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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必點著我的燈

作者/侯水源|類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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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詩十八28
一、目的
1.為使我全身光明(路十一36)。
──全然成聖(帖前五23-24)。
2.為尋找失銀(路十四8-10)。
──引人歸主(徒二十六18)。
3.為榮耀主名(太五16)。
──宣揚主的美德(彼前二9)。
二、方法:
1.賜聖靈充滿我(羅八1-2),如燈光滿油。
──感動成聖(帖後二13;羅十五16)。
2.以愛激勵我(林後五13-15),如火點燃。──愛主更深(約二十一15-19)。
3.賜下屬靈的恩賜給我(林前十二7-11)。
──如火挑旺(提後一6)。
結論:當追求那更大的恩賜(林前十二31),使燈光更旺,廣照四方(徒一8)。──水源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5》,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侯水源  #福音  #靈糧集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