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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信家庭 > 喜信福音>信仰入門-真道提要問答
書名:真道提要問答
作者:郭子嚴 編者
發行: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初版日期:1954年4月
第四章 聖經
一、聖經在世界上居什麼地位? 上一節 下一節
答:聖經在全世界上,是一本最有權威的書。今天聖經已經全部或局部被譯成一千多種的語言與文字。在一年中,印出來的聖經,有數千萬本之多,而且逐年增加,可說沒有一本別的書可與聖經相比。我們認為這是奇蹟。
二、聖經為什麼在世界上流傳如此廣大? 上一節 下一節
答:因為神要用文字向世人啟示,使人人都能明白神的旨意和作為,以及宇宙與人生的原委和結局。神用文字的啟示,是神偉大奇妙的作為。神既與全世界人類有密切的關係,所以聖經的流傳也是普世性的。真所謂:『祂的量帶通遍天下,祂的言語傳到地極(詩十九4)。
三、聖經對於世人最重要的作用是什麼? 上一節 下一節
答:『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5-16)。它是世人信仰的嚮導,天路之明燈,並不是徒供人作文學的欣賞,歷史的考據,哲理的虛談而已。聖經最重要的三大作用是:

1.使人歸正:許多人『離棄正路,就走差了』(彼後二15)。真神說:『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箴一23)。『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那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耶六16)。『他們若是站在我的會中,我必使我的百姓聽我的話,又使他們回頭離開惡道,和他們所行的惡』(耶二十三22)。這就是神用聖經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歸正(徒十七30,三19)。

2.使人學義:『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五6)。這義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22)。『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人信靠耶穌基督白白稱義之後,還要受聖經的教導,學習仁義的道理(來五12-13);『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7)。

3.使人得救:主耶穌說:『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約五34)。神在聖經上向我們所說的話,目的就是叫我們得救。主又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約八51)。『這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一21)。『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5)。
四、聖經是人寫作的,何以說是神的話呢? 上一節 下一節
答:聖經雖是由人寫作,但這些人是受神的靈感動和引導,所以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太二十二31)。因此,其中的奇妙、活潑、偉大、堅定、豐富、奧秘、真實之處,遠超過人類所有的智能之上。若非神所默示,任何人絕對不能寫這樣有權威的書,『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這話即是神的道,查考聖經,就是要曉得這道(徒十七11)。
五、聖經的文字就是神的道嗎? 上一節 下一節
答:文字只是記載神的道,是表達和流傳的工具。沒有人類文字之先,就有神的道了。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一2),亦稱為『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這道必須成為肉身的具體顯現,使世人可以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住在我們中間,將這道的永遠生命賜給世人(約壹一1-2)。另一方面,在道成為肉身之前後,先在舊約書上預言,又在新約書上證實,使後世人對道成肉身所成就的事,藉著文字得以明白(提前二4-5)。這些事不但有先知更確實的預言(彼後一19),且經傳道者詳細的考察,然後按次序寫給我們,使我們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3-4)。
六、神用什麼方法,將祂的話成為聖經? 上一節 下一節
答:神將聖言交託猶太人(羅三1-2,九4),他們是神的選民,世界上沒有其他民族,能像他們聽見神說話的聲音(申四33、36)。所以聖經的寫作者,多是猶太人,他們領受了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徒七38),其領受的來源和方法如下:

1.神像摩西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民十二7-8)。
2.神親手用指頭寫字在石版上(出三十一15;申十2)。
3.神用聲音與先知說話(王上十九12-13;撒上三10)。
4.神自天發聲音從雲彩裡出來指示人(太三17;路九35;約十二28、30)。
5.神差遣天使傳言(但九21;路一11;來二2)。
6.神在夢中及異象啟事(民十二6;太一20;林後十二1、4)。
7.神藉聖靈感動默示先知及使徒口傳筆寫(撒下二十三2;彼後一21;啟一19)。
8.神直接差兒子耶穌來說祂的話(約三34,八26,十二49-50)。
七、聖經的內容,全是神的話麼? 上一節 下一節
答:聖經不僅是神的『語錄』,也是史事的『記錄』。所以也有許多是人自己說的(但十12),和天使說的話(路二13;啟二十二8-9)也有撒旦說的(伯二4)。不過聖經中清楚地記載各種的語類,使我們一看就分別出來。例如,神對亞當說:『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撒旦卻否認說:『你們不一定死。』『神豈是真說?』神對人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祂』。撒旦卻說:『你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你。』這是很明顯的對照。撒但反對神的話,叫人對聖經發生懷疑不信,這是牠最得意的教授法。牠也會利用人做出口,說出假冒為善的話(太十六23;徒十六16-17),也會借用聖經的話,增減曲解,向人誘惑(太三6;林後十一3),這是必須知所分辨,免得中了撒旦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弗四14)。
八、全部聖經寫成的時間,經過多少年? 上一節 下一節
答:由摩西所寫的第一卷『創世記』,到約翰所寫最後一卷『啟示錄』,中間相隔約有一千五百年之久。四十個不同時代地點的人,他們寫出來的各卷,應該是不能和諧的。可是奇妙得很,聖經一書頭尾連貫,極有系統,不約而合,如同出於一個意志在指揮著全書的編寫,這意志無疑是出於永恆的神所啟示(啟一1)。
九、聖經分為新舊兩約,其中心何在? 上一節 下一節
答:全書分新舊兩約,共66卷。舊約39卷,是耶穌降生前所寫,每卷中都有預言或預表暗示耶穌是神的兒子,並要降世救人。新約27卷,是記載耶穌降生的事蹟、教訓,以及聖靈在教會的工作,並預言以後將要成的事。新舊約的中心點,就是主耶穌基督。所以祂說:『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十四44)。
十、舊約39卷,其內容性質如何劃分? 上一節 下一節
答:舊約可分為『律法』、『歷史』、『詩歌』、『預言』四類:

