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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的三「不」

作者/邱義雄|類別/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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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摩西聰明的抉擇,可做我們的模範(來十一24-27)。

一、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認清自己的身份(24)

1、「不肯」不是不能,他本來就是法老女兒的養子(徒七21)。

2、因「信」知道自己本是以色列人。

(1)有個有信心的母親教導他(參考:箴二十二6)。
(2)因信基督,成為屬靈亞伯拉罕的後裔(加三26-29)。

3、當認清自己的身份

(1)我們是屬於神,不屬世界(約十七14)。
(2)我們是神的兒女(約壹三1)。
(3)我們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

二、不願享受罪中之樂──想望要得的賞賜(25-26)

1、「寧可……」與「不願……」,是聰明的抉擇。

2、今日的享樂與將來的賞賜,孰重?

(1)與百姓同受苦害,可享永居的迦南美地(參考:林後四17-18)。
(2)為基督受的苦,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參考:徒五41;腓三8)。

3、信心使我們勝過世界(約壹五4,二15-17)。

三、不怕王怒──勇敢為主作工(27)

1、他父母不怕王命,將摩西藏了三個月(23)。

2、摩西不怕王怒,離開埃及。

(1)因殺埃及人之事,王要殺他,逃進米甸(出二11-15)。
(2)為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勇敢與法老交涉(出七-十一章)。

3、要勇敢為主工作(提後二3;書一9)。

(1)不怕艱難困苦(徒二十23-24;林後十一23-28)。
(2)不怕逼迫(徒四19-21,五26-32、41-42)。

◎神賜給我們剛強的心(提後一7)。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2》,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邱義雄  #人物  #靈糧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