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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遺訓之三除耶和華別無他神──十誡之一

作者/陳勝全|類別/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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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除了我(耶和華)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五7)。
一、獨一的神
1、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
2、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是獨一無二的,祂的名也是獨一無二的(亞十四9)。 3、耶穌說: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可十二29)。
4、認識你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
5、榮耀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羅十六27)。
二、是自有永有的神(出三14
1、是太初就存在的神(出三14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一1-2)。
2、是造天地萬物的神(約一3)。
◎起初神創造天地、造萬物、造人類(創一1-二7)。
3、是賜生命的神(詩四十二8)。
 ◎靠神得健康──希西家王的禱告,耶和華聽見了,他的眼淚耶和華看見了,因此,王蒙醫治得痊癒(王下二十1-7)。
◎靠神得生命──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王上十七17-24)。
4、是不必吃喝的神(詩五十7-13)。
◎祂不必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徒十七25)。
5、是忌邪的神(出三十四14)。
◎以色列民造犢叩拜,將榮耀的主,換為喫草之牛的像(詩一百零六19-20)。
◎亞哈斯王立邱壇,向別神燒香,惹動神的怒氣(代下廿八22-25)。
結論
耶和華神,是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提前一17)。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陳勝全  #經卷  #靈糧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