1.『律法』又稱『摩西五經』,即簡稱『創、出、利、民、申』5卷,其中多是律法、禮儀、律例、典章,創世記是上古時代的歷史。
2.『歷史』共12卷,簡稱『書、士、得、撒上、撒下、王上、王下、代上、代下、拉、尼、斯』。
3.『詩歌』5卷,簡稱『伯、詩、箴、傳、歌』。
4.『預言』(即先知書)共17卷,簡稱『賽、耶、哀、結、但、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
十一、新約27卷,其內容性質如何劃分? 上一節 下一節
答:新約可分為『福音』、『歷史』、『書信』、『預言』四類:

1.『福音』4卷,及『馬太、馬可、路加、約翰』。這是主耶穌在世的傳記。
2.『歷史』1卷,即『使徒行傳』。此書是聖靈接續耶穌工作的記錄,也是新約真教會的發源史。
3.『書信』21卷,簡稱『羅、林前、林後、加、弗、腓、西、帖前、帖後、提前、提後、多、門、來、雅、彼前、彼後、約壹、約貳、約參、猶』。
4.『預言』1卷,即『啟示錄』。
十二、聖經的原本,是用什麼文字寫的? 上一節 下一節
答:舊約用希伯來文寫,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這就是原文的聖經。原文抄本仍保留在世界上,作為許多學者翻譯的根據。因為原文是神的靈感動祂的僕人直接寫出來的字句,又由很多熟悉原文意義的學者轉譯為各種語文。現在中國通行的是國語和合譯本聖經,譯意相當正確,文字也優美。此外還有其他新譯本,也值得參考,可以對照並啟發瞭解原文的真義。
十三、我們對聖經應具有怎樣的信心? 上一節 下一節
答:基督徒必須相信聖經是完全沒有錯誤的,因為它是神所默示的話,神的話是極其精煉(詩一一九140),沒有一句不帶著能力的(路一37),不能增添也不能減少(啟二十二18-19)。主耶穌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因此,必須完全相信、並接受其中全部的神的話語,不可因為不適合世界人意的標準,便妄自取消其中超然的特質,或強解其中奧秘的靈意(彼後三16)。應當虛心求主開我們的心竅,能明白聖經(路二十四45);並祈求聖靈指示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因為字句是叫人死,靈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
十四、聖經對於世人所發生的能力是怎樣的? 上一節 下一節
答:『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聖經對於世人所發生的能力,約有下列的功效:

1.聖經是鏡子,能照出人的罪惡醜態(加三22;雅一23),使人知道自己是罪人(羅三20)。
2.聖經是利刃,能刺入人的靈魂與骨髓,剖開人的剛性(來四12)。
3.聖經是打碎磐石的大錘(耶二十三29),使人剛硬的心被擊破。
4.聖經是火,『我必使我的話,在你口中為火,使他們為柴,這火便將他們澆滅。』(耶五14,二十三29)
5.聖經是不能壞的種子(彼前一23);撒人心田,生長結實(太十三23)。
6.聖經是靈魂生命的食物(耶十五16;來五14),和靈奶(彼前二2)。
7.聖經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130)。
8.聖經是醫治心靈全體的良藥(箴四20、22)。
9.聖經是洗淨玷污瑕疵的清水(約十五6;來十22)。
10.聖經是致勝魔靈的寶劍(弗六17)。
十五、聖經中的『律法』,其性質和作用,有什麼區別? 上一節 下一節
答:舊約的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約一17),從西乃山開始(出十九章)。到了新約,耶穌基督降世,就開始了恩典時代的新紀元,所以舊約的律法,因其內容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存廢(路十六17;來七18)。『律法』是總名稱,其中包括『誡命』、『典章』、『律例』,這三種原素組成了律法,分析起來是不同的:

