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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要道之三十一

作者/林正雄|類別/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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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恩賜

經文:十四26-33

一、聚會要以造就教會為原則

1、詩歌:會眾詩頌。(弗五19)。
2、教訓:講道、查經、見證。(徒廿20)「在眾人面前」。
3、啟示:異象、異夢的見證。
4、或有方言:神特殊的啟示(現今在教會中少有)。
5、有翻方言:曾為特殊事跡神使受啟示者自翻(禱告中)。

二、聚會中說方言的原則,或先知講道的秩序

1、說方言要有秩序

(1)若有說方言,只有二、三個人要輪流說(27上)。
(2)要有一個翻出來(27下)。
(3)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28上)

「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28下)。
 
2、作先知講道也要按順序。
 
(1)先知講道的,只好二個人或三個人(29)。

(2)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29下)。
△是否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3)若在座有人得啟示要講,先講話的就當閉口不言(30)。

(4)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31上)。

(5)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31下)。

結論: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

默想

1、我們在聖工上有沒有按照秩序行事?
2、若有脫序的現象,如何自我要求就序?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林正雄  #經卷  #靈糧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