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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十三章

作者/陳勝全|類別/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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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雖有應驗不可信從

經文

申命記十三章1-5節。

引言

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申十三3)。

一、必有假先知和作夢的出現(十三1)

△牠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代下十九20-22)。
△國中有可驚駭可憎惡的事,就是先知說假預言、祭司藉他們把持權柄,我的百姓也喜愛這些事……(耶五30-31)。
△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3-24)。

二、神蹟不可都信(十三3)

你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

1、法術、邪術照樣可行(出七8-12)。
2、神要知道人的信心而試驗人(參:來十一17

△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詩二十六1-2)。

三、要順從耶和華(申十三4

1、敬畏祂。
2、謹守誡命。
3、聽從祂話。
4、事奉祂、專靠祂。

△迦勒專心跟從耶和華(書十四8)。

四、惑人者要治死

1、用言語叛逆。
2、勾引人離開神。

△迷惑人的,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耶十12-15,五十一17-19)。
△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十二9)。

五、結論(十三5)

△把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不可受迷惑(太二十六40-41)。


貳、除惡為先義無反顧

經文

申命記十三章6-11節。

引言

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申十三11)。

一、不循情面(十三6)

1、同胞兄弟。
2、你的兒女。
3、懷中之妻。
4、至好朋友。

△若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亞十三2-3)。

二、不可效尤(十三8)

1、不可依從。
2、不可聽從。
3、眼不顧惜。
4、不可憐恤。
5、不可遮庇。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6-8)。

三、結論(十三9)

1、總要殺他。
2、將他治死。


參、當滅之物不可粘手

經文

申命記十三章12-18節。

引言

那當滅之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申十三18)。

一、詳究罪行(十三12-14)

1、要探聽。
2、要查究。
3、細訪問。

△約書亞查究二支派半的人築壇之事(書二十二10-34)。

二、盡除罪惡(十三15-16)

1、惡民要除。
2、牲畜要殺。
3、財物要毀。
4、城不可建。

△當滅之物,要從民中除掉(書七10-26)。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六17-18)。

三、神怒轉離(申十三17-18

1、恩待你。
2、憐恤你。
3、人數增。

△但祂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滅絕他們,而且屢次消祂的怒氣,不發盡祂的忿怒(詩七十八38)。

四、結論(申十三18

1、聽從神的話。
2、遵守神誡命。
3、行神看為正的事。

△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賽三十八3)。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6》,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陳勝全  #經卷  #靈糧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