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的正確日期,一直以來是基督教派研究的對象,甚至是辯論的重點。尤其在「星期日作禮拜」,更是普遍大眾既有的印象。因此,對於遵守星期六為聖日的真耶穌教會,更是引起極大的好奇或不解。但,當我們一切回歸《聖經》的教訓和記載,即可明白--主耶穌的復活是七日的第一日,即今之星期日,所以安息日是今之星期六。希望藉著本篇的說明,讓您對於「安息日」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幸運草 摘要)
信主耶穌的人,有的於星期日做禮拜,有的在星期六守安息。這個不同的守法,已經成了每個時代之教會的研究對象了。按兩方的發表,各有其根據和理由,使人難得取捨。
原來「真理」不一定論得合乎聖經,人就會信服的(約翰福音八章40節);照樣,守安息日的問題,也不是靠著辯論就能得著解決的,惟有虛心的人受聖靈的啟示才能明白(約翰福音十六章13節)。茲依據聖經與歷史,略論有關星期日與安息日的問題,願主賜我們有智慧,選擇當走的道路。
一、安息日的由來
1.在創世之時設立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萬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世記二章1-3節)。這一段經文,給我們指示安息日的由來。神造萬物的工,是於六日之間完成,就定「第七日」,為「安息日」為「聖日」,與其他的日子分別為聖,特別「賜福」與此日。
2.在汛的曠野再指示出來
自亞當犯罪之後,聖經沒有再提起安息日的事。及至以色列人出了埃及,第二個月十五日來到汛的曠野(出埃及記十六章1節),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出埃及記十六章23節)。
這樣看來,摩西未得神的指示之前,好像不知道那一天是安息日。神賜安息日給他們,是要他們:「向耶和華守這日」,然而他們卻不肯享受神的賜福,在第七日仍有人出去找食物(出埃及記十六章25-30節)
3.在西乃山列入十誡
以色列人到了西乃山之時,神親自用指頭寫十誡給他們(申命記九章10節),把守安息日的命令列入,更顯明紀念安息日的緊要。原文如下:「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二十章8-11節)。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不以安息日為聖,雖屢次受了神的警告仍不回頭(耶利米書十七章21-23節)。因此,神就使巴比倫王來攻擊他們,殺了他們,燒毀神的殿與城內的宮殿。又把剩下的擄到巴比倫去,在那裏作僕婢(耶利米書十七章27節;歷代志下三十六章17-21節)。
滿了神所預定的七十年之時,神就激動波斯王古列,使他下詔,准許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歷代志下三十六章22-23節)。事後尼希米嚴令百姓遵守安息日(尼希米記十三章15-22節)。從那個時候,猶太人守著安息日一直到使徒時代,並沒有間斷過(使徒行傳十五章21節)。
二、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
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馬可福音二章27節),目的是要使人得到益處。
1.使人記念神造天地物萬之工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二十章8-11節),第七日的由來,乃是根據六日中創造之工的成就,安息日就是神創造的紀念日,啟示著造物主的存在。倘若人類能一代又一代的相繼紀念安息日,就不致忘記真神,而去認偶像為主。所以神要人守這日,使人知道耶和華是天地的主宰(以西結書二十章20節)
2.使人得到身心的安息
神說:「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2節)。亞當在伊甸園中的生活,是聖潔的,快樂的,但不是遊手好閒。神是「使他修理看守」(創世記二章15節),又交託治理全地的責任(創世記一章28節)。
既有工作,必需休息,因為人是從塵土受造出來的。神為愛世人,體貼他們的軟弱,特定安息日,要使他們在此日享受身心的休息。卻不使人因守安息而生活發生困難(出埃及記十六章29節),因為神賜福與此日(創世記二章3節)。
3.使人紀念神的救恩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命記五章15節)。人很容易忘記神的恩愛,所以神要以色列人遵守安息日,在此日特別紀念神拯救他們的祖先脫離了埃及的轄制,得享自由之大恩。
今日的我們,也當守安息日以紀念神的救贖。因為我們蒙神的愛,靠著主耶穌的寶血,罪得赦免,從罪裡釋放(羅馬書六章18節),得以自由,不再作罪之奴僕(加拉太書五章1節;約翰福音八章34節)。正如以色列人從黑暗的權勢裡被救出來一樣(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
4.使人知道神是叫人成聖的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聖的。」(以西結書二十章12節)。神於創世之時,賜福給第七日,且定為「聖日」(創世記二章3節),使其與一般的日子不同。
不要祂的百姓於此日作俗事(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3、14節),要將此日分別為聖,與神靈交,聚集受教,追求聖潔。因為神是聖潔的,人非聖潔,不能見主(彼得前書一章15節;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並且使人知道只有主才能叫人成聖(希伯來書十章10、14節)。
5.使人仰望天國的安息
第七日的安息,深具「預表性」。預表著完成這世界的工作之後,神要使祂的子民得享天國的永息。聖經明說:「這樣看來,就有一個安息日式的安息,為神的子民保留著了。因為進入神之安息的人,就歇了他的工而安息了。」(希伯來書四章9、10節。呂振中氏譯)。
這世間並無安息之地,人生是勞苦與愁煩的連續(詩篇九十篇10節)。我們既得應許能進入祂的安息,就當存著感謝的心,在世謹守聖日,並仰望將來永遠的真安息(希伯來書四章1節)
三、初期教會是否守著七日的第一日?
