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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說,我來了

作者/丁德周|類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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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來十9)。
一、除去在先的──律法
1.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約一17上)。
2.律法是要把世人圈在罪中(羅三9,四15)。
3.律法的功用只在使人知罪(羅三20;加三24)。
4.按律法獻祭斷不能除罪(來十3-4)。
5.更不能因行律法而得生(加三11)。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路十六16)。
二、立定在後的──恩典
1.律法本是後事的影兒(來十1)──基督乃實體。
2.恩典是由主耶穌而來(約一17;來十5)。
3.主來到是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四4-5)。
4.主一次獻上便叫那人成聖的人永遠安全(來十10-14;林前六11)。
5.從此我們是在祂的恩典之下了(羅六14)。
△在恩典之下的人不可再犯罪(羅六15;來十26-27,六4-6)。
結論:不可徒受主恩(林後六1),當感恩圖報(詩一一六12)。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丁德周  #福音  #靈糧集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