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謝順道等
發行: 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
類別: 福音小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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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小冊第14號 創造新天地

創造新天地

聖靈改變了我 江清課

在神,凡事都能! 歐偉仁

 
 

在神,凡事都能! 歐偉仁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小弟歐偉仁,現屬景美教會信徒,目前擔任三軍總醫院病理部住院醫生。以下是內人許雅如與小弟的見證,願一切榮耀都歸於天上的父,阿們。

新婚妻子的惡耗

1995年9月16日三點,小弟接到岳父來電說:「偉仁,雅如在往教會的途中出了車禍,人在敏盛醫院,你趕快去...」霎時間從頭皮到腳底都冰冷了,趕忙請教會幫忙代禱,總務負責人官大哥便載我趕往醫院。

病情不樂觀

雅如騎機車被一部車速極快的聯結式貨櫃車撞倒。她原本被送到敏盛醫院加護病房,昏迷不醒,不斷抽搐,後來決定轉送離家較近的臺北三軍總醫院。當天八點,作了電腦斷層後,出血情形暫時沒有惡化。清晨五點,雅如再度被送入開刀房,主治醫生表示,語言發動中樞與語言理解中樞的地方被撞爛,已經切除了;還有左前方管理肢體的區域嚴重出血,切除與否讓主治醫生陷入兩難:切除,一定造成將來無法運動;不切除,沒辦法保證會恢復到什麼地步。最後決定暫時保留,以後再作處理。

由於腦部腫脹,顱腔空間有限,必須提供膨脹空間,所以把左前方頭蓋骨取下置入腹部皮下組織中,預計三個月以後再取出植回。正常人腦壓大約是10毫米汞柱以下,可是她的腦壓一直保持在30以上,這表示雅如的腦部仍舊腫脹得厲害,而且腦部不斷地向頭蓋骨擠壓,損害也不斷進行著。頭上纏滿紗布,沒有意識,也沒有反射動作,左眼向外側偏邪,降腦壓藥物也只能維持一段很短的時間。主治大夫說,實在不樂觀,有可能會醒,就算能醒,不會說話,不能理解別人的話……

神的憐憫與人的代求

雅如大四(1995年1月22日)就嫁給小弟了。她那時正在桃園龜山的龜山國中當實習老師,沒想到剛去兩個禮拜就出了車禍,活是活下來了,但能不能醒,沒有人知道;醒來之後剩下多少記憶,更沒有人知道。我們兩家都在神的面前流淚痛哭,祈求施恩憐憫,垂聽我們的禱告。

車禍第五天(1995年9月21日),雅如醒了。那時岳父正好在旁邊,她的第一句話是:「爸爸,媽媽呢?」讓岳父的眼淚不自主地流了下來。可是後來的表現卻不甚理想:不認識弟弟妹妹,不認識大學四年的室友,就連我的名字也說不上來。她時時喃喃自語,辭不達意,一直想拔身上的管子,頭上的兩根管子、動脈注射管、氣管插管……等,全都讓她拔光了。由於沒有管子連在機器監測,而且看起來狀況不錯,所以在第九天,轉到普通病房。

在普通病房的日子更是令人滿心感謝。每天去看她,都可以發現下午比早上進步,今天比昨天進步。但魔鬼曾在這期間攪擾我們,幫她禱告的時候,她用手推開我們,說:「好吵喔!你們在說什麼啦!走開啦,不要啦!」然後吼叫,對我們發脾氣。我們奉主耶穌聖名趕鬼,之後就不再吵鬧。

由於狀況穩定,而且恢復情形令人十分驚訝,於是主治大夫准許我們出院。10月9日出院,10月10日景美教會舉開靈恩佈道會,雅如已經可以坐在會堂裡聽道,而且一直聽到結束。事發至今,才23天而已。

亞伯拉罕從祭壇帶回他的兒子,我也從三軍總醫院帶回妻子,曾經以為失去了,卻像是從死裡復活一般。

出院後我們持續回到三軍總醫院神經外科門診追蹤,並到復健科進行語言復健,結果都頗令主治醫師滿意。原本要三個月以上時間才能把頭骨植回原處,後來又表示恢復情形良好,要在11月進行;卻又因為主治大夫出國開會,手術延至12月。12月14日頭蓋骨植回原處,五天之後出院。持續的恢復,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祝福我們,也都對於雅如的情況感謝神。

來自主耶穌的愛

案子在地檢署審理時,貨櫃司機拼命否認撞倒雅如,可是我們拜訪目擊證人並錄下錄音帶,都確定貨櫃司機開著貨櫃車飆車,撞倒雅如時曾經停下,但隨即又加油意圖逃逸,才被路人圍下,要求司機送醫。對方所屬公司在桃園地區財大勢大,一直很擔心「法律萬條,不值黃金一條」的情形發生,感謝主的恩典,安排一位年輕、聰明、富正義感的檢察官給我們,他也相信我們所提供的證據,認定確實是對方將雅如撞倒,如果對方司機再意圖狡辯,他將要向法官從嚴求刑。這場官司,我們勝券在握。

1996年3月8日開第三次偵察庭,小弟決定撤銷告訴,並放棄所有賠償。「這半年來,我們控告對方不應該開著貨櫃車在市區飆車,更不應該撞倒我的妻子。」小弟站在地檢署第一偵察庭裡,時間是上午9點40分:「無時無刻所想的,就是如何置對方於死地,如何要求賠償,如何要對方吐出更多的錢。可是看到拙荊的恢復,實在是超乎人所能想像。看見貨櫃司機的子女幼小,實在不忍心看他妻離子散,使其子女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我們都是基督徒,主耶穌也不希望我們這麼做。」檢察官、書記官、法警、對方都在靜靜地聽小弟陳述,「如今耶穌基督的恩典在我們的身上,敝人與家屬都相信祂的恩典一定持續與我們同在,讓拙荊恢復更加完全,因此決定撤銷告訴,懇請庭上允許。」說完便向對方伸出手,因為小弟已經決定原諒他(馬太福音六章第14節、十八章第35節;以弗所書四章第32節;歌羅西書三章第13節)。

原本擔心癲癇、頭痛、噁心、嘔吐、手腳痲痹或臉歪嘴斜等等常見的後遺症,可是他什麼症狀都沒有。星期日下午可以去爬山,恢復以前彈琴的水準,記憶力也逐漸恢復,每天晚上還聽英文廣播。更重要的,當我們撤消告訴後,無意間發現雅如的語言又進了一步,喃喃自語的情形已不復見到,可以用百分之百的恢復來形容。原來主的恩典不僅只於聖經所寫,祂的慈愛確實與我們同在,使雅如重新開始她的生命,也擦去我們的仇恨與遺憾,而這些都不是金錢賠償所能取代的。三月初已辦妥復學手續,將於85年9月開始補行未完成的大五實習,民國86年取得教師資格。

願一切的榮耀都歸於天上的父,阿們。

馬太福音六章第14節說: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
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親愛的慕道朋友:
饒恕能帶來心靈的快樂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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