1.誡命(道德性的):即十條誡命(出二十1-17),是律法的最高的標準,是一點一畫不能廢的(太五17-18),即不受時地的限制。
2.典章(禮儀性的):是管理當時以色列人社會生活的規則,立定百姓彼此的關係和權利(出二十一1,二十四11)。
3.律例(宗教性的):是規定以色列人敬神事神的宗教生活(出二十四11,三十一18),以後即成為猶太教的教條和規例(加一14;徒二十八17)。
十六、神的十條誡命是什麼? 上一節 下一節
答: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不可跪拜那些像。』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第四誡:『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
第六誡:『不可殺人。』
第七誡:『不可姦淫。』
第八誡:『不可偷盜。』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誡:『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
十七、十條誡命中哪一條最大,其總意是什麼? 上一節 下一節
答:一至四條是屬於愛神的本分,五至十條是屬於愛人的本分,可歸納為二,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30)。『這兩條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5-40);『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人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11)。
十八、信耶穌的人,對於神的誡命,有什麼責任? 上一節 下一節
答:信耶穌的人,已經因信稱義,由恩得救,乃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這樣,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羅六15)。『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三31)。所以,基督徒對於神的十條誡命,應該把它當作『自由的律法』來堅固它(雅一25);又當作『至尊的律法』來成全它(雅二8);『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4)。凡真正的聖徒,他們必遵守神的誡命,和耶穌的真道(啟十四12)。
十九、如何才能解釋聖經上屬靈的事? 上一節 下一節
答:聖經既是神的靈所默示的,也只有領受神的靈的人才能明白並解釋它。『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2-13)。所以屬靈的基督徒,不要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聖經上屬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就動搖了對於聖經的信念。基督徒之所以能完全信服並明白聖經的真理,也不是他們自己有特殊的理解能力,實有賴於聖靈的指教(約十四26)。所以,屬血氣人之不領會,是理所當然的。惟其如此,越發顯明神樂意用人所當為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21)。
二十、聖經在歷代以來,曾否受人的反對和摧殘? 上一節 下一節
答:歷代以來,聖經不斷感化人心,指示光明。年代不能淹沒其流傳,時間不能折磨其光彩,暴力不能毀滅,咒詛不能損害。三千年中,世界上沒有一本書,能像聖經如此堅強壯大,就是將來也沒有。許多不信神的人,或想毀滅聖經,或禁人閱讀聖經,神一個一個的使他們失敗。在一百多年前,有一個有名的法國反對宗教者名叫福爾推,他說聖經有一日必會消滅,但今天他的家址已經被改作聖經的倉庫了。我們便瞭解神大能的手在保護著聖經,因為祂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十8)。『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可十三31)。可見聖經的地位是何等的堅固了。
二十一、聖經上所寫的『記事』、『教訓』、『預言』,對人有什麼作用? 上一節 下一節
答:
1.記事部份:﹙1﹚叫人相信:『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2﹚是作人鑑戒:『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而跌倒了』(來四11)。『免得先知書上所說的臨到你們。』(徒十三40-41)。

2.教訓部份:『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教訓的目的是:『勸化人』(多一9)、『造就人』(林前十四26)、『提醒人』(彼後一12)、『堅固人』(西二7)、『勉勵人』(帖前四1)、『保守人』(約貳9)、『滋潤人』(申三十二2)。主耶穌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基督徒恆心遵守聖經上的教訓,是極重要的。

3.預言部份:預言就是把『將來必成的事寫出來』。舊約的預言,很多已經應驗了,最大的事,就是耶穌降生、受死、復活的情形;這些話先知預言在幾百年之前,都已一一應驗,這是基督徒週知的事實。此外,舊約預言已應驗的部份略舉如下:
(1)關於推羅的預言(結二十六12)。
(2)關於埃及的預言(結三十14-16;賽十九5-8)。
(3)關於以東的預言(俄18;結二十五13)。
(4)關於巴比倫的預言(賽十三20-21,十四25;耶五十25-35)。
(5)關於非利士的預言(番二5)。
(6)關於帕勒斯坦的預言(申二十九28;彌一6,三12)。
(7)關於猶太國的預言(賽六9-12;申二十八64;利二十六44;耶九19)。
(8)關於世界歷史的預言(但二、七、八各章中之異象)。

新約中也有不少預言,有的已應驗了,有的正在應驗中。還有許多在將來必要應驗。這是信神的人所公認的。因為惟有真神才能夠:『指示我們來必遇的事,說明先前的是什麼事,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賽四十一22)。
二十二、傳道者對於聖經應具有什麼態度? 上一節 下一節
答:
1.所說的應與聖經相符(賽八20)。
2.經上指著耶穌的話,要講解明白(路二十四27)。
3.從經上對人傳講耶穌(徒八35)。
4.本著聖經解陳明基督(徒十七2-3)。
5.按著神的聖言講道(提後四11)。
6.按正義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7.不傳是而又非的道(林後一18)。
二十三、信徒學習真道,對於聖經應具有什麼態度? 上一節 下一節
答:
1.天天的查考(徒十七11)。
2.時時的誦讀(書一8;詩一一九43)。
3.深深的默想(詩一一九15、99)。
4.切切的禱告(詩一一九125;弗一17)。
5.常常的聽問(路二46;徒八31)。
6.多多的引證(路二十三29-33)。
7.一一的實行(太七24;雅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