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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以利的家庭

作者/賴英夫|類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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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撒上第一-四章。

引言:家庭教育影響每個人的人生觀。
家庭宗教教育的成敗關乎家人的信仰與得救。

一、家長以利的失敗(撒上三1-2

◎我們是聖潔君尊的祭司(彼前二5、9),當以祭司以利的缺失為殷鑑。

1、神的言語稀少(三1)。

(1)聖徒當把基督的道理存在心裏(西三16)。
(2)祭司口中有律法、知識,能使人回頭離罪(瑪二6-7)。
(3)神的道是聖靈的寶劍,可以抵擋惡者(弗六17),理當熟習之,以便教導家人。

2、不常有默示(三1)。

(1)當祈求聖靈的充滿與啟導(約十六12-13)。
(2)沒有異象默示,民就改肆(箴二十九18-19)。
(3)以利的兒子亦不聽勸教(撒上二23-25)。
(4)藉聖靈才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指出罪惡與過犯(彌三8)。

3、眼目昏花、看不分明(三2,參:一12-16)。

(1)心眼昏花,全身黑暗(太六22-23)。
(2)瞎子領瞎子,兩人都掉在坑裏(太十五14)。
(3)瞎眼當買眼藥(聖靈)擦眼睛,使有智慧、得啟示,能真知道神(啟三17-19;弗一15-19),而能引導子女走正路。

4、家教失敗──尊重兒子過於神(二29-30)。

(1)若不愛主勝過親人,不能作主門徒(路十四26)。
(2)杖打和責備能加增子女智慧(箴二十九15、17)。
(3)以利知子作孽,卻不禁止(撒上三13-14)。
(4)當教導子女遵守主命(約十四15)。

二、兩個兒子的惡行

◎放縱的兒子使父母羞愧(箴二十九15)。

1、不認識神(撒上二12)。

(1)當教導子女認識神,使能敬神守命。
(2)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
(3)惡人心中無神而為非作歹,無所顧忌。

2、藐視祭物(撒上二13-17)。

(1)敬神守命乃人之本分(傳十二13)。
(2)在神眼中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22-23)。
(3)父母當謹慎自己,作子女的好榜樣,則能救己又救人(提前四16)。

3、淫亂苟合(撒上二22)。

(1)萬惡淫為首,不可姦淫(出二十14)。
(2)淫亂邪惡的世代,絕不可同流合污。
(3)神的旨意要我們守身如玉,遠避淫行(帖前四3-5)。

4、不聽教訓(撒上二22-25)。

(1)恨惡責備是畜類,棄絕管教致受辱(箴十二1,十三18)。
(2)藐視不聽從父母將受責罰(箴三十17)。
(3)聽從父母使其歡樂是盡孝(箴二十三22、25)。

三、以利家的結局(撒上二-四章)

1、家中永無老人(二31-33)。
2、兒子戰死沙場(四10-11)。
3、以利跌倒身亡(四16-18)。
4、媳婦生產而死(四19-20)。
5、以色列人戰敗,死傷慘重,約櫃被擄,失去榮耀(四1-4、10-11、21)。

結論:重視家庭宗教教育必能享受神的賜福(創十八19)。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賴英夫  #家庭  #靈糧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