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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被賣做奴僕

作者/簡東豪|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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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在他們以先打發一個人去,約瑟被賣為奴僕(詩一百零五17)。
◎約瑟被哥哥們賣給以實瑪利人(創三十七28),然後再被轉賣給埃及人波提乏(創三十七36)。
一、為什麼被賣
1、常報告哥哥們的惡行給父親知道(創三十七2)。
2、特別蒙父親所愛(4-5)。
3、作了一夢告訴哥哥們(5),後來又作了一夢也告訴哥哥們(9-11)。
4、哥哥們為了要看他的夢將來怎樣(19-20)。
二、為奴的時候
1、得神同在(創三十九2)。
2、作事順利(2)。
3、在主人眼前蒙恩(4)。
4、被派管理家務(4-5)。
三、教訓
1、雖經死谷神仍同在(詩二十三4)。
2、思想、遵守神律法得順利(書一8;詩一2-3)。
3、要恭敬肉身的主人(提前六1-2)。
4、忠心於肉身的主人(彼前二18)。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簡東豪  #人物  #靈糧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