安息日是第七日(創世記二章1-3節);主耶穌的復活是七日的第一日,即今之星期日,所以安息日是今之星期六(參考:路加福音二十三章56-二十四章1、2節)。安息日既是星期六,為何許多教會都守著星期日呢?其理由是:
1.四福音特別記明「七日的第一日」共有六處
他們根據那六節經句說,主耶穌有意要門徒以「七日的第一日」代替「安息日」,且門徒也開始於「第一日」聚會,慶祝主的復活了。但考查: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一節,馬可福音十六章第二節和第九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一節,約翰福音二十章一節,那五節經句的「七日的第一日」,是記載在那日發現主已復活的事實,為了證明主死後第三天復活之應驗而已。
約翰福音二十章十九節,主在「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顯現,也不能作為主要使徒改作守安息日的根據。因為主的顯現是在晚上,又不只在「第一日」,聖經明明說:「過了八日」又顯現(約翰福音二十章26節)。既是於第一日顯現後,過了八日再顯現,那一次的顯現就不是在第一日了。
那日-第一日-晚上,門徒在一起,有人解為,這就是門徒已經改在第一日做禮拜,紀念主之復活的證明。但於第一日顯現之後,門徒中且有人不信主的復活(約翰福音二十章25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7節),怎能說,門徒已經同心在第一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了呢?
2.根據使徒行傳二十章7節
他們說:保羅那時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可見當時他們是守七日的第一日的。這裡所持的理由,更不充分。第一、當時擘餅聚會並不是限於某一日的,甚至天天在殿裏,在家中擘餅聚會(使徒行傳二章42、46節)。
第二、這次的聚會是在夜間舉行的,不是白天的聚會,因為經上說:「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使徒行傳二十章8節)。且保羅「直講到半夜」。第三、保羅為甚麼要在此時舉行聚會呢?因為「保羅次日要起行」的緣故,是別離的聚會。何能以此為更改安息日的證據呢?
3.根據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節
「每逢七日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並非指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到禮拜堂去奉獻。乃是叫他們在第一日,把前個安息所得而要奉獻的部分抽出來「留著」,免得保羅來時現湊。
以上所舉八處的經句,雖然記在「七日的第一日」,但都不能作為使徒廢去守「安息日」的根據。如果當時使徒廢掉安息日,這是一件大事,聖經應該有明確的記載,如同使徒力爭不必受割禮那樣清楚的指示(使徒行傳十五章10節)。
但新約聖經不但沒有提及安息日應隨割禮而俱廢,相反的,作為教會柱石的雅各,在當時卻證實說:「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誦讀。」(使徒行傳十五章21節);所謂「從古以來」即指從古一直到使徒時代。可見守安息日在使徒時代的教會,是絕對沒有異議的了。以外邦大使徒保羅為證:
(1)保羅和巴拿巴在安堤阿
「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到了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使徒行傳十三章14、15、44節)。
(2)保羅和西拉在腓利比
「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裡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聚會的婦女講道 」(使徒行傳十六章13節)
(3)保羅和西拉在帖撒羅尼迦
「在那裡有猶太人大會堂,保羅照他素來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使徒行傳十七章1、2節)
(4)保羅在哥林多
「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使徒行傳十八章4節)。
據此可見,在主復活之後的使徒守安息日是照自己素常的規矩,並不是專為猶太人而守的。他們一方面為著自己守安息日,一方面也在這日對猶太人辯論真道。
四、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嗎?
守星期日的人,根據「七日的第一日」之經句以外,還以下列幾點理由,主張基督徒不必跟猶太人遵守安息日。
1.安息日是賜給猶太人的,與基督徒無關。
查真神所以將安息日再指示猶太人(出埃記十六章23節),是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要藉著他們傳達神的旨意。(羅馬書三章1、2節)。原來安息日設立,是在第一代人類之時,如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馬可福音二章27節),是在第六日神造人之後,就制定了(創世記二章1-3節)。
安息日既然是為「人」豈只指著猶太人嗎?況且設立當初並沒有猶太人。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之一,是要人紀念祂創造之工。神豈獨為猶太人之神?外邦人豈可不必紀念造物的主嗎?(傳道書十二章1、13節;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
聖經指示說:「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祂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約的人。」(以賽亞書五十六章6、7節);可見凡是「人」而歸向安息之主的,都有權享受安息日的恩典(馬可福音二章28節;以賽亞書五十六章2-5節)。
2.基督徒既靠恩得救,就無須守十誡
得救不是靠著守律法,乃是憑著主的血,藉著人的信,這話是絕對可信的(羅馬書三章28、25節)。但在恩典之下的人,並不能因信而可以廢去神的誡命,或隨便去犯罪,更是要堅固律法(羅馬書三章31節;六章15節)。
主曾回答那個提出「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的人,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十誡。」(馬太福音十九章16-19節);使徒保羅也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哥林多前書七章19節)。
啟示錄十一章十九節記載:「神的殿中顯出祂的約櫃。」約櫃裡本來放著寫著十條誡命的二塊石版,(出埃及記二十五章21節;列王記上八章9節)表明神在末世仍要根據十誡審判世人。又在十二章十七節、十四章十二節提明神的兒女都守著誡命。
我們要分明,律法上的規條,主已藉著十字架,把他撤去了(歌羅西書二章14、16節;以弗所書二章15節;希伯來書九章10節),所以基督徒無需再守。可是十誡是不可廢去的,乃是要靠著聖靈,守得比在律法之下的更完全(馬太福音五章17、18、21-28節)。若偏要去犯,經上說:「凡遵守全律法的-在此指十誡-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怎能逃避神的審判呢!(雅各書二章10、11節)(摘自《生命之道》,1967年3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安息日問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