我再度向他說:「二百元好了。」老闆一聲不語,接過我的鞋子,用報紙包好,說聲:「好啦!賣妳了!」然後將鞋子遞過來給我,就在遞過來時,順手在我大腿上拍了一下,我很高興的接過來,自認買到便宜貨,就拎著鞋子搭車回北投。
上車不久,突然覺得頭暈暈的,心裏很不舒服,似乎整個心要掉下來似的,且眼一閉,即浮上那賣鞋男人的模樣,心神恍惚不定;下車後,迷迷糊糊的走入家裏。
回家後,臉已鐵青又難看,且一閉上眼,賣鞋男人的模樣即很清楚的浮在眼前,並有一股奇異的力量在催逼我,「妳要去找那賣鞋的!你要去找那賣鞋的!」當夜,即嚇得不敢閉眼。
自此,每天即生活在此掙扎中,連家事也不會做了,丈夫看我神情恍惚,披頭散髮,精神不好,他以為我是一連生四個女兒,心情不好,即安慰我,不要這樣子,女孩也一樣好呀!但他安慰錯了,我並不是為此難過呀!
後來,本在市政府清潔處當小職員的丈夫,也請假在家帶小孩,做家事了。因我整天呆坐,什麼事也不會做。鄰居們知道我的情形後,即說:「妳被賣鞋的嚇到了!妳只要去找到他,向他要一塊衣角,回來燒成灰,煮了吃,病就會好!」
所以,丈夫即陪我再到士林街上找那賣鞋的,找了半天,找到那賣鞋的攤位,卻不是那賣鞋的男人。後來一探聽,才知那賣鞋的心很壞,用此邪術不知害多少人了。
遍尋醫治
既找不到,就回家了。回來後,丈夫愈想愈火大,就叫我將那鞋子拿出來,用菜刀將其剁碎,並用火燒掉;但如此做後,我的病也沒好,反而更形嚴重。逼不得已,丈夫也帶我去看精神料,一家看過一家,也是沒用,因這是邪術,是魔鬼病呀!於是轉而開始找偶像,偶像一個找過一個也沒用。後來人家介紹說台西有個壇很靈,丈夫為了要我的病早日好轉,將孩子送回娘家,親自送我去台西。那行邪術的人,畫了很多符,燒成灰煮成符水讓我喝,並用符水噴我;且將我們夫婦
關在一小房間,整天用香火燻我們,一連燻了幾天。我們一直想吐,很難過,丈夫就說:「我受不了了,再這樣下去,妳不會死,我這個沒病的卻快死了。」於是,就趕快再回北投家。
從發病至台西燻香回來,剛好兩個月整,家裏平常的積蓄全花光,再沒錢找醫生、問偶像了,就整天不出門,丈夫也請假在家做家事。
相信耶穌
未發病前,去菜市場買菜時,常到一麵攤上吃麵,久了也跟老闆娘很熟,那老闆娘也納悶我為何這麼久沒去吃麵。有一天,我神情恍惚的走到菜市場,正好被老闆娘看到,她馬上拉住我說:「唉!紀太太,妳怎麼搞的,這麼久沒出來,怎麼變成這副樣子,又瘦又憔悴,發生什麼事嗎?」我就將經過一五一十的告訴她。
她馬上說:「妳去信耶穌好了,我有一個親戚常來我這邊玩,他是真耶穌教會的,妳把地址留給我,我叫他帶妳去信,並請教會的人代禱。」我將地址留下後,就滿懷希望的回家等待。
誰知我和丈夫等了一個星期,都未見人影,後來等不及了,丈夫就親自跑去找麵攤老闆娘。原來那位親戚這幾天都沒來,但老闆娘答應要請他來找我們。
過了兩天,老闆娘的親戚果然帶教會的人來看我。當他們來時,我正好坐在門前低頭沉思,那模樣也讓初見的他們嚇一跳。問了經過後,他們勉勵我信靠主耶穌;我們當時已走投無路了,就決心相信。他們幫助代禱後說:明天就是安息日,你們要來聚會。
第二天我們果真去聚會。教會同靈迫切替我代禱,我自己也認真禱告。不久,我的病即一天好似一天,後來,也能正常操作家事,照顧小孩。從此得到平安,一家六口都受洗歸入主名,信主以後,我又產下一子,是男孩子。後來主還賜福予我們,本是在北投租屋,現已在中和買到房子,並定居下來,現屬中和教會的信徒。
信耶穌的平安和福氣是未信主的人所不能體會到的,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和我一樣找到真正的平安和福氣,願一切榮耀歸與天上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