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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主的家庭

作者/侯恩源|類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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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愛主的家庭必蒙主所愛(約十四21-23)。
△接待主的家庭就是愛主的家庭。
一、馬大的家庭(路十38
1.主愛她全家(約十一5)。
2.與他們作朋友(約十一11)。
3.與他們同住(太二十一17;可十一11)。
二、撒該的家庭(路十九1-6
1.欽慕主爬上桑樹。
2.歡歡喜喜接待耶穌。
3.悔改昔日的錯行。
△救恩臨到他家。
三、呂底亞的家庭(徒十六15
1.接待主的門徒(2人)就是接待主(太十40;十三20)。
2.成為馬其頓教會的根據地(徒十六40)。
3.腓立比教會得保羅的記念。
四、腓利的家庭(徒二十一8-10
1.本為七位執事的一個。
2.後來成為傳福音的腓利。
3.女兒都是說預言的。
五、亞居拉、百基拉的家庭
1.接待保羅並與他同工(徒十八2-3、18)。
2.接待亞波羅(徒十八26)。
3.家中作教會(羅十六3-5)。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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