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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受誤的人

作者/魏志慷|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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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誰有禍患、憂愁、爭鬥、哀歎呢?誰無故受傷,眼目紅赤呢?就是飲酒受誤的人(箴二十三23-35)。

一、挪亞因流連飲酒而赤著身子(創九21-24)。
 
△飲酒使人忘了神的律例(賽五11;啟十六15)。
△飲酒使人生發錯誤(箴二十1)。

二、羅得因酒失慎致發生亂倫(創十九30-38
 
△酒使人眼目紅赤(箴三十29;伯三十一1)。
△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易放蕩(弗五15-16;約壹二15-20)。

三、暗嫩因常飲酒作樂而失慎以致被殺(撒下十三28

△王子飲酒不相宜,惟恐作事不正(賽二十八7-8;箴三十一5)。
△酒使人爭鬥(何四11)。

四、以拉王喝酒而遭滅命(王上十六9-16
 
△君王好酒不相宜(箴三十一4)。
△君臣不酒醉是百姓的福(傳十17)。

五、伯沙撒王因縱飲誤用聖具而惹神怒責(但五1-9、17-31
 
△飲酒使君王不明是非(箴三十一5)。
△飲酒使人哀歎、褻慢(箴二十三29,二十1)。

結論:

醉酒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這是最大最深的酒害。因此,我們當以這些人的結局為鑑戒(林前六10;加五21;來十三7)。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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