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謙誠|類別/信心
引言:主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有二,一為開天國得救之門路,二為留下榜樣要我們照此而行,故門徒當:
一、像主(加三27):披戴基督就要像基督
1.謙卑(太十一29)。
2.服事人(太二十27-28)。
3.順服(太二十六39)。
4.潔淨聖殿(可十一15-17)。
二、為主(羅十四7-8)
1.犧牲(可十29-30)。
2.工作(傳十二1)。
3.忍耐(太十21-23)。
4.發光(太五16)。
三、傳主(可十六15)
1.主為世人死(羅五6-9)。
2.主為人擔重擔(太十一28)。
3.主賜永生(徒四12)。
結論:相信主當像主、為主、傳主,以上不過略舉大端,應以聖經為藍本,行出基督來。
一、像主(加三27):披戴基督就要像基督
1.謙卑(太十一29)。
2.服事人(太二十27-28)。
3.順服(太二十六39)。
4.潔淨聖殿(可十一15-17)。
二、為主(羅十四7-8)
1.犧牲(可十29-30)。
2.工作(傳十二1)。
3.忍耐(太十21-23)。
4.發光(太五16)。
三、傳主(可十六15)
1.主為世人死(羅五6-9)。
2.主為人擔重擔(太十一28)。
3.主賜永生(徒四12)。
結論:相信主當像主、為主、傳主,以上不過略舉大端,應以聖經為藍本,行出基督來。
2.服事人(太二十27-28)。
3.順服(太二十六39)。
4.潔淨聖殿(可十一15-17)。
二、為主(羅十四7-8)
1.犧牲(可十29-30)。
2.工作(傳十二1)。
3.忍耐(太十21-23)。
4.發光(太五16)。
三、傳主(可十六15)
1.主為世人死(羅五6-9)。
2.主為人擔重擔(太十一28)。
3.主賜永生(徒四12)。
結論:相信主當像主、為主、傳主,以上不過略舉大端,應以聖經為藍本,行出基督來。
2.工作(傳十二1)。
3.忍耐(太十21-23)。
4.發光(太五16)。
三、傳主(可十六15)
1.主為世人死(羅五6-9)。
2.主為人擔重擔(太十一28)。
3.主賜永生(徒四12)。
結論:相信主當像主、為主、傳主,以上不過略舉大端,應以聖經為藍本,行出基督來。
2.主為人擔重擔(太十一28)。
3.主賜永生(徒四12)。
結論:相信主當像主、為主、傳主,以上不過略舉大端,應以聖經為藍本,行出基督來。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0》,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