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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貪財

作者/林奉來|類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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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知足(提前六5下-11上;來十三5-6;腓四11-13
 
註:假傳道人貪財得利(提前六5此為小利),真傳道人知足得大利(提前六6),屬神的人(提前六11原文神人──指傳道者,要逃避這些事,即包括不可貪財)。
 
註:老子說:知足者富。孔子說:「君子憂道不憂貧」。又說:「謀道不謀食」。

二、敬神者一無所缺(詩二十三1,三十四8-10,三十七16、19、21、25-26
 
△主的勉勵(太六24-34)。
△曠野的經驗(申八2-4;太四1-4;申二十九5)。
△以利亞的經驗(王上十七1-16)。
△門徒的經驗(太十四13-21,十五32-38,十七24-27)。

三、不貪不義之財
 
註:語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孔子說:「不義之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
 
1、不義之財無益(箴十2,十一4;番一18上,二十一5-6;耶十七11
2、長執不可貪不義之財(提前三3、8;多一7
3、舊約官長要恨不義之財(出十八21
4、不可收賄賂(出二十三8;申十六18-20;箴二十八21,十五27

四、作正經事業(多三8、14
 
1、親手作工(帖前四11-12
2、不肯作工,不可吃飯(帖後三6-15不與他來往)。
3、保羅之模範及主的教訓(徒二十33-35,十八1-3;林前九13-18保羅製造帳棚維持生活並幫助同工)。

五、勤儉持家
 
1、學螞蟻之勤儉(箴六6-11,三十25
2、懶惰人藉口多(箴二十六13-16
3、懶惰好吃(箴十八9,二十三20-21
4、懶惰和勤勞(箴十4、5、16,十二24,十三4、11,十四23,十九15,二十13
5、不可想急速發財(箴二十21,二十八19-20、22
6、勤儉致富(箴二十七23-27,三十一10-22、24、27

六、中庸之道
 
1、求不窮不富(箴三十7-9)。
2、求日用飲食(太六11)。
3、中庸之道(傳四4-6)。
4、世人的富(傳五10-17)及信徒的富(傳五18-20;箴十22;詩一二七1-2;撒上二6-8上;路一52-53)。

△語云:「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

七、兩種財主

1、自私的財主(雅五1-6),無知的財主(路十二16-21,十六19-21;詩四十九16-20)。
2、信主的財主(提前六17-19,不自高、不靠錢而靠神、行善、持定真正生命)。

△錢財虛無、不定(箴二十三5
  
a、不可高傲(申八11~18
b、不可誇口(耶九23-24
c、行善(加六6-10
d、互助(林後八1-4、12-15,九6-11
e、義人將蒙福及至後裔(詩一一二1-10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4》,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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