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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的社會生活

作者/簡東豪|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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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聖經說:要作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太五13-16)才能實現社會的光明面,給人們生活在互助互愛的社會裏。
一、對人的態度
1、以誠實對待人(亞八16;箴三3
2、以愛心對待人(太五43-48
3、以公義對待人(雅二1-5
二、社交的態度
1、不濫交敗壞善行者(林前十五33
2、不要浪費錢財(路十六19、23-25
3、凡事要分別為聖,例如:嫖、賭、飲(提前六8-10;箴二十三31-35
三、對國家的態度
1、要順服國家的指導(羅十三1-5
2、要盡國民應盡的義務(羅十三6-7;彼前二13-14
3、要愛我們的國家,為在位掌權者祈禱(提前二1-3
◎國家強盛,社會安定,國民就能安居樂業,帶來舒適的生活(王上四24-25)。
◎例證:耶穌救我脫離毒癮:新埔教會李西彬。
我不再打麻將了:基隆教會彭旭明